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罚款指标本身就是违法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罚款,指标,违法
  • 发布时间:2014-11-21 09:43

  《京华时报》消息,10月13日,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点评:事件曝光后,有关部门表示认错并整改。行政罚款是对企业或公民违反行政法规、扰乱行政秩序,依照法律进行的惩罚措施,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如果对罚款也下指标,其本质就是对企业或公民违法预先设定了指标。

  工商部门罚没的多少取决于违法行为的多少,不是大家是否“努力”的事儿。如果违法行为的发生“跟不上”指标的要求,而上级的《通知》压力又在,基层执法人员会如何应对?恐怕不少类似钓鱼执法、以罚代管的情况便会由此而生。先受其害的就是那些企业、个体商户,而后则是政府的公信力。行政罚款仅仅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绝非目的。行政部门以“指标”要求罚款数量,是依法行政的“倒行”。我国的《行政处罚法》有明文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财政部早在1993年曾下发《关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不得给执收、执罚单位和个人下达收费、罚没收入指标。

  河南有关部门下达罚款指标,损害了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对这种违法行为,有关方面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割掉行政部门下达罚款指标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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