官家“大小姐”,我该买多大的房子迎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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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9-08 14:55
可是,男方父母却不同意了,觉得让独生子“嫁入”女方家,很丢面子。于是,他们卖掉80平米的小房和自己居住的老房子,给小夫妻买了一套110平米的婚房,前提也是一定要让女孩嫁入男方家……就这样,两家人为了“谁嫁谁”的问题杠起来,随着婚期逼近,双方父母斗得狼烟四起。
那么,这场由房子引起的面子之争结局如何呢?
官家“大小姐”,我该买多大的房子迎娶你
林志1982年出生在辽宁省本溪市的一个工人家庭,父母都是本钢集团的技术人员。2004年,林志从东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助理,刚开始每月收入2000元,后来逐渐涨到3000多元。
大学期间,林志谈过几个女朋友,都因他没钱在南京买房结婚而告终。经历了一系列打击,林志十分懊恼。他在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工作,让自己在这个城市中拥有一套房子。
然而,林志只是律师助理,没有独立办案的资格,每天的工作就是帮人打印文件、整理材料等。他租住在太平南路的一个单身公寓里,每个月的工资除去房租、水电等开销后,所剩无几。工作三年,林志省吃俭用只存下来4万元,而这时,南京的房价已经涨到平均15000元/平方米,他买房的梦想似乎越来越遥远了。
2007年12月30日,事务所里一位姓李的律师让林志和他一起参加某企业的年会。在宴会大厅入口,林志遇上一位长发女子。签完到,两人一同进入了宴会大厅。经相互自我介绍,林志得知,女孩名叫萧雅,24岁,在某物质局工作,与这家公司有业务往来。两人相互都有好感,很快交换了联系方式。
随着交往的深入,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林志这才知道,原来萧雅的父亲是江苏省某厅的一位处长,母亲在医院工作,家庭条件十分优越。
林志的父母在电话中得知萧雅家的情况后,十分忧虑:“人家有权有钱,咱们小老百姓怕是高攀不起。”第二天,考虑良久的林志找到萧雅,主动向她提出了分手。听了这话,萧雅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哭着跑开了。
几天后,颓废的林志下班回到出租屋,却见萧雅已经等在门口了。萧雅过来拉了拉他的手,动情地说:“我知道你是言不由衷的。请你相信我,我不是那种从小被娇惯的女孩。你现在没有钱,不代表一辈子受穷。只要努力,有什么能难倒我们的呢?”看着萧雅诚恳的目光,林志眼眶湿润了。
2008年“五一”临近,萧雅决定将林志正式介绍给父母。那天一大早,林志拎着大包礼物来到萧家。吃过饭后,萧雅的父亲便一脸严肃地将林志“盘问”了个底朝天。得知他的经济情况后,萧父说:“你们连房子都买不起,那你们结婚后住哪里?我可不会让我女儿租房住的。”林志尴尬不已,只好红着脸一声不吭。见此情景,萧雅赶紧打圆场说:“谁说买不起房子!我们可以一起付首付、还贷款。”萧父看了看女儿,没有说话。
从萧家回来后的一个星期二,林志正在上班,突然接到萧父的电话,约他出来谈一下。在事务所楼下的上岛咖啡厅,萧父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递给他。见林志一脸困惑,萧父说:“这是10万元钱,你拿着这笔钱,就可以付首付买房了。有了房子,你再找别的女朋友也容易。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林志这才知道,原来萧雅的父亲是希望他们分手,可萧雅死活不从。无奈,他们只好转而劝说林志,并希望用钱来让他知难而退。
感觉受到羞辱的林志十分不悦,但他还是隐忍着客气地推开了信封,说:“我和萧雅是真心相爱的,您不能用钱来玷污我们的感情。”萧雅得知这件事后,在家大吵大闹,并以死相逼要和林志在一起。父母见她决心已定,只好无奈答应,但一定要林志先买房再结婚。
有房就是大爷,名为嫁女实为娶婿
他们的“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林志十分高兴,立即打电话将这个好消息告诉远在东北的父母。父母听说儿子要结婚,当即从东北老家带着全部积蓄10万元钱赶到南京,让儿子赶紧买房。
