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说《爱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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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31 14:35
在这本独特的小书中,哲学家西蒙·梅重新审视了关于爱的永恒的追问,探究爱这种情感的本质。作者认为:爱是一种对人或物的迷恋,我们之所以迷恋是因为他、她、它激发了我们对坚不可摧的生命落地感的渴望。这种迷恋让我们踏上一段旅程,开始在我们自身与他、她、它之间进行对安全关系的漫长探寻。
我们都需要爱
在作者看来,我们都需要爱, 因为我们都需要在这个世界上找到家的感觉,给此时此地的生活以归属感,赋予我们的存在以价值和完整性,增强我们的存在感,让我们感受到现实生活的牢不可破(即便我们接受当下的生命是短暂的,并将终结于死亡的事实)。作者把这种感觉称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归根”。作为一个哲学分支,本体论探讨存在的特性和体验。人们只会去爱那些能激发我们期望获得本体论意义上“归根感”的人、物、观念、规则或者景物(通常极其稀少)。无论他、她、它有多美或者多善,无论他、她、它是否慷慨、富有同情心,或者为他人着想,无论他、她、它对我们的事情是否有兴趣,甚至无论他、她、它是否在乎我们,只要他、她、它能让我们找到“归根感”,我们都会奉上全部的爱,因为爱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为我们的生命和存在找到一个家。
被神话的爱
1888年,尼采发出呐喊:“几乎两千年了,没有一个新的上帝!”然而,尼采错了。新上帝已然在他眼皮底下悄然降临。这新的上帝正是爱——人类之爱。
一度只有神圣之爱才能肩负的职责,现在正由人类之爱承担:成为意义和快乐的终极源泉,成为战胜苦难和失望的力量。这种力量绝非罕有的例外,我们每一个对爱怀有信仰的人都可能拥有;它不是由上帝这个造物主注入我们内心的结果,要获得它,无须经过漫长和严格的训练。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几乎我们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本能力量。
现代人将对爱的信仰视为一种普世的、民主的救赎方式,这是漫长的宗教历史中人类之爱将上帝之爱视为源头并加以模仿的结果,但荒谬的是,人类之爱得其所在,正是因为宗教信仰的衰落。自18世纪末以来,基督教退场所造成的真空逐渐被爱所填补。大约自那时起,“上帝是爱”逆转为它的反面——“爱是上帝”。后者更由此成为整个西方世界或许普遍接受的唯一宗教,尽管它从未被公开正名。
这些信仰包括:
爱是无条件的:爱的产生和消退无关乎被爱一方的价值和品性;爱是无意识的天赋,并不索取任何回报。(范例:父母对子女之爱)爱指向并确认了被爱一方完整的独特性,既容纳“好”,也接纳“坏”。
爱是忘我的:它无私地为了被爱一方而关注他/她的健康幸福。
爱是仁慈与和谐的:它是安息之所在。
爱是永恒的:爱本身与它的祝福都将不朽。
爱将我们从俗世的不完美中解脱出来,投身于一个纯洁和完美的高尚之处。
爱抚慰我们,把我们从丧失之苦中解救出来;爱赋予苦难以意义,以自身的价值驱逐了痛苦;爱让我们与分离之苦握手言和,达至最高的善。
这些观念浸淫在流行文化中,充斥于那些不羁的思想家的陈词滥调里。他们动不动就搬出“爱是为了对方而爱对方”、“爱是自发的价值馈赠”、“爱指向被爱一方全部的独特性”之类的平庸言论,随时准备指责柏拉图、普鲁斯特等先贤为何没有为他们的这些言论背书。于是,这些理想化的观念刺激了人们对浪漫之爱、父母之爱的憧憬,人类之爱以此作为代价,篡取了过去只有上帝之爱才享有的地位,成为新的上帝。
爱作为一种宗教,对顽固的无神论者的吸引力丝毫不亚于其对不可知论者与信仰者的吸引力。许多无神论者从爱中感受绝对和永恒,而在其他的生命领域中他们强烈地否认这二者的存在。一位人文主义者可以在丧礼上发表蔑视宗教的言论,将丧礼变成一场无神论者的庆典,但是他不会拒绝从爱中“寻找慰藉”,因为爱比逝者长久,它让逝者的爱和被爱都成为永恒,从而使得生者对这些爱的记忆也得以永恒。
