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经侦滥权办案悬疑—《一个骗子的逆袭》后续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一个骗子的逆袭,企赢控股,宁波
  • 发布时间:2014-04-01 09:59

  浙江企赢控股总裁崔赢多次向本刊记者提交书面材料,力证江北公安局民警缪和波插手经济纠纷滥用职权,宁波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任晓光涉嫌徇私枉法及滥用职权

  本刊2014年第5期刊发调查稿件《一个骗子的逆袭》,对发生在宁波的一起诈骗案进行了还原:上海煤炭生意人马雨平自述因债务经济纠纷,受到债权方宁波江北辽源燃料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公司”)的控制,并实施系列诈骗行为,以煤炭贸易为掩护,在2012年9月趁机抢走浙江企赢控股(以下简称“企赢控股”)价值1350万的汇票。

  2014年1月28日,宁波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刘凯对《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公安局各部门对案件包括涉案民警进行详细调查。2月12日,宁波市公安局就此案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将该案移交到宁波江东区公安局侦办,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浙江企赢控股总裁崔赢多次向《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提交书面材料,力证江北公安局民警缪和波插手经济纠纷滥用职权,宁波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任晓光涉嫌徇私枉法及滥用职权。

  马雨平为何能逍遥15个月

  根据马雨平自首后公开的自述,诈骗得到的数千万巨款,他并未分到过,悉数进入到辽源公司的账户内,在抢走1350万元汇票时,辽源公司深度卷入,总经理郭行军亲自到现场为马雨平保驾护航。

  在本刊公开报道后,宁波市公安局宣传科代表公安局在1月28日给本刊发来采访回复:2012年6月13日,江北辽源公司向江北公安分局报案称遭遇合同诈骗,并同时扭送犯罪嫌疑人马雨平至公安机关。经审查,江北辽源公司反映情况属实,江北公安分局于当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6月14日依法对马雨平取保候审。

  “江北公安局存在干涉明显经济纠纷的情况,如按照当时立案情况看,辽源公司控告马雨平诈骗3000多万元成立,那就不能办取保候审,这么严重的犯罪肯定要刑事拘留,但是等马雨平骗到我的1350万元后,后来江北分局撤案了,这说明江北公安局办案民警缪和波是有问题的。”崔赢追着缪和波不放。

  根据宁波公安局答复:“2012年9月6日,江东公安分局在接到江东企赢公司的报案后,依法对马雨平涉嫌合同诈骗进行立案侦查。9月17日,江东公安分局、江北公安分局分别将马雨平涉嫌合同诈骗案移送宁波市公安局。9月18日,宁波市公安局以马雨平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2013年12 月 30日,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马雨平刑事拘留。”

  此回复也印证了,企赢控股向警方报案后的一年多期间内,马雨平是自由之身。

  直到马雨平被控制,距离企赢控股1350万元汇票被抢已经过去近15个月,警方早已超越办案期限。而对这样一起诈骗1350万元的特大诈骗案,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从未对马雨平和郭行军等人采取过强制措施。

  在此期间内,马雨平还从容实施类似的商业欺诈活动。根据马雨平的陈述资料,2012年9月,也就是企赢控股被骗的同一月,马雨平用同样的手段,从浙江绍兴成功骗得一笔600多万元的煤款,如数交给辽源公司。

  此事报道后,企赢控股总裁崔赢一改之前的低调,多次约见本刊记者,并提供书面资料向本刊记者陈述案件内情。据崔赢陈述,2012年12月,他在宁波市经侦大队的办公室内,宁波市经侦支队办案民警任晓光当着崔赢和马雨平的面,对马雨平说,你赶紧去找钱,及时还给企赢和辽源公司,否则的话要坐一辈子牢。

  本刊记者就此情节向宁波市公安局核实。3月4日下午,宁波市公安局对此问题正式回复:对犯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但是公安机关不可能让犯罪嫌疑人以违法的方式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本案办案民警也没有所提问题的行为。

  受害人控告警方滥权

  本刊之前的报道中提到,2012年9月案发后,企赢控股报案,宁波公安局经侦支队冻结了811.7万元由荔美公司支付的尾款,企赢要求返还这些款项时,辽源公司也参与其中。在宁波经侦支队的协调下,辽源公司还是分走了60万元。

  崔赢向本刊记者证实,经侦支队主持分款的民警正是任晓光。

  宁波公安局对本刊记者的回复表示,2013年12月底,该笔资金是江东企赢公司、江北辽源公司向公安机关提请,先行将该款项返还,在企赢和辽源与荔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宁波市公安局依法解除对该笔资金的冻结。

  但崔赢说,这笔款是交易尾款,属于特定款项,因货款没有及时收回,已经导致了企赢集团在新加坡法庭遭遇诉讼。

  崔赢告诉本刊记者,宁波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位办案民警曾打电话给郭行军,也就是辽源公司的负责人,他和马雨平一起在宁波银行实施这起1350万元汇票的抢票,当办案人员打电话给郭,让郭到警局接受讯问,郭在电话里说,“我正在陪你们王伟标局长看病。”

  一位宁波警界人士告诉本刊记者,此事真假难辨。他说,王伟标在担任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前曾在江北担任多年的公安局局长,与江北区企业界人士熟悉也并不奇怪。他认为,很有可能是郭行军“拉虎皮扯大旗”。

  宁波市公安局对此事回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对郭行军依法进行了询问,郭也没提到与案件无关的内容。

  崔赢介绍,案发后,宁波市经侦支队没有将马雨平抓捕归案,他为此曾向省政法委写申诉信,该信件转达到宁波市公安局,引起时任公安局局长王惠敏的重视。辽源公司得知消息后,曾找到企赢控股,希望能协商和解,但王惠敏调任福建任公安厅厅长,辽源公司态度与之前截然相反,此事就不了了之。

  “事到如今已不单单是钱的问题。”崔赢说。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黄柯杰 | 浙江宁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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