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刚需是什么---专访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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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5-27 10:33
比如北京、上海,被访者对由市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都超过45%,但成都仅24.2%。这个差异出自哪里?
对于中国老龄市场的基本判断,如老年人的需求,是中国老龄产业发展的根本前提。一方面,它涉及企业投入的方向,另一方面直接影响政府制定政策的方向。
正本清源,才能使相关政策资源和社会资源集中投入到真正解决中国老年人问题的关键方面,“好钢用在刀刃上”。
如何看待今天中国老年人的需求?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接受了《瞭望东方周刊》专访。
2014年初,全国老龄办发布了《十城市万名老年人居家养老状况调查》。吴玉韶强调,居家养老,是立足于当前老年人现状的基本判断。市场建设和政策引导,也将以此为核心。
市场对老年群体的真实有效需求了解不够
《瞭望东方周刊》:现在从市场到社会舆论皆出现“养老热”,养老被称为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你如何评价这个市场的情况?
吴玉韶:2013年底,中国老人数量已达到2.02亿,目前还在以每年增加900万的速度增长。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蕴含的消费潜力,无疑是巨大的。
从已有的几种预测来看,2015至2050年间,对中国老年人消费潜力的预测最低是在2050年达到19.67万亿元,最高则是5093.56万亿元。预测结果差距很大。
关于老年人的消费潜力,目前的预测普遍采用标准消费人的方法,即把处于劳动年龄的人作为标准消费人,然后按一定的比例把儿童和老人折算成标准消费人,通过计算标准消费人的平均消费水平,来预测老年群体的消费潜力。
我认为,对这个市场进行预测应综合考虑,细分群体。
以对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床位预测为例,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我国老人中的失能比例为5.6%。假设失能比例不变,则可推算出未来的失能老人将由2015年的590万增加到2050年的1893万。
但如果以此推算未来我国城市失能老人所需的床位数是1893万,就是高估了。因为这些老人中,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仅占11.3%。
其实,2010年的这个调查数据显示,10年间,城乡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一直在下降。居家养老的意愿始终占主流。
对比2000年的首次调查数据,2010年城镇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10年间从18.6%降到11.3%。这个比例下降是正常的---应该还会再下降。
目前来看,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大约占97%,在养老院的不到4%。这样的结构比例,我认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如果再考虑收入水平、市场价格、地理位置等因素,未来对床位的需求量显然没有那么大。
应该说,解决居家养老问题,是一段时期内解决中国老年人问题的主要方面。
老龄产业是为满足老年人的特殊消费需求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个独立产业部门,而是涵盖了多个产业领域的综合性产业体系,是一个具有经济和福利双重属性的特殊产业集群。
总的来说,这个市场前景很好。一是老年群体庞大,并且人们更趋长寿化;二是老人的自有财产越来越多,这块刚需蛋糕必定越来越大。
但现在养老产业有个怪现象,一方面很多产品和服务无人问津,一方面又有相当部分的老人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这在市场经济发展30年的其他领域是很少见的。我认为,归根到底是市场对老年群体的真实有效需求了解不够。
对老年人需求存在三大认识误区
《瞭望东方周刊》:按照你的说法,现在大家对于老年人产业和市场,还存在很多不准确的判断?
吴玉韶:对老年人需求有三大认识误区。
一是整体高估了老年群体消费水平。目前我们老人的整体收入水平还不高,2012年我国企业退休职工的月人均养老金为1721元,并且中国老人大部分在农村,他们的收入和消费能力更低。而且,大部分老人的消费观念也偏于保守。
以养老机构为例,中国到底需要多少养老机构?2010年曾经有一项调查显示,入住养老机构意愿:城镇11.3%愿意入住,可承担费用1016元;农村为12.5%,可承担费用172元。这个调查是没有前提的,如果加上前提,一个月5000元、一个月3000元、一个月2000元,再加上区域,比如在城里、在北京是五环以内、还是在五环以外,再加上子女的看法,我觉得这个数字会大幅度降低。
应该摸清真实有效的需求,包括现在我们国家提出的养老机构占4%。我认为应该实事求是地发展和对待。东西部、城镇和农村、不同民族,都是不一样的。全国各地都用一个标准建养老机构,未来可能出问题。
真正养老机构紧张的还是大中型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而不是所有养老机构都紧张。
二是过度关注高收入老年群体,普遍低估了中等收入老年人的消费需求。目前老龄产业尤其是老龄服务业,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普遍走“高端”路线,市场开发和服务定位以高收入老年群体为主。但从市场发展前景来看,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未来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将在2020年达到6亿,他们才是未来老年产业发展的主要消费力量。
三是重普需轻刚需。根据全国老龄办“全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调查”数据,我国民办养老机构中87.1%以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仅11.4%以提供护理康复为主,入住的老人中完全自理和半自理的比例达到69.7%,不能自理和临终关怀的老人只占30.3%。
这说明很多刚需没有得到市场足够重视。还有精神障碍、心理服务、法律支持、房产处置、金融理财等,这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需求也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
老年人的刚需是什么
《瞭望东方周刊》:通过这次调查,老年人的主要需求都是哪些方面的?
