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的国际电信协议规定实施于1988年,但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扩张,这些规则必须更新才能应对爆炸式增长的现实。12月3日开幕的国际电信世界大会,本意就是起草加强国际电信规定的新协议。但在这场为期12天的会议召开之前,有关互联网监管问题的争议就已弥漫开来。
这届大会的“主战场”是对俄罗斯和几个非洲国家提案的争论。该提案可以看做是2011年9月12日,中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常驻联合国代表在联合国散发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的后续文件。这些国家认为,国际电信联盟成员国对互联网的管理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其中包括对互联网数字、名称、地址和身份验证资源的分配、指定和回收。而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认为,这有可能意味着互联网管理权由现有的美国非营利性组织ICANN易手到联合国。在这期间,批评声音最大的当属谷歌等美国互联网企业。一位美国的互联网大亨甚至称此举是“互联网的一场灾难”。
真正的灾难
很多国家将ICANN视为由美国主导管理的系统。ICANN不仅管理国际互联网,还负责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空间分配、协议标识符的指派、通用顶级域名以及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系统的管理、根服务器系统的管理。针对一些国家提出针尖对麦芒的修改建议,美国代表团团长特里·克莱默表示:“有些提案建议国际电信联盟监管互联网内容,还有一些建议称政府应该管理互联网、监管内容。这从根本上违反了民主理念和个人自由,我们不会支持任何为方便内容审查或阻止信息和思想自由流动,而拓宽国际电信规则范围的努力。”
欧洲议会成员沙克说:“世界各国都在设法重新获得已从政府手中溜到个人手中的控制权,而个人会因互联网而力量大增。”沙克也表示,部分建议如被采纳,将是对开放的互联网、网络中立性或言论自由的威胁。
这些理由看似冠冕堂皇,但不值一驳,因为它们都是从发达国家自身的利益出发来看这个世界的。
如美国和以色列对伊朗采取的网络战行为,互联网如今已经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甚至在某些时刻成为军事手段。而对于拥有信息技术、产品优势的信息化发达国家来说,发展中国家网络越自由开放,就越有利于推销他们的技术、产品与服务。而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加强对互联网空间的监管,是体现对国家主权与利益的维护。
也是在所谓鼓励言论自由与技术创新口号的遮掩下,欧洲电信运营商提出了新建议,要求对在线内容提供商接触远程用户课以重税。这意味着西方国家内容供应商将给其国内市场更多优惠,而不顾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这一方案一旦被采纳,会把互联网世界切割成“一个个小国”,将剥夺发展中国家获得大量在线信息、应用程序和通信技术的途径。
这样看来,一个由某个强国管控,或分割占据的互联网,才最有可能酿成真正的灾难,使国际互联网发展偏离正确的轨道。专家认为,要使国际互联网健康发展,离不开国际合作,需要各国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谈判,就互联网如何治理与监管达成共识。
商业还是目的
“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有些希望改变互联网服务收费方式的提案,这些提案很可能会获得通过,但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被大家的争论掩盖了。”渥太华大学互联网法律教授迈克尔·盖斯特表示。
与会者估计会花费更多的精力在关注企业如何从互联网赚钱上。在一份提交给会议的提案中,欧洲电信网络运营商协会建议,允许网络运营商对包括使用大量带宽的互联网视频企业的内容提供商收取费用。
分析人士表示,以上提议表示欧洲电信企业已经承认,它们没有提供数字内容的希望。如果不加收新费用,就没有足够的财力,投资展开应对网络流量激增所需的网络升级。澳大利亚独立电信产业分析师保罗·布德说:“它们实际上是在说,‘既然我们赢不了谷歌和Facebook之类的公司,不如试着向它们收费吧。’”
印度和非洲、中东等部分国家也提出了相应建议,如允许电信运营商对社交网络Facebook和谷歌旗下视频网站YouTube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收费,算是对跨国界传输数据的额外收费。这些国家坚称,此举有助于电信公司为高昂的网络升级成本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使它们能够承受数据流量的激增。
但该建议引起了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反对,他们希望新公约的约束范围限制为传统电信运营商,并将谷歌等互联网公司排除在外。因为美国采取的商业模式并不是这样。美国允许很多电信企业在地方宽带市场保持垄断地位,或与有线电视公司保持双寡头垄断地位,从而维持更高的价格。美国监管部门要求宽带服务供应商对所有的网络流量给予同等的对待,向内容提供商收取传输数据的费用。
对会议上的提案有所了解的人士透露,没有任何一个欧洲国家政府的代表团对电信运营商协会的提案给予支持,只有政府才能在会议中增加议程,私营企业或团体不行。“如果商业模式试图在国与国之间或不同网络运营商之间强制推行收费,那么切断网络流量的风险就十分巨大。”克雷默说,“自由化的市场,是扩大互联网成功的惟一途径。”
甘露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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