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打进电话来的杨小姐,她说:“我爱上一个结过婚的男人。”无非是那些陈词滥调:“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
“因为你们不相爱。你也许爱他,他一定不爱你。”
“为什么?”
“你们在一起多久?”
“一年多。”
“OK,我认同的惟一爱的方式就是:未婚向你求婚,已婚为你离婚。男女交往,通常三个月到半年左右,就到达第一个高潮,之后如果没有别的刺激,就会慢慢退潮。你们交往一年多,那就说明,在你们最高潮的时候,他也没想结婚,何况现在?”
“但是他一直说他爱我。他……”
“说有什么用?学过初中物理就应该知道,说话几乎不做功,也不产生能量。滔滔不绝说一年的话,也烧不开一试管的水。除了说,他做过什么?”
“他说过他想离婚,但是离婚很难,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各位“采花”男,拜托你们发挥一下想象力好不好。虽然小三好骗,但考虑到小三也可能向其他人倾诉,多制造一些摇曳多姿、令人耳目一新的说辞,至少娱乐大众嘛。)
“还是‘说’。做呢?”
沉默。
终于:“那,我该怎么办?”
我叹一口气:“你真的不知道吗?”
我们的对话,毫不令人意外。她的回答也一样,在她开口之前,我仿佛已经听见她说:“但我做不到。”果然。
“你做不到,他做得到的。”我打断她的喋喋不休,“如果你愿意,我可以预言一下你的未来:有一天,这个男人玩腻了——这词很难听吧?那我换个什么词呢?玫瑰不管叫什么名字都是玫瑰,玩腻了即使替换成‘他不忍心再耽误你’或者‘幡然悔悟’,又有何区别?到那时,他就会主动和你分手。你做不到毅然决然?他会示范给你看。也许他姿态好看一些,对你说几句‘世间安有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的废话;也许他就直接掉头而去,什么也不说。到那时,你就不用对我说‘他说’了。你要吗?”
她,没有回答我。
她是另一个打进电话来的杨小姐,她说:“我爱过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当然还是万年旧话再说一遍:“但是后来他爱人发现了,我们被迫分开。”
“为什么被迫?”
“他爱人发现了呀。”
“如果他爱你,他可以直接离婚。但如果他爱人发现就得和你分手,也就说明,他把你的位置,一直就是放在‘地下情人’的位置上。”
“他说过他爱我……”不再是“他说”,是“他说过”。
我只好,把车轱辘话再多说一遍。而她也反反复复,对我说车轱辘话:“他真的说过想离婚……”说过,想过,都是过去完成式,过去的事,说来作甚,“我们分开是不得已……”
“不得已?你们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吗?你们要面对苏菲的选择吗?他不抛弃你会死吗?”
又是,一片缄默。
“不要再想这件事了。他离开你了,他不再爱你了,也可能,他从来就没爱过你。但是没有无奈,没有不得已,有的全是自愿的选择。”
外遇这件事,我不想给予道德上的谴责,因为道德随时在变:在清代要浸猪笼的事,民国已视为理所当然,比如自由恋爱;在唐朝会满门抄斩的罪行,在现在已经是万人共识,比如说不与父母同住。
只是,我经常会对这些“小三们”产生轻微的、柔软的疼惜。
很可能最开始,只是很傻很天真,那男人,就少女眼中看出去,“成熟稳重”,每一句情话都像第一次说——对于她来说,真的是第一次听。
甘言媚词,是银刀叉轻轻敲在金盘子里,玲珑作响。碗盘叮铛,不意味着真的有饭吃,这是电视广告,那里的笑容特别甜美,那里的灯光特别温馨,但屏幕上的鸡腿不会自己走下来。就像男人的承诺,大部分不会变成现实。
一趟又一趟,我听过一万遍类似的故事。同步直播就是“他说”,情景回放就是“他说过”,每一次我都问:“除了说,他还做了什么——不要说花,不要说眼泪,不要说这些一旦枯萎蒸发后就一无所有的事物。你应该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往往得到的答案是一片沉默。
小三的故事,从来很少悬念:他来过一下子,放下很多好听的、得到很多好玩的,就心满意足,像一个在游乐场里花了虚拟代币就玩遍所有项目的小男孩,蹦蹦跳跳回家去了。灯闭后,谁知道游乐场的苍凉?是谁来打扫心房里的垃圾,是谁蹲在地上,一下一下铲去口香糖的遗痕——粘得那么牢,永远擦不净,永远留着一个淡黑微蚀的印子。那是,他给你的永远的伤害,他弄脏了你原本清明自在的世界。
从前有个伟大的诗人,叫白居易,他是个老淫虫(我冒昧了,请大家原谅),在家里养了很多歌女,还“三嫌老丑换蛾眉”,就是三次嫌歌女们老丑了,大批换血。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悲悯女性的伟大诗人,写过一首《井底引银瓶》,这首诗是用来劝止私奔的。这个时代没有私奔,但所有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已婚男人出来泡妞,更加是最典型的耍流氓。
文/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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