此时,正是房价最高点的时候,主城区几乎找不到每平方米低于2万元的房子。林志和萧雅就把目光投向了城南江宁区。他们看中了一套80平米,总价50万出头的房子,首付2成11万元就成。买下房子,林志感慨万千:在这个城市终于有家了。
2008年10月,经过4年苦熬,林志终于晋升为律师。他喜出望外,立刻上门去提亲。可见到林志,萧雅的父亲却还是皱了皱眉头,说:“80平方米?我女儿从来没有住过这么小的房子,她会不习惯的。”萧雅看到林志的情绪不对,连忙说:“爸,我无所谓的。现在房子小,可是林志对我很好,我们将来一定会过得非常好的。” 萧雅父亲沉吟一会,说:“这样吧,我们家还有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就送给你们,你们把那里当婚房吧。”
林志听到这些,脸上挂不住了,这个男人虽然外表文弱清秀,骨子里却有着东北汉子的血性。结婚住在媳妇家的房子里,这对男人来说是种屈辱。
回到家,林志把满腹委屈向父母发泄,父母听了也是一声叹息。他们商量到半夜,决定由林父赶回东北借钱,林志则找关系,退掉那80平米的房子,改换110平米的。
不过,才个把月的工夫,这房价每平米又涨了几百块。110平米,总价近80万,首付要3成22万多元。房子是买下来了,家里也债务累累,剩下的装修、家电等费用又成了问题。
这一次,林志和父母一起来到了萧雅家,再次提亲。出乎意料的是,萧父还是面露难色,说:“我能看出来你们家的一片用心,为了这房子肯定要借钱的,既然为了买房而影响以后的生活质量还不如不买。我家还有一套150平米的房子,你们把买的房子退了吧,还是住我的房子,把省的钱用来改善生活质量。毕竟我家女儿从小没过过苦日子。”
一席话说得林家三人坐不住了,林父说:“你们的好意我们心领了,毕竟是我林家娶媳妇,怎么着婚房也要男方来出。要是住了你们家的房子,这说出去,我们脸上也不好看啊。”因为房子的事情,两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林志和萧雅本打算2008年国庆节结婚的,现在搞得两家都不愉快,他们只能把婚期往后推。
2009年1月,本来萧雅说好和林志一起去东北过年的,可萧雅爸妈认为没结婚,去男方家过年是名不正言不顺。林志一气之下,自己回了东北老家。
在老家,林志也没过好年。因为萧雅告诉他,就在正月初三的时候,父亲强行安排她与一位局长的公子去相亲。大年初五,林志就从沈阳飞回南京,直接到萧家问原由。对于这个冒失的小子,萧父直接甩过来一句话:“像你这样不识相的人,根本没资格跟我女儿结婚。从今往后,不准你再踏入我们萧家半步!”
“你太霸道了,像你这样的人,要真的做了我的岳父,我会感到脸红的,这个婚不结也罢!”林志大踏步地走出了萧家。
林志不知道,他这一走惹出了大麻烦。第三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找他谈话,说他得罪了萧处长,在事务所呆不下去了,还是另谋出路吧。林志只好硬撑着身子去找工作。好在有律师执业证,林志很快又在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了律师。
一晃2个多月过去了,林志和萧雅没有一点联系。2009年4月的一天,萧雅约林志出来,对他说自己怀孕3个多月了,这个孩子她一定要生的。父母拿她无奈,只得让步,同意他们尽快结婚。萧雅拿出了一张A4纸,这是一份结婚协议。上面写着:
林志和萧雅结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女方和男方各出一套房作为婚房,双方结婚可住男方新房,若女方待产做月子,则要住在女方新房。二、男方对待岳父岳母要如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做错事挨骂被训不得心存不满。三、孩子出世后,照顾孩子要以女方家为主,男方家为辅。四、孩子出世后,外公外婆将送一套房子作为礼物。五、为女婿上班方便,将赠一部轿车作为代步工具……
林志看着这份结婚协议哭笑不得,他没想到在今天这个时代,还有这样荒唐的结婚协议。这哪是嫁女儿呀,这分明是在为萧家娶女婿!可为了未出生的孩子,林志终于低了头。
2009年5月,林志和萧雅走进了婚姻殿堂。不过,这房子风波所带来的心理阴影却很难一时消散。
面子之争,女婿为尊严净身出门
7月份,萧雅怀孕6个多月后,两人搬进了父母给的位于新街口繁华地段的150平米大房子,安心养胎。
2009年10月23日,萧雅在南京一家私立医院产下一个男孩。每天下班后,林志便在医院忙前忙后。一天,林志正准备请护士为妻子换药,却听护士们悄悄议论:“萧处长的女婿可真是勤快,每天一下班就来医院帮忙。”“那是因为萧处长有钱有权,听说他们现在住的房子都是萧处长家买的、这生孩子住院的钱,也是萧家出的。寄人篱下,当然要勤快点!”听了这番话,林志心里翻江倒海一般,很不是滋味。
