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努·里维斯 美丽孤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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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6-10 09:55
基努的情感——象无从抵挡的悲剧式的宿命,让他在这个世间无所依傍,亦无所需索。
每次写娱乐圈的人物,最先出现在脑海里的,不是他们的样子,而是他们身上的某种气质。比如麦当娜的强大、碧昂斯的性感、凯奇大叔的深沉以及基努·里维斯的孤独等等。它们是洁净的标签,标注在他们身上,发出强烈的光。在属于他们特有的气质,贯穿于我的整个写作中。在写基努·李维斯的时候,他的孤独落寞与精彩糅杂在一起,一幕一幕的画面在心里掠过,犹如不定格的镜头。
镜头里的他是一个孤独的受伤的孩子,眼神里蕴藏着世上最后一抹不暗世事的神情。这种孤独并不生来俱有。他家庭的破碎。他深爱女人的离去。他挚爱友人的死亡。还有他的一个未成型孩子的夭折。一个一个,悲剧就象宿命,无从抵挡。他觉得自己对这个世间无所依傍,亦无所需索。唯一存在的,是实实在在的失望。
有的时候,他恨自己的父亲。父亲使他失去生命最起初的选择。父亲嗜毒如命,在他印象里,父亲的房间终日弥散着毒品的味道,有的时候他疑心自己也将要被毒品吞噬了。对于父亲吸毒,他是埋怨的,愤怒的,却又毫无办法。他终日将自己放置到工作中。母亲是一位服装设计师,有美好的审美情趣,喜欢红与绿的对照,以及热衷古典设计。
有一天,母亲对他和妹妹说,她想结束这暗无天日的生活,她问他们俩,是选择跟着她,还是他们的爸爸。基努紧握着妹妹的手,眼睛里含着泪地对母亲说,他们要跟母亲在一起。这种选择是艰难的,他爱母亲也爱父亲,父亲是一个地理工作者,一半夏威夷一半华人血统。几天后,他们的家庭散了,象玻璃一样破碎,发出遽烈地一声翠响。所以从那个时候起,基努又是恨父亲的。由爱而恨,却又无法真正地恨。矛盾而无法捉摸的感情。
从小父爱的缺失与封闭,使他习惯了独处与孤独。他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保护所爱的人,也终究没能学会与人妥当相处的方式。他很少笑。他是个不喜欢微笑的人。看似有断然的无情,却又有一种华丽深邃。
他一直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安定而稳妥,不会分别与离散,但不知为何,一直不能够得到。然而在一个冬日寒冷的午夜,他在酒吧里买醉麻痹自己,他遇见了一个女孩,女孩象一弧清澈见底的溪水,浅浅地流淌。女孩叫Jennifer Syme。他们在一起,只半小时,便陷入深爱中。他们给了彼此幸福的依靠。尤其是基努,他异常清晰地肯定,Jennifer Syme是他的天使,他全心全意地爱她,给了她爱与恩慈。在Jennifer Syme看来,女人对男人最彻底的爱慕,是想为他生儿育女。情意绵绵。然后他们很快有了孩子,基努直达幸福的巅峰。然而上天对他,一再残忍,不仅剥夺了他做父亲的资格,连他最爱的Jennifer Sym也从他身边夺走。
时隔很多年,他逐渐地能自我抹平与抚慰心底的伤痛,开始渐渐地去忘却Jennifer Sym的脸,以及孩子。一个未成型的胎儿……她的所有的轮廓与气味。他知道自己必须忘记。他终要前行。还将有自己爱的人,孩子。