如果你向任何一位无神论者提出这个问题:那些有过爱的体验的人,即便肉体已经消亡,他们的爱是否还能延续?那么大多数情况下,他、她的回答都是肯定的,仿佛爱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一经表达便永远不会消逝。对于基督教的继承者和后来者来说,这个信仰是对抗绝望的最后防线。他们认同圣徒保罗在《圣经》之《哥林多前书》(13:8)中所说的“爱是永不止息”,而诗人菲利普.拉金在他那首发人深省的诗《一座阿伦德尔墓》中所吟唱的著名诗句“爱,将使我们幸存”4,更道出了整个文明的真相。
傲慢的危害
为人类理想赋予神性,这本身毫无益处。爱也不例外。如果我们把无条件性和永恒性等这些上帝之爱的特性加诸人类之爱,那就误判了人类之爱这种最有条件、最有时间性、最现实的情感,逼迫它去承受无法承受的期望。对人类之爱的神圣化是人性在冲动中探寻窃取上帝之力量的最后篇章,是试图超越人性的最漫长的努力,而且如同其他,它必将以失败收场,因为这些故事的寓意是只有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忽视人性的限制。
然而,有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个世界也充满了对爱作为一种宗教,甚至是作为一种好莱坞式乐观主义的故事的质疑。这种乐观使得人们在历经无可避免的种种磨难之后总能找到灵魂伴侣,怀抱着完美的幸福感度过余生。毕竟,与古时一样,今时今日有很多人并不接受我在前文中所描述的神圣模型;他们的爱的观念遵从一种漫长的传统,即从自然主义角度来审视爱。这种传统也在本书的探讨之列。
最终,在满足我们不可回避的宗教需求方面,爱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我们不应驱逐其神圣的模型。然而,作者希望在这里展现出一种思考爱的不同方式,那就是公平对待爱背后强大的、普遍的需要,避免对于爱或神圣化、或悲观的描述。从这个层面来说,爱既非为了他者的幸福而作出的无条件的承诺,也不能被简化为仅仅是获取认同、亲密关系、繁衍后代或满足性欲的本能冲动。
爱、自由与艺术
自由是唯一一个作为大众信仰被一再提及的备选,但仅仅从理论上来说,无论在范围上还是价值观上,它都不是无限的,故也无法满足以上愿景。虽然现代社会中几乎所有人,甚至包括它的敌人,都广泛认同自由是一种“伟大的善”,但它无法如同爱那样为以它的名义真正完成的事情增加价值,而且每一次自由度的增加,也不一定如同每一次爱意的增加一样都必然是件好事。
我们也不能指望现代艺术,因为它已经变得过分冷嘲热讽,过分故意地庸俗化,过分地瞧不起一切有关救赎、终极意义、无条件和承受的概念。即便如此,撇开这些事实,艺术在满足人们的宗教需求方面比自由更为擅长,不过它仅仅对少数人奏效(如果以艺术创造者来衡量,则人数更少)。而相继涌现的其他一些或崇高,或具有革命性,或充满活力的理念,如种族和性别平等、环境和动物权利保护等,最终都无法满足西方心智始终渴求的对生命意义和价值的确证。
那么,爱究竟为何物
作者假定爱的情感是普世的,但阐释这种情感的方式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而改变甚大。换言之,任何一个文化和时代中的每个个体,都满怀着向所爱之人奉献的念头,他、她对所爱之人充满渴望,因为对方让他、她在自己的存在中找到“家园感”,特别是在追求对方的过程中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时,这种渴望变得越发强烈。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情?它在渴望什么?在美好的生活中,它究竟扮演怎样的角色?如何培养这种感情?它在何种条件下会变得美或丑、善或恶?无数问题环绕在爱这种神秘吸引力的周围,而这些问题的答案随着时空的变化而不同。
因此本书探讨的爱的历史从时间上将集中于过去几个世纪,特别是在我们定位为“西方”的文化传统中,对爱的渴望和献身这种普遍力量的阐释。这段历史涵盖了四个标志性转变,而每一个转变都跨越好几个世纪。
第一次转变的关注点是爱的价值。从《申命记》到奥古斯丁超过一千年的时间里,直至公元5世纪中期,爱逐渐被打造为最高德行。《希伯来圣经》要求人们“尽心、尽性、尽力”去爱上帝;耶稣把对上帝和邻里之爱提升成为最重要的《圣经》戒律;传福音的圣约翰称,最高的实在是上帝,是爱;圣徒保罗和随后的奥古斯丁都把爱视为所有真正德行的根基。
第二次转变始于奥古斯丁,经过圣伯尔纳铎,到托马斯.阿奎纳并延展至路德,时间跨度从公元4世纪到16世纪。在这个阶段,人类被赋予前所未有的——简直是神圣的——力量去爱上帝。随着爱是神圣的恩赐这个观念的形成,人类至少从原则上来说可以通过爱变得神圣,甚至与上帝建立起友谊。
