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严防骗领家电节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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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1-02 17:13
本报综合报道 家电节能补贴实施4个月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推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完善和调整。10月16日,三部委联合发文称,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适当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并加大补贴资金监管,严防骗补行为。
三部委表示,目前节能补贴工作已带动节能家电销售明显加快,节能产品份额不断提高,但同时还存在补贴兑付环节多、现推广品种不能满足消费者需要、监管信息报送不及时和消费者对政策理解不够充分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三部委对财政补贴资金监管等办法进行了完善。按照规定,推广企业要按旬及时统计上报终端销售数据,财政部将根据每旬销售数据预拨补贴资金。推广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与商家结算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结算给各经销网点。
同时,对于消费者适当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能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
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节能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将在媒体上曝光予以通报批评,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推广资格,并追究企业责任人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