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北京首例“贞操权”诉讼

  网络征婚如今已不是什么稀罕事,假如在网上有一个既成熟又有经济实力的人向你示好,很多恨嫁的大龄女青年恐怕都会勇敢接招。不过要当心,这也许是个甜蜜的陷阱。

  2013年1月的北京,大多数日子都被雾霾笼罩,这使得丁玉莹的心情变得更加灰暗。

  “李厢军侵犯丁玉莹人格权中的性权利,赔偿其15万元精神抚慰金……”1月2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宣读完判决书以后,主审法官重重地敲下了法槌。

  面对判决结果,丁玉莹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这是北京市首例“贞操权”赔偿案。在这个颇有些陌生的名词背后,是丁玉莹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网络征婚奇遇记

  丁玉莹出生在军人家庭,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和中国传媒大学,曾是部队文工团的一名演员,并在多部军队话剧、电视剧和文艺汇演中担任演员、导演和记者。

  前些年,文艺兵出生的丁玉莹一直都是不少男士追求的对象,但是她并没有把握住机会。虽然她也轰轰烈烈地谈过几场恋爱,但是都以失败而告终。

  近些年,网络开始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交际工具,有不少人正是通过网络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于是,与很多大龄女性一样,丁玉莹将自己的婚姻大事寄托在了网络上。她想着,自己也可以去网上碰碰运气,说不定还会有意外收获呢?

  2010年9月,32岁的丁玉莹在婚恋网站上发布了征婚信息。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找他。

  12月的一天,丁玉莹收到了一个人的征婚邀请。发出信息的是一名百合网注册会员——黑龙江省黑河市某出口贸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厢军。在网上,他自称早年离异,子女均已独立,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希望与她交往。

  丁玉莹谢绝了他的邀请。因为李厢军的注册年龄是58岁,这让丁玉莹感觉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太大了。

  但李厢军并没有放弃对丁玉莹的追求,依旧频繁地向她发出邀请,并称年龄不是问题。在网络对话中,李厢军的言辞十分诚恳,并且幽默风趣,他不仅自嘲是“老光棍”,还将电子制作的“光棍证”发给丁玉莹看……丁玉莹发现李厢军的心理年龄要比实际年龄小很多,两人也不存在代沟,这让她对李厢军渐渐产生了一些好感。

  2010年10月17日,他们在北京的一家咖啡厅见面了。两人袒露心扉,丁玉莹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年纪也不小了,找初婚男士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只能在已婚男士中筛选。

  而李厢军正好符合这样的条件:因为感情不和,他已经离婚多年。之前,因为忙于生意上的事情,才把自己的个人问题搁置到了一边。如今,已经事业有成的他开始考虑寻找真爱。

  可能与良好的生活条件有很大的关系,李厢军看不出已经是58岁的人了,而且,他的几个孩子都已经各自安家,不会反对他们之间的交往。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结婚后可以要自己的孩子。

  怎么也结不成的婚

  初次见面,让丁玉莹对李厢军产生了很大的好感,接下来的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

  一周以后,李厢军带着丁玉莹到沈阳共度圣诞,出手十分阔绰,给她购买了多种价值不菲的圣诞礼物。李厢军的悉心照顾让她颇为感动,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2011年春节,李厢军邀请丁玉莹到黑龙江黑河老家过年。她跟着去了,在李家,李厢军的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也都接纳了她,这让丁玉莹心里暖洋洋的。尽管当时的黑河市冰天雪地,但是爱情的热度显然抵消了严寒。

  随着双方感情的升温,在黑河时丁玉莹、李厢军二人开始同居,并以夫妻相称,李厢军多次带丁玉莹出席公开场合,并在朋友和邻居面前公开二人的恋人关系。李厢军的朋友们也都称她为嫂子、弟妹。

  2011年3月,丁玉莹和李厢军一起回到北京,李厢军也跟着丁玉莹拜访了她的父母。向来尊重女儿的父母尽管嫌李厢军年龄大了一些,但是在丁玉莹的坚持下,他们还是同意了这门婚事。

  此后,两人就在北京开始了同居生活。这时,李厢军邀请丁玉莹一起经营他的出口贸易公司,并在北京发展业务。丁玉莹果断地辞掉了国家事业编制的工作,只是偶尔去做做电视编导。

  都说爱情是甜蜜的,所产生的力量也是巨大的,丁玉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两点,在爱情多巴胺的冲击下,她将自己的身心、事业全都倾注到了李厢军身上。