吴玉韶:应该说,我们这次调查的样本,整体文化程度高、经济和健康状况良好。不识字的比例只有7.1%,小学文化程度20%,初中文化程度30%,中专文化26%,大专及以上的有16.3%。空巢老人的比例占51.1%,近九成被访者以退(离)休金为主要经济来源,月均2532.8元。超八成患有慢性疾病,88.5%生活完全自理。
中国老年人口达到2亿,世界最多,但对他们的有效需求要作具体分析---有效需求是指消费者在一定价格条件下对商品的需求量,包括两个条件,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支付能力。
老人的需求是多样的。比如老年餐桌,就是刚需,尤其是独居的男性。
市场上餐饮供应一直很成熟,需求和供给的价格差也很微小---老年餐桌自报价格8.47元,期望价格8.51元---但缺乏针对老年人的特需供应,老人需要低盐、清淡、易消化。
餐饮追求高利润,但老人需要的是价格低廉又品质优良,所以老年餐桌一定是具有公益性的。我们鼓励社区成立老年餐桌,也鼓励大的餐饮公司配餐,这样质量和成本都可以兼顾。
比如上海有助医、助浴、助行、助急、助洁、助餐的“六助”服务,其中“助餐”最突出。在普陀区的真如镇社区老年食堂,番茄炒蛋、清炒西兰花、烧大排,再加一碗蛋花汤,二两饭,定价10元。为了照顾糖尿病人,食堂还有少糖无糖类膳食。
现在面向老人的健康讲座也是以公益为主。老人是慢性病的主要群体,需要管理控制的健康常识。现在许多社区和社团、包括一些公司都有在做。
老人对健康的需求是很大的,比如照护和康复服务,在受访者中的需求都超过20%。护理是刚需,尤其对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我们2012年统计,我国失能半失能的老人3600万,占老人总量的19%。
北京从2010年开始实施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政策。按规定,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100元服务券,可在指定服务商那里购买生活照料、家政、医护、心理慰籍等110多项服务。目前有1.1万家服务商进行为老服务,包括北京青松居家康复机构。以这家机构为例,有了养老服务券,去那里康复的老人从几千人增加到了十几万。
应重视老年人需求的差异性
《瞭望东方周刊》:如何看老年人需求和可支付能力之间的差异?
吴玉韶:调查显示,在被访者的自报价格与期望价格中,请保姆和维权服务的差价最高。前者是每月2220.80元和1381.48元,后者是每次219.39元和52.82元。这一方面需要提高老年人收入,一方面需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让老人有支付能力,消费无后顾之忧。
贫困、疾病、失能是老人面临的三大风险,需要国家制度来保障。长期护理保险是养老里的专门险种,是国家的社会化保险。
当前最主要的是进行养老保险的实际全覆盖,新修订的《老年法》第30条规定已经指出“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上海和青岛都在试点。
比如青岛,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可报销90%。目前青岛承担这项服务的医疗专护机构达到13个。
调查显示,被访者购买服务的消费理念还没普遍形成,市场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比如北京、上海,被访者对由市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都超过45%,但成都仅24.2%。这个差异出自哪里?不同城市,对市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接受度会有差异。普遍来说,经济越发达、人口流动性越强的地区越能够接受。
老年人是一个差异性很强的群体,不仅是地域差异,文化水平、经济状况、健康状况、风俗习惯的不同,都会导致老人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偏好不同。所以,老年人的需求具有特殊性、差异性、多样性的特点。
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是治本之举。
《瞭望东方周刊》:政府在老龄产业的发展中应如何定位?发挥哪些作用?
吴玉韶: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在老龄产业中,如何提高老年群体收入,引导老人消费,是产业发展的基础。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是发展老龄产业的治本之举。
最主要的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在广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给付水平,完善低保、高龄津贴等各种养老福利补贴制度,并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让老人们不要为了顾虑未来的风险而不敢花钱。
同时,还要通过扩大宣传、引导消费、体验式服务来逐步提高老人的认识,转变他们的消费观念。
第二个方面,是加大对产业的扶持。目前,我们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与优惠措施文件,但这些文件都存在一个限制条件,就是把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的落实与强制企业为非营利性捆绑,这个问题就导致政府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初衷和民间资本的盈利发生本质冲突。
第三个方面,政府要减少直接参与市场性服务活动。比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不可以直接提供服务,但可以购买公共服务。
又比如公办养老机构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有些地方,公办养老机构所占的市场份额超过80%。这些公办养老机构一方面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方面远远超出政府“兜底”的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又以非常低的非市场价格向一般社会老人开放,不仅浪费资源,也挤占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空间。
第四个方面,加强市场监管是政府规范和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能。加强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控与检查监督,严格规范市场的管理运作,最大限度打击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等。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陈融雪 |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