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质量在流动展中流失

  • 来源:中外会展
  • 关键字:展销会,农产品,工商总
  • 发布时间:2015-03-11 09:16

  热热闹闹的春节随着鞭炮声的渐弱逐渐离我们远去,在这个春节的前后,各式各样的商品展销会纷纷进县入镇流动举办。展销会在促进商品流通、丰富边远地区商品品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展销会的商品具有价格低、种类多等优势,对消费者颇具吸引力。但是由于举办方的把关不严、个别参展商的诚信缺失,造成部分展销会上的商品质量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经营行为不规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不锈铁炒锅才用几回就生了锈,真是不该买的!”一位消费者抱怨着说道,她前一阵在“展销会”上买回的东西真是不值。一些消费者表示,在流动的展销会上买到假的用品还算好的,而更有甚者则是拿消费者的健康开起玩笑。一些不法商贩猜透市民为追求健康生活,更加青睐绿色健康的农产品,故意冒充农民,销售看似非常“纯天然”的绿色农产品,也存在健康隐患。

  流动展销会一般在一个地方选择空间较大的场所搭建,短则三五天,长则十天半月,向当地居民推销各种商品,活动一结束就全部撤走。每年都有不同的举办方组织不同的经营者在同一地方举办展销会。在这些流动展上,商品种类比较繁杂,有时同一经营者在经营多种商品。吃、穿、用都涉及,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商品的价值普遍不高,符合中低收入人群的需要,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生意都比较好。而就是这些特点,一定程度上也造就了流动展假货多、商品质量差的现象。

  2010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废止了《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商品展销会举办不再经工商部门登记,商品展销会也缺少专门的法规予以规范和约束。工商部门不再审批商品展销会登记,办展的门槛降低了,这些缺少管理的流动展也就多了。办展门槛变低,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展会开办需求,服务广大老百姓,虽然这并不能成为流动展乱象产生的根本原因,但也一定程度滋生了这种乱象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广大政府部门形成合力,形成系统的监管体系。

  关于流通展的管理,相关人士建议,要建立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健全制度,保障事后消费者权益维护;对举办流动展销会的主办方进行信用评价,对评价信用好的举办者、经营者允许下一次举办展销会。对评价信用不好的举办者、经营者在今后举办展销会时限制乃至禁止在本地举办展销会。

  此外,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也应注意以下几项内容。第一,要了解展销会主办方或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不能被其宣传和低价所欺骗;第二,仔细查验商品是否属于“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购物时认准品牌名称、厂名厂址和产品的一些认证标志。同时了解一下周边同类商品的价格和质量,发现价格明显偏低的要注意,俗语讲“便宜无好货”,不要盲目贪图便宜;第三,不要冲动购物,要对营销人员的宣传促销进行合理分析,防止误导消费、盲目消费;第四,在购物时应向经营者索要购货凭证,发现问题尽快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当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如果经销者已撤展,消费者凭购物凭证可以找展销会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如主办方未能给消费者解决投诉,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相信消费者的合理消费加上相关部门的系统管理,这些销售假货的流动展销会也就没有存身之地了。

  本刊记者|朱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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