在他那段痛苦离索的日子里,一个人走进了他的生活。这个人叫River Phoenix。基努毕生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一起拍电影,研究剧本,一起喝酒,泡吧,骑摩托车,流浪街头,甚至一起吸毒。两个男人,因为友情,度过一段非常愉悦的时光。然而,幸福于基努亦是短暂。River Phoenix在他们一起吸毒的某天,突然口吐白沫,痉挛地抽搐,然后扑腾几下,在基努面前永远地闭上了双眼。基努呆在原地,没有哭泣。他知道自己心里头某种东西已经死掉。已经完全地死掉。
他所有的悲欢,都只是心里头的一声轻轻地叹息。此外,别无他意。
基努的生活——他把自己包裹得十分严密,并且善于聪明地制造假象。
一眼看上去他的生活似乎春光明媚。
在平日里他喜欢乔装成明媚地去参加派对,泡酒吧,玩摩托车,追名逐利。在人群喧闹里,父亲、Jennifer Sym、River Phoenix他们的脸短暂地消失不见,他能得到休憩。他看不到人世,只看到幻觉。看到潮水起伏,记忆深处的海。他的血液里都是激越。
他面对媒体避讳自己的私人生活,而一再强调自己的爱好——音乐和阅读。他爱好音乐,自组乐队。他很喜欢朋克摇滚乐队雷蒙合唱团、性手枪和“The Cl ash”。他曾是乐队天狼星的成员。他最喜欢的作家有莎士比亚、托马斯曼、托斯索耶夫斯基、法拉奇、兰波、斯蒂芬霍金、德尼·狄德罗、威廉吉布森、菲利普·K.·迪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和杰克克鲁亚克。
而他并没有得到过良好的教育。只因他觉得自己在教科书里找不到归宿,亦看不到将来。所以幼年他便辍了学。他把大量学习时间用来打冰球。这一事情当是瞒着母亲。他离开学校以后反而克服了阅读困难变得喜欢读书,并且狂热地爱上了戏剧。他最喜欢莎士比亚的《李尔王》,他总是喜欢在无人的时候,激越地朗读里面的台词,沉浸在李尔王的世界里,某个时候,他觉得自己与李尔王是神似的。
基努的事业——如同星光闪耀,让喜爱他的粉丝象走入了他设置的黑洞里,无法自拔。他从影二十多年,从一个孩子到一个有着沉淀的成熟型男人,演过大大小小五十多个角色,仍然大红大紫,片酬一千五百万。
他的第一次上镜是在可口可乐的一部广告片中。然后他在舞台剧《狼孩》中得到了平生第一个角色,并参加了几部加拿大电视剧的拍摄。刚出道时他演过不少困惑的高中生,而《River’sEdge》更是他引起观众和评论界注意的里程碑作品。他漂亮的娃娃脸使得他二十多岁了还能演高中生,他觉得这对他很不利。
于是他又接演了一些比较成熟另类的角色,比如《I Love Youto Death》里的搞笑杀手;在《Tune in Tomorrow》里谈姐弟恋,不过不是很成功。他初次成为票房明星,却是因为《Bill andTed’s Excellent Adventure》这部喜剧,是那种傻傻的纯搞笑的喜剧,他傻得可爱。
《Bill and Ted’s Excellent Adventure》取得了很好的票房,开庆功宴的那晚,一身白色礼服的基努看上去俊美而安静,他被一堆人簇拥着,记者追着他拍照。媒体上有大篇幅描述他的角色,他的气质和外表,以及对他璀璨的将来做了预测。
正如预测,基努迎来了人生的一次转机,它是如此的盛大,足以让他置身于一线影星之类,在人群与银幕里熠熠闪光。这次转机是一部名为《生死时速》的电影。导演与制片方都希望他来做主角。他们看重他身上流淌着的一种隐约可见的巨大能量。基努答应了,在电影开拍之前,他躲到角落里,潜心地钻研武术动作,他是完美主义者。既然接下了电影,就要彰显最美好以及无懈可击的那一面。《生死时速》获得了成功。虽是低成本,却收获了一亿二千一百万美元的票房。
好运连连。随着他与艾尔·帕西诺主演的《魔鬼代言人》的首映,他又一次站到了曙光之处。人们迷恋他俊朗又柔美的外表,迷恋他的演技,连他说话的声音也让人们觉得如夜莺般悦耳动听。在人们的迷恋中,他又有了新动作,参演《黑客帝国》。