  2011年9月的一天,丁玉莹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感到既意外又惊喜。可李厢军得知后却并没有意料之中的喜悦。

  由于自己已经是33岁的人了,丁玉莹很想将这个孩子生下来。李厢军并不同意。他表示,现在业务繁忙,一时顾不上结婚,生育孩子不方便,但是以后肯定会和丁玉莹结婚,让丁玉莹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由于婚期迟迟不能确定,丁玉莹最终选择了堕胎。2011年9月28日,丁玉莹做人工流产时,李厢军以丈夫的身份在手术风险提示单上签字确认。

  尽管在做人工流产时,丁玉莹十分伤心难过。但是为了以后的幸福,她还是默默承受了这一切。

  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此后李厢军并没有将结婚的事提上日程,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

  此时,一种不祥的预兆开始出现在丁玉莹的脑海:“难道他一直在欺骗我?难道他还没有离婚?”于是,丁玉莹要求看李厢军的离婚证,但得到的却是各种敷衍。李厢军起初说离婚证放在黑河市,后来又说放离婚证的抽屉打不开了。总之,离婚证暂时拿不出来。

  正当丁玉莹处在焦躁不安的状态中时,一个知情人告诉她,李厢军并非单身。这个消息就像晴天霹雳,丁玉莹一下子呆若木鸡。

  2012年春节期间,在丁玉莹的追问下,李厢军终于承认自己还没有离婚,只是与妻子分居将近20年,婚姻“名存实亡”。

  这让丁玉莹的猜测变成了现实,也让她和李厢军结婚的最后一丝希望化成了泡影。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年以来,他的家人也对他的真实婚姻状况守口如瓶,而这让她跳进了一个永远也无法修补的陷阱之中。等到她终于知道真相时,已经付出了沉重的身心代价。

  被“泡良族”盯上的“猎物”

  一旦得知真相,丁玉莹反而变得清醒起来。她开始回忆与李厢军的交往细节。如今想来,一切早有漏洞。

  有一次,丁玉莹听到李厢军的女儿与他吵架时说:“你和我妈这么多年的夫妻,能说离就离吗?”她还指责丁玉莹是“小三儿”。

  而就在此期间,丁玉莹还发现李厢军有一个和别的女人所生的已经20多岁的儿子。丁玉莹开始为这场恋爱后悔不迭,她实在想不通,看上去憨厚的李厢军会有这么复杂的感情背景。

  尽管李厢军央求丁玉莹不要离开自己,再给他点时间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丁玉莹对他已经心如死灰。况且此时她已经知道,李厢军的子女接受她和他们的父亲在一起,只是认同了她是父亲的女友。但如果两人结婚的话,未来就会涉及财产分割,这是他们根本无法接受的。

  更让丁玉莹无法接受的是,她发现在她和李厢军之间出现问题以后,李厢军又在网上发信息开始征婚,仍然自称“单身”。在其他网站,丁玉莹也发现了李厢军的征婚信息,在有些网站上,居然写着“丧偶”。这让丁玉莹彻底明白,李厢军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婚姻骗子,专门骗取年轻女性的青春。

  目前在网络上,活跃着一个被称之为“泡良族”的男性群体,他们专门以玩弄漂亮、年轻、品行良好的女性为目标,往往以恋爱结婚为幌子,在得手、玩腻以后,就开始想办法脱身,或者让上当受骗的女性了解真相后自动离开。在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以后,除了少部分年轻女性能够成功起诉维权以外,大部分女性为了顾全自己的颜面,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丁玉莹认为李厢军就是这样的人,他也把自己当作了一个猎艳的对象。于是,异常愤怒的她多次打电话责骂李厢军,要求赔偿自己所受的伤害。

  “你去法院告我吧。”丁玉莹得到李厢军这样的回应。

  丁玉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曾经和她山盟海誓的稳重男人,居然是这么一个双面人,并且如此绝情和冷漠。

  李厢军的婚姻欺骗给她造成了严重的心灵伤害。经历了惨痛的情感经历,丁玉莹一度精神恍惚,不愿意出门见人。经北京安定医院诊断,她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丁玉莹决定不再顾全自己的颜面,她豁出去了。

