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能“救”电视台吗

  • 来源:综艺报
  • 关键字:IP,制播分离,大咖
  • 发布时间:2015-01-28 09:48

  以前我们不说IP(内容版权)的时候说“内容为王”。当然因为说了太多年的“内容为王”也没看见哪个媒体机构真的就内容为王了,所以这个词的可信度打了很大折扣。国内电视台折腾这么多年,一方面说内容为王,一方面搞制播分离。做了半天,手上的好节目版权只有一两年,播几次就没了。没有哪个电视台敢声称自己的版权内容是做得好的。

  其实,国际上以媒体身份经营IP的,大多是“玩票”的形式,真靠这个赚钱的也不多。包括BBC搞了个商业公司BBC Worldwide,圈外人“傻傻分不清”两者关系。我遇到销售俄罗斯国家电视台版权节目的公司也是个外联公司。毕竟那么大的媒体指望IP销售实在不现实。

  曾经的IP大咖也有经营不善轰然倒地的。几年前就知道米高梅公司,拥有庞大片库,说经营不下去也就经营不下去了,那些封存的老片子幸得有现代的自动播出技术能在卫星上不断地滚动播出,赚点小钱不至于浪费在库中。而星空卫视从默多克手里拿到的几千部香港电影,至今只能躺在保税仓库里。如果靠这些IP生活,媒体怕是要被拖垮。

  最近流行节目模式销售,这也是种IP。大家认为这个东西很赚钱,也有很多不实传闻,如最近说浙江卫视购买《奔跑吧兄弟》花了1.8亿元,帮助韩国SBS还清外债。还有“英国对华销售节目版权20亿元”的夸张报道。其实这个行业的特点就是小而散,小而美。许多拥有极好模式的公司都是些小公司,有的是制作公司,有的就直接是代理中介公司。他们把分散的节目模式版权集中售卖。当然这里面也有些大公司,但是这些大公司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2011年的时候美国时代华纳公司准备出资14亿美元收购Endemol公司。作为大新闻搞得该公司的人人心惶惶。去年我再见到该公司的亚洲老板,他很轻松,说他的生意将在中国大陆快速扩张。而遇到另一个公司默多克女儿的SHINE的销售人员时,她一点儿不开心,因为传闻他们将要被Endemol收购。这些所谓的IP公司其实作为一种资产,在不断地被分剥、合并,倒来倒去。

  IP作为创新的结晶需要尊重,需要保护,但是真以为通过掌控IP就可以实现媒体的成长,那一定是舍本逐末,没有搞清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电视台当下的广告赢利模式显然还没有被颠覆,靠出售影响力、出售观众的模式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作为电视台不论是坚持“内容为王”还是“渠道为王”都应该经营好自己的观众。只有不断扩大观众规模,提升观众档次,才能保证自己营销的内容是有价值的。只想通过IP获得附着在上面的价值,那是往小里做,而非往大处做。

  IP知识产权对于电视台来说真的很管用吗?我还真不觉得。不过对于电视台转变思路,寻找新的发展路径和战略来讲,它和“互联网思维”一样,都是值得去研究的。只有不断地搞清新词涵义,我们才不至于迷失前进的方向。

  文/方世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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