一部描述虚拟网络世界的电影,他在片中一身黑色,没有笑容,言语也不多,但眼神是极具魅力的,仿佛是一个黑洞,妄图瞧过去的人都会坠入到这股黑洞中,而无法自持。该片刚一上映就引起轰动。他迎来了电影事业的顶峰。这种商业上的巨大成功,让基努站在了闪耀的瞩目上。
但这瞩目在他看来,因过分灼热,而显得寂寞。
他曾以为电影是他的生命,可是正当他逐渐地走向电影的中心,巅峰与高潮时,他却犹豫了。他并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热爱它。有时候他觉得电影只是他的一种谋生手段,并不带有什么意义与情感。当这个念头浮现时,他就挥霍自己内心中对电影的珍视,仅因为片酬而接下一些破烂的角色。也或者是他的情感世界纠缠于他,他急欲找到喧嚣动乱来填补自己空缺的灵魂,所以他不得不用大量地接片来麻痹自己。这是可怕的,对一个演员来说,不珍视自己已有的荣耀,便是自毁前途。所幸的是,人们原谅他。人们迷恋他的美丽,这种迷恋是不具思考性而盲目的。
但无可否认的是,基努他确实具有得天独厚的明星气质,银幕上下到处散发。他是很美的一个男人,五官精致,融合了西方人的清晰线条和东方人的细腻柔婉,有几分阴柔,但不失男人气概。身材高挑,骨胳完美。但在平日里,基努总是一副邋遢的样子,对自己的美毫不珍视。大凡意识不到自己美或者并不刻意彰显的美,才是真正的美。他的美是撩人的,却又不具备侵略性的。所以,男人与女人都爱他。
他帅气的外表掩藏了一颗孤独脆弱却又坚韧的心,历尽风霜,却又毅力而前行。他的那种独特气质像毒药般慢慢侵蚀着每一个喜爱他的人。
后记:
现实中的基努·里维斯是个懂得隐藏的人,他从不对媒体以及他人披露内心。他家庭不幸,接连遭受家人与朋友的离去。他缺乏维持长久男女关系的能力。居无定所,长年住酒店等等,他始终是个缺乏安全感,不信任感情的人。在娱乐圈,他是一个异类。
没有谁的人生经得起推敲。再光鲜华丽,背后也都有藏着创痍。写基努·里维斯的时候,我总是想起这样的一句话。想着想着,就忽然觉得人生是悲剧式,充满无以言尽的失落感。
……
每次写娱乐圈的人物,最先出现在脑海里的,不是他们的样子,而是他们身上的某种气质。比如麦当娜的强大、碧昂斯的性感、凯奇大叔的深沉以及基努·里维斯的孤独等等。它们是洁净的标签,标注在他们身上,发出强烈的光。在属于他们特有的气质,贯穿于我的整个写作中。在写基努·李维斯的时候,他的孤独落寞与精彩糅杂在一起,一幕一幕的画面在心里掠过,犹如不定格的镜头。
镜头里的他是一个孤独的受伤的孩子,眼神里蕴藏着世上最后一抹不暗世事的神情。这种孤独并不生来俱有。他家庭的破碎。他深爱女人的离去。他挚爱友人的死亡。还有他的一个未成型孩子的夭折。一个一个,悲剧就象宿命,无从抵挡。他觉得自己对这个世间无所依傍,亦无所需索。唯一存在的,是实实在在的失望。
有的时候,他恨自己的父亲。父亲使他失去生命最起初的选择。父亲嗜毒如命,在他印象里,父亲的房间终日弥散着毒品的味道,有的时候他疑心自己也将要被毒品吞噬了。对于父亲吸毒,他是埋怨的,愤怒的,却又毫无办法。他终日将自己放置到工作中。母亲是一位服装设计师,有美好的审美情趣,喜欢红与绿的对照,以及热衷古典设计。
有一天,母亲对他和妹妹说,她想结束这暗无天日的生活,她问他们俩,是选择跟着她,还是他们的爸爸。基努紧握着妹妹的手,眼睛里含着泪地对母亲说,他们要跟母亲在一起。这种选择是艰难的,他爱母亲也爱父亲,父亲是一个地理工作者,一半夏威夷一半华人血统。几天后,他们的家庭散了,象玻璃一样破碎,发出遽烈地一声翠响。所以从那个时候起,基努又是恨父亲的。由爱而恨,却又无法真正地恨。矛盾而无法捉摸的感情。
