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能或仍难逃被罚

  • 来源:足球报
  • 关键字:青岛中能,刘健
  • 发布时间:2014-07-03 15:24

  足协仲裁委员会仲裁刘健自由身后,7月2日纪律委员会在足协召开听证会,听取青岛中能和刘健的陈述,这标志着足协纪律委员会进入处罚青岛中能俱乐部的程序,在仲裁过程中,司法鉴定的结果显示青岛中能有造假的嫌疑,在核实相关信息后,纪律委员会将依据纪律准则对青岛中能进行处罚,最重的结果将被罚款或是扣分。

  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足协仲裁委员会已经在4月对刘健案作出裁决,裁定青岛中能与刘健签订的足协备案的合同已经到期,而青岛中能出示的与刘健“新签订”的合同签字笔迹经过司法鉴定不符,因此认定刘健为自由身,最终刘健“零转会”广州恒大。在仲裁过程中,司法鉴定的结果显示青岛中能有造假的嫌疑。根据足协的相关规定,如有俱乐部弄虚作假则需要追加纪律处罚,社会各界都对仲裁后足协是否对相关责任人纪律处罚非常关注。

  在总结研究此案后,法律专业出身的张剑对追加处罚持肯定态度,他表示:这个事情出来了,一定要给社会各界一个交代。这也是为了维护中国足协形象,打造一个好的联赛秩序。在仲裁委员会提交材料的基础上,纪律委员会开始进入工作程序。

  7月2日首先进行的是纪律委员会的听证会,纪律委员会召集青岛中能与刘健双方对过程进行介绍,由于是纪律委员会召集的会议,仲裁委员会周明等人未出席,为了免于处罚,青岛中能方面由董事长乔伟光带领于涛以及俱乐部工作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十多人到足协参加会议,刘健则在两名律师的陪同下来到足协。

  听证会从上午9点共进行了4个小时,在会议上,中能方面递交了一份合同期限从2010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的“刘健2010-2014年版5年期合同”,这份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合同中合同期限有明显的改动,原来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均模糊不清,是“2010”或是“2009”至“2013”或是“2014”年有明显的修改痕迹。但是这是谁修改造成的,在听证会上各有各的说法,青岛中能认为是足协所为,足协则认为是青岛中能调阅合同中改动,这让纪律委员会的处罚陷入僵局。足协内部人士则认为“今后调阅合同应该是只取复印件,而非原件,这样避免很多问题发生”。

  虽然改动痕迹有待查证,但不会对可能出台的处罚产生太大影响。仲裁委员会提交的司法鉴定报告中,鉴定机构确认的是几个签名笔迹不相符,纪律委员会可以以此为凭据来处罚青岛中俱乐部,青岛中能没有对签名笔迹不符,提交更有力的证据。

  而中能方面虽然递交了一份合同期限从2010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的“刘健2010-2014年版5年期合同”,但中国足协依据的备案合同是2011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的合同,这也是认定刘健自由身的基础。中能方面表示,这份“2011-2013版”合同是对“2010-2014版”合同的补充,不能认定“2010-2014版5年期合同”无效。但合同法专家认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后签的一份合同视为对前一份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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