萌芽于11世纪,在18世纪达到高峰的第三次转变,关注的是爱的客体。在这个阶段,任何个体,更宽泛地说,人性本身都蕴含最高的善,并能体会以往专属于上帝的那一类爱。因此原本在神圣与世俗之间、超自然与自然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
以上转变为缘起于18世纪的卢梭,且至今仍在进行中的第四次转变奠定了基础。它的核心是爱者,他、她通过爱完成真我。在爱中的他、她不再自私,他、她非但没有丧失了自我,反而找到了自我。他、她不再像以往那样拼命战胜本性,反而寻求顺从本性的引导,实现自己的本性。这里,人类所追求的美和善并不存在于每个个体的经验之中,而是有待于每个个体自己去发掘。实际上,随着这种转变的深化,爱者成为爱的焦点,以至于有些时候几乎被爱者冷落在爱的图景之外,甚至成为爱者的生活剧中一个可以替代的道具。爱成为爱上自己的游戏。
例如,如奥维德这样的享乐主义者建议我们尽可能享受求偶、性爱和情色想象所带来的欢愉,学会把这些欢愉演绎成一种精致的体育运动或艺术行为,提防“坠入爱河”的疯狂,不要为爱能带来更高意义的幻象所感动。悲观主义者叔本华则认为,充满理想与幻想的激情之爱不过是受繁衍下一代需求所驱动的诡计,目的是让两个彼此痴迷的人相处足够长的时间,以完成生育和养育下一代的任务。亚里士多德和蒙田则倡导友谊之爱,认为应当把爱献给另一个人,即我们所体验的“第二个自我”,以使对方获得幸福。这比那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更富有感染力,更能带来自我的充盈,或者对蒙田来说,至少二者的效果应一样强烈。更晚近一些,从弗洛伊德开始,精神分析学家认为,爱作为一种原始的、童年情绪的释放,退化为身体的满足和保护性的结合,而爱的成熟意味着从婴幼儿模式中解放出来。在和弗洛伊德观点接近的人看来,人类之间的爱在多数情况下既冷酷无情,又充满变数。人们试图借助爱逃离自我,投入能带来安全感和新奇感的他人怀抱,结果常常发现这不过是对爱的轻信。
从这个角度的讨论将不可避免地把很多内容隔离在本书之外,作者只选择关注那些了不起的创新者。他们要么提出了全新的观点,要么赋予旧观念以新鲜的活力。有几位杰出人物的缺席在书中非常显眼,最著名的有但丁、彼特拉克、莎士比亚、克尔凯郭尔。作者把柏拉图和《希伯来圣经》作为本书所探讨的,今天在西方世界仍大行其道的爱的主要理念的文本“源头”,他们承袭自一些伟大的传统,如柏拉图所吸收的印度教和奥菲士教的神秘崇拜,或曾在赫梯人、阿拉姆人和新亚述时期盛行一时的古代近东有关爱的戒律对犹太《圣经》的影响,不过,在本书中对此均未涉及。
总结上文,这本书有三个主要目的。其一,揭示爱如何走上扮演上帝的道路,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在主要方面被剥夺了其人性的一面(导致爱如同其他神一样被其崇拜者所滥用和误解);其二,追踪傲慢的爱的一些苍白假象,如最迫切的,真爱是无条件的;其三,提出一种更接近其本性的、更真实的方法来看待爱,以使得爱无须再背负人们对它不切实际的期望。
纵览西方思想史,梅向我们展示了关于爱的理想如何从“上帝是爱”变成“爱是上帝”。梅一一回顾了那些对爱敢于持不同见解的哲学家和作家们,一次又一次地纠正那些容易使人对爱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的错误见解,从而揭示出究竟什么是爱:爱绝对是有条件的,是对我们所认准了的人的自私自利的欲望,而正是这种欲望使爱具有强大的奉献精神。
图书介绍
《爱的历史》
著者:西蒙.梅(Simon May)
译者:孙海玉
页数:324页
出版时间:2013年9月
定价:45.00元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目录
第1章 扮演上帝的爱
第2章《希伯来圣经》:西方爱的基石
第3章 柏拉图:从身体之欲到天堂
第4章 亚里士多德:完美友谊之爱
第5章 卢克莱修与奥维德:肉欲之爱
第6章 基督教:作为最高美德的爱
第7章 为什么基督教中的爱不是无条件的
第8章 爱和游吟诗人:作为典范的女性
第9章 从中世纪盛期到文艺复兴:人性何以变
得可爱
第10章 斯宾诺莎:快乐地理解整体的爱
第11章 卢梭:启蒙浪漫主义之爱
第12章 施莱格尔和诺瓦利斯:作为宗教的爱
第13章 叔本华:为了人类繁衍冲动的爱
第14章 尼采:爱是对生命的肯定
第15章 弗洛伊德:爱是一部欠缺的历史
第16章 普鲁斯特:冗长与乏味的爱
第17章 重温爱情
文/张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