  “不知道除了我以外,他还会欺骗哪些女人!我不能让他再次得逞了。”丁玉莹决定起诉李厢军。此时,她对他所有的爱念都化成了恨,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但是以什么理由起诉李厢军呢?丁玉莹犯了难。告他欺诈?她并没有被骗走什么钱财。以重婚罪起诉他吧,他们两个又没有结婚……

  后来,在朋友的建议下,丁玉莹决定以李厢军用骗婚的形式骗取了她的贞操为由起诉,她要捍卫自己的“贞操权”。

  绝望中捍卫“贞操权”

  丁玉莹想要捍卫自己的“贞操权”并不容易。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没有“贞操权”的相关规定。虽然我国《民法通则》对人身权作了规定,也有人格权的提法,但并没有明确规定“贞操权”。

  丁玉莹接连找了几个律师,但律师都感觉获胜希望渺茫。可她不甘心自己就这样上当受骗,2012年5月,通过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法律援助热线,丁玉莹找到了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清岩。在电话中,刘清岩告诉她虽然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贞操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但是不等于说就不保护女性的贞操利益。他认为凭借人格权起诉李厢军有获胜的希望。

  2012年7月初,丁玉莹将李厢军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她认为李厢军故意隐瞒已婚的事实,他的欺骗行径,侵犯了她的贞操权及性自主选择权,同时造成精神损害。丁玉莹要求李厢军向她出具书面致歉信,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0余万元。

  朝阳区法院起初并没有立即受理这个处于法律模糊地带的案件,在丁玉莹及其律师多次奔走、几经周折之后,8月底,法院才终于受理。

  2012年10月10日,朝阳区法院第一次开庭时,李厢军没有出庭,只是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参加了诉讼。庭审时,丁玉莹充分意识到了维权的艰难。虽然她提出了李厢军征婚材料的真实性问题,但李厢军的辩护律师轻描淡写地表示,这属于个人品德问题,与此案不具关联性。

  由于法律上存在模糊,丁玉莹隐隐地感觉到通过诉讼的形式她要赢得官司难度非常大。于是,她也同意了调解的建议。

  然而,调解并没有结果。起初,李厢军同意15万元的赔偿方案,但是很快就反悔了。而后,一直不愿露面的李厢军通过代理律师承诺赔偿丁玉莹6万元,条件是丁玉莹需向他邮寄撤诉书及银行账号,待李厢军收到撤诉书后再向指定账户汇款。但丁玉莹同意后,李厢军并未依约付款,最终调解未果。

  12月18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在此前几日,代理律师刘清岩从朝阳法院得到反馈信息,丁玉莹的诉求得到支持存在很大的难度,局势对她并不利。

  明明受到了身心伤害,怎么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呢?伤心、绝望不时地袭击着丁玉莹。

  更让她难过的是,由于私事已经公之于众,她也遭受了不少人的冷眼甚至是责骂,一些不知详情的人甚至说她目的不纯。如果不能打赢这场官司,她都不知道以后怎么生活。

  刘清岩律师决心最后一搏,他认为北京的法院应该走在法律的前沿,只要他们有理有据,说不定局面会有转变。

  12月18日凌晨,刘清岩用3个小时完成了一份5000字的代理词,在代理词中,刘清岩从法理上详细阐述了人格权及“贞操权”之间的关系,以及捍卫丁玉莹性权利对于社会的重要意义。开庭时,刘清岩说:“本来,女性性自主权在受到侵害时就已经将其视为个人隐私,不愿意对外公开,如果这种损害不能通过法律获得保护,而一味强调需要通过道德、舆论保护,试想这种无法公开的事实将如何传递到舆论和社会公众那里,哪名当事人愿意站出来说自己曾经被某人强暴过、玩弄过或者欺骗过?当事人在面对这种遭遇时,如果不能借助法律给出明确的结论,那又怎么能够将此交由公众评判是非?又怎能保证她们不会受到第二次伤害?如果社会舆论的结论不明确,她们又如何甘愿冒风险去警醒更多人?”

  代理词整整宣读了20分钟,最终感动并说服了法官,法律的天平开始向着丁玉莹有利的方向倾斜,她才迎来了本文开头所述的判决结果。

  目前,很多婚恋网站作为促成婚恋关系的平台,只能对会员本人身份进行审查确认,但并不具备对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等事项的审查能力,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婚恋网站需要承担这种审查不足的责任。也正因此,现在有很多人在婚恋网站上当受骗。

  丁玉莹在掉入骗婚的陷阱以后,历经重重困难最终打赢了这起法律边缘地带的官司,算得上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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