从小父爱的缺失与封闭,使他习惯了独处与孤独。他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保护所爱的人,也终究没能学会与人妥当相处的方式。他很少笑。他是个不喜欢微笑的人。看似有断然的无情,却又有一种华丽深邃。
他一直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安定而稳妥,不会分别与离散,但不知为何,一直不能够得到。然而在一个冬日寒冷的午夜,他在酒吧里买醉麻痹自己,他遇见了一个女孩,女孩象一弧清澈见底的溪水,浅浅地流淌。女孩叫Jennifer Syme。他们在一起,只半小时,便陷入深爱中。他们给了彼此幸福的依靠。尤其是基努,他异常清晰地肯定,Jennifer Syme是他的天使,他全心全意地爱她,给了她爱与恩慈。在Jennifer Syme看来,女人对男人最彻底的爱慕,是想为他生儿育女。情意绵绵。然后他们很快有了孩子,基努直达幸福的巅峰。然而上天对他,一再残忍,不仅剥夺了他做父亲的资格,连他最爱的Jennifer Sym也从他身边夺走。
时隔很多年,他逐渐地能自我抹平与抚慰心底的伤痛,开始渐渐地去忘却Jennifer Sym的脸,以及孩子。一个未成型的胎儿……她的所有的轮廓与气味。他知道自己必须忘记。他终要前行。还将有自己爱的人,孩子。
在他那段痛苦离索的日子里,一个人走进了他的生活。这个人叫River Phoenix。基努毕生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一起拍电影,研究剧本,一起喝酒,泡吧,骑摩托车,流浪街头,甚至一起吸毒。两个男人,因为友情,度过一段非常愉悦的时光。然而,幸福于基努亦是短暂。River Phoenix在他们一起吸毒的某天,突然口吐白沫,痉挛地抽搐,然后扑腾几下,在基努面前永远地闭上了双眼。基努呆在原地,没有哭泣。他知道自己心里头某种东西已经死掉。已经完全地死掉。
他所有的悲欢,都只是心里头的一声轻轻地叹息。此外,别无他意。
基努的生活——他把自己包裹得十分严密,并且善于聪明地制造假象。
一眼看上去他的生活似乎春光明媚。
在平日里他喜欢乔装成明媚地去参加派对,泡酒吧,玩摩托车,追名逐利。在人群喧闹里,父亲、Jennifer Sym、River Phoenix他们的脸短暂地消失不见,他能得到休憩。他看不到人世,只看到幻觉。看到潮水起伏,记忆深处的海。他的血液里都是激越。
他面对媒体避讳自己的私人生活,而一再强调自己的爱好——音乐和阅读。他爱好音乐,自组乐队。他很喜欢朋克摇滚乐队雷蒙合唱团、性手枪和“The Cl ash”。他曾是乐队天狼星的成员。他最喜欢的作家有莎士比亚、托马斯曼、托斯索耶夫斯基、法拉奇、兰波、斯蒂芬霍金、德尼·狄德罗、威廉吉布森、菲利普·K.·迪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和杰克克鲁亚克。
而他并没有得到过良好的教育。只因他觉得自己在教科书里找不到归宿,亦看不到将来。所以幼年他便辍了学。他把大量学习时间用来打冰球。这一事情当是瞒着母亲。他离开学校以后反而克服了阅读困难变得喜欢读书,并且狂热地爱上了戏剧。他最喜欢莎士比亚的《李尔王》,他总是喜欢在无人的时候,激越地朗读里面的台词,沉浸在李尔王的世界里,某个时候,他觉得自己与李尔王是神似的。
基努的事业——如同星光闪耀,让喜爱他的粉丝象走入了他设置的黑洞里,无法自拔。他从影二十多年,从一个孩子到一个有着沉淀的成熟型男人,演过大大小小五十多个角色,仍然大红大紫,片酬一千五百万。
他的第一次上镜是在可口可乐的一部广告片中。然后他在舞台剧《狼孩》中得到了平生第一个角色,并参加了几部加拿大电视剧的拍摄。刚出道时他演过不少困惑的高中生,而《River’sEdge》更是他引起观众和评论界注意的里程碑作品。他漂亮的娃娃脸使得他二十多岁了还能演高中生,他觉得这对他很不利。
