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是为什么

  • 来源:互联网周刊
  • 关键字:反垄断,互联网,微软
  • 发布时间:2012-06-13 11:17

  一位反垄断专家说过一段令我印象深刻的话:在更高的层次上,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反垄断”本身并不是目的。对此,我深有感触。就我个人来说,以反垄断政策作为手段,希望实现的目的始终没有变过,这就是促进互联网市场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根本利益。

  近来我在网上听到一种质疑,不理解我为什么过去反微软垄断,反电信垄断,现在却反对提互联网垄断,以为我的立场前后不一。实际上,“在更高的层次上”,我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

  对我个人来说,反垄断政策考虑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外企、国企、民企三者相对于消费者利益的关系。

  在PC领域,反对微软垄断,针对的是外企,目的在于使消费者进入信息化门槛得以降低,有利于民族产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在电信领域,反对中国电信等垄断,针对的是国有企业垄断,目的在于为民营互联网企业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有利于消费者以更低价格享受更好服务;在互联网领域,当有人把反垄断矛头指向我过去一直希望保护的民营企业时,我确实在表达“我反对”,因为民营互联网占有较大市场份额,不同于外企和国企。据我评估,对它们反垄断不利于消费者。不光对腾讯是这样,将来有人针对中国互联网民营企业任何一家提反垄断,我都是这个态度。

  在我看来,反垄断不是目的。至少对于我个人来说,保护民营市场经济和消费者,才是把反垄断作为手段要实现的目的。这一点始终没有变过。

  具体来说是三个方面:第一,从国际竞争角度看,中国互联网企业现在不是太大,而是太小,反垄断不利于民族产业整体发展;第二,从国内市场竞争角度看,中国互联网企业做大,不是通过行政垄断,而是民营竞争自然结果,平台自然垄断符合互联网规律,而且技术创新随时可能覆盖所谓的“垄断”领域;第三,反民营垄断对消费者并无根本上的好处,因为打掉靠免费获得较高市场份额的平台,只有两个结果,或者另一个免费平台取而代之,对消费者换汤不换药;或者免费平台一齐衰落,对用户改免费为收费。因此凯文·凯利认为互联网“垄断”对消费者有利的判断,是符合实际的。

  至于互联网领域民营企业内部在反垄断问题上“内哄”,甚至互相打“黑枪”,恶化业内环境。我的看法是,首先,四海之内皆兄弟,应求同存异,看得长远一点。不应以反垄断为名,凿沉以免费和平台为根基的互联网这条大船,回到互联网小农经济对大家都不利。第二,赞同凯文·凯利作为旁观者一针见血指出的:客户对互联网“垄断”还是满意的,不满的是竞争对手,由于“垄断”是基于免费的,用户得到的服务不断改进,因此没有什么好抱怨。反对竞争对手利用反垄断公器为自己实现同样的“垄断”服务。第三,小企业对大企业有意见可以理解,但跟着一些大企业反对另一些大企业不明智,因为这些大企业在争夺市场份额方面没有本质区别,小企业要追求自己的真利益,而不是被当枪使。

  关于最后一点,我最近有些新的想法。我觉得在民营企业内部,大小企业关系到了不得不调整的时候。但不是通过反垄断的方式,那是对付跨国垄断和行政垄断的办法。主要方向是大企业从封闭平台,主动向开放平台调整,有钱一起赚,这点正逐步实现;另一点,建议学习借鉴国外大小企业间以收购解决矛盾的经验,大企业为小企业创新成果付出正常价格;小企业要用专利保护自己,毕竟,在商场上,形不成专利的创新,很难保护自己。

  姜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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