出院后,萧雅没有回公婆家,仍然住在大房子里,萧家请了两个保姆伺候。萧妈妈更是亲自煲汤喂给女儿喝,将林妈妈特地带来的老母鸡汤丢在一边,最后只得由林志喝了。为此,林志的父母心中十分郁闷,但为了孩子,只能默默忍受。
该为孩子起名了,萧雅爸爸问林志,孩子跟谁姓啊?林志感到奇怪,孩子当然是跟爸爸姓了。萧父很是不开心,他说:“这孩子要跟妈妈的姓。”这句话没把林志给气昏过去。翁婿二人很快在房间里吵了起来。萧妈妈冲了过来,大骂林志。林志此时反而安静了,他说:“孩子可以跟你们姓,但不知你们给什么条件?”萧父说,他已给外孙准备了一套房子,户主只署他一人名。另外再赠林志父母一套房,让他们搬到南京来住。林志想了想,答应了。他其实早想把父母接来南京住,只是没有条件。现在岳父能帮他完成心愿,他干脆暂时答应,待日后他再伺机把孩子姓改回来,也是可以的。
林志把同意孩子改姓的事告诉了父母,却被老人家痛骂一顿,他们表示怎么也要让孩子姓林。但为时已晚,萧家已经给儿子取名萧宜宸,并登记上了户口。
11月底,萧家又张罗着给孩子办满月酒,不少亲戚朋友前来祝贺,林志也邀请了一些同事、好友。一些朋友见酒店门口写着“祝萧宜宸满月快乐、健康成长”,也议论纷纷:“这孩子是跟妈妈姓,看来萧处长是招了个上门女婿。” “可不是,住的房子也都是萧处长出钱买的,孩子当然要随妈妈姓啦!”听了这些话,林志脸上白一阵红一阵的,但当着大家的面也不好发作。
这时,他的一个好哥们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开玩笑说:“你小子行啊!坐享其成比别人苦苦奋斗十几年都强。要是你岳父的同事也有招女婿的,把我介绍过去。”这本是一句玩笑话,可此时的林志听起来却特别刺耳,他再也忍不住了,一个拳头挥了过去,人群当场乱作一团。最后,萧父以林志喝多了为由,让人强行将他架了回去。
经过此事后,萧雅父母对林志的印象越发差了,曾经承诺的给林志父母的房子也迟迟没有兑现。林志向萧父讨说法,萧母在一旁讽刺道:“你跟我们家女儿结婚,该不会是为了房子吧?我们都还在呢,你就急吼吼地要房子。要是我们不在了,这个家还不被你抢光啊!”
这让林志感到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自从和萧雅结婚后,他就每日看着岳父母脸色做事,就算不开心,也要强颜欢笑。尤其是萧妈妈,动辄就暗讽他们家没钱,攀附高枝。林志此时把所有的怒火都集中在丈母娘身上,抬手就给了她一巴掌:“不要欺人太甚!我受够了!”这一巴掌把所有人都打愣了。
林志被赶出了萧家,第二天就接到了律师函。得知此事,林父林母火速赶来,数次上门向萧家道歉,但都被拒之门外。2010年2月底,林家和萧家站在了白下区法院的法庭上。萧家提出林志必须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弥补对萧母的伤害,准予两人离婚,林志购买的婚房要分配一半给萧雅,准予女方抚养孩子。
作为律师,林志当庭自辩,他说自己购买的婚房要分配,那么女方提供的婚房也要分配,并请兑现承诺的一套住房。另外,他强烈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双方在法庭上为了房子和孩子吵得难解难分。经过几轮开庭辩论,最终法院做出判决。林志的所有要求都被驳回,他惟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房产分割一半给萧雅。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走出法庭,林妈妈要求再去看一下孙子却遭到萧妈妈拒绝。上出租车时,林志看着萧雅在她妈妈和保姆亲戚的陪伴下进了轿车。他摇了摇头,觉得萧雅很可怜,活在父母的羽翼下,没有思想没有自我。就算他们家财万贯,也买不来女儿一个完整的家。虽然自己在这短暂的婚姻里什么都没得到,反而搭进半套房子,不过他庆幸自己终于可以有尊严地生活了。只是可怜了5个多月大的宝宝,他成了这场被房子“绑架”的婚姻中最大的牺牲品。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萧雅为化名。)
(责编/邓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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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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