于是他又接演了一些比较成熟另类的角色,比如《I Love Youto Death》里的搞笑杀手;在《Tune in Tomorrow》里谈姐弟恋,不过不是很成功。他初次成为票房明星,却是因为《Bill andTed’s Excellent Adventure》这部喜剧,是那种傻傻的纯搞笑的喜剧,他傻得可爱。
《Bill and Ted’s Excellent Adventure》取得了很好的票房,开庆功宴的那晚,一身白色礼服的基努看上去俊美而安静,他被一堆人簇拥着,记者追着他拍照。媒体上有大篇幅描述他的角色,他的气质和外表,以及对他璀璨的将来做了预测。
正如预测,基努迎来了人生的一次转机,它是如此的盛大,足以让他置身于一线影星之类,在人群与银幕里熠熠闪光。这次转机是一部名为《生死时速》的电影。导演与制片方都希望他来做主角。他们看重他身上流淌着的一种隐约可见的巨大能量。基努答应了,在电影开拍之前,他躲到角落里,潜心地钻研武术动作,他是完美主义者。既然接下了电影,就要彰显最美好以及无懈可击的那一面。《生死时速》获得了成功。虽是低成本,却收获了一亿二千一百万美元的票房。
好运连连。随着他与艾尔·帕西诺主演的《魔鬼代言人》的首映,他又一次站到了曙光之处。人们迷恋他俊朗又柔美的外表,迷恋他的演技,连他说话的声音也让人们觉得如夜莺般悦耳动听。在人们的迷恋中,他又有了新动作,参演《黑客帝国》。
一部描述虚拟网络世界的电影,他在片中一身黑色,没有笑容,言语也不多,但眼神是极具魅力的,仿佛是一个黑洞,妄图瞧过去的人都会坠入到这股黑洞中,而无法自持。该片刚一上映就引起轰动。他迎来了电影事业的顶峰。这种商业上的巨大成功,让基努站在了闪耀的瞩目上。
但这瞩目在他看来,因过分灼热,而显得寂寞。
他曾以为电影是他的生命,可是正当他逐渐地走向电影的中心,巅峰与高潮时,他却犹豫了。他并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热爱它。有时候他觉得电影只是他的一种谋生手段,并不带有什么意义与情感。当这个念头浮现时,他就挥霍自己内心中对电影的珍视,仅因为片酬而接下一些破烂的角色。也或者是他的情感世界纠缠于他,他急欲找到喧嚣动乱来填补自己空缺的灵魂,所以他不得不用大量地接片来麻痹自己。这是可怕的,对一个演员来说,不珍视自己已有的荣耀,便是自毁前途。所幸的是,人们原谅他。人们迷恋他的美丽,这种迷恋是不具思考性而盲目的。
但无可否认的是,基努他确实具有得天独厚的明星气质,银幕上下到处散发。他是很美的一个男人,五官精致,融合了西方人的清晰线条和东方人的细腻柔婉,有几分阴柔,但不失男人气概。身材高挑,骨胳完美。但在平日里,基努总是一副邋遢的样子,对自己的美毫不珍视。大凡意识不到自己美或者并不刻意彰显的美,才是真正的美。他的美是撩人的,却又不具备侵略性的。所以,男人与女人都爱他。
他帅气的外表掩藏了一颗孤独脆弱却又坚韧的心,历尽风霜,却又毅力而前行。他的那种独特气质像毒药般慢慢侵蚀着每一个喜爱他的人。
后记:
现实中的基努·里维斯是个懂得隐藏的人,他从不对媒体以及他人披露内心。他家庭不幸,接连遭受家人与朋友的离去。他缺乏维持长久男女关系的能力。居无定所,长年住酒店等等,他始终是个缺乏安全感,不信任感情的人。在娱乐圈,他是一个异类。
没有谁的人生经得起推敲。再光鲜华丽,背后也都有藏着创痍。写基努·里维斯的时候,我总是想起这样的一句话。想着想着,就忽然觉得人生是悲剧式,充满无以言尽的失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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