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引爆“财富大战”

本刊记者:关珊珊

正是创意与保守、平庸、僵化思维的激荡与碰撞,拉开了一场场经济战役的帷幕,“创意”在后现代经济领域的作用体现得淋漓尽致,如果把各国企业之间的经济竞争比喻为世界经济大战的话,那么,这场大战的核心和前端则是创意大战。

  一、“大战背景”

  1.传统创意经济与新创意经济的主要区别:

  在IT革命的背景下,近年来,现代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宽带技术、多媒体传播、数字化与互联网的兴起,对传统的经济与文化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种飞速发展的电子、数字通讯、信息技术给当代社会产业结构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在中国,后现代经济主要是由信息化带动的经济,互联网是其关键的引领力量。网络对经济效果具有级数放大的效应,这种级数放大的时间和空间阻力几乎为零。这是新创意经济与传统创意经济的一大重要区别所在。后现代经济是以国民幸福指数为核心的经济,民营互联网代表了后现代经济的主要趋向。

  2.后现代经济时代国际创意需求的转变:

  麦克卢汉在“工业化-信息化”体系范式转变这个意义上看待问题,他非常敏感地抓住了“冷”与“热”这一关键,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观察,“冷文化”是社会发展产生的具有新型特征的产物,是需求结构升级的历史必然,“冷文化”在本质上是由信息价值和个性化定义的。这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十分“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在后现代经济时代,市场竞争中呈现出“三不如”:硬件不如软件、软件不如服务、服务不如文化,人民群众也越来越多要靠“冷文化”来满足对时尚和酷的体验需求。可见,后现代经济时代的国际创意需求表现出从以效用为中心转向以价值为中心、从同质化转向异质化、从理性优先转向感性优先的特征。

  二、“战场分析”

  1.以互联网为“战场”的国内创意供给

  每年的富豪评选总令财富的追逐者处于亢奋状态。从最新一届的“500富人榜”榜单中可以预示出后现代经济时代主流的创富模式。榜单中的很多年轻富豪10年前还默默无闻,不名一文,可近年来以年均10亿元以上的财富积累速度迅速发达,令传统产业的富翁们大跌眼镜。互联网是引领新创意经济发展的主流力量,在互联网“战场”上的财富暴涨,并不是剥夺或者限制其他财富的生产资源,也不是将其他财富强迫性地转移到自己的身上,而是通过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在网络应用、网络与电信结合的新服务领域等方面的突破性发展,实现现实与虚拟的完美融合,为社会创造巨额的新财富。

  2.以文化贸易为“战场”的国际创意需求

  从布阿吉尔贝尔的重农学派时代那种前现代的“消费为本”,到工业社会主流经济学时代那种现代性的“生产为本”,再到信息社会主流经济实践提出新经济时代这种后现代的“以人为本”,人类对财富之本的领悟,经过了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后现代的“冷文化”创意需求不仅体现在文化产品中,也体现在技术、经济之中。例如,游戏、动漫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争夺的不是技术,而是其中的国民幸福总值,或者叫国民酷值。又比如,体验经济、娱乐经济、休闲经济,所有这些以人为本、突出人性的经济形态,都与其中文化力的创意息息相关,也体现着国际市场创意需求的趋势和口味。在以“冷文化”为象征的后现代经济时代,大国之间在文化贸易“战场”上的竞争越来越集中于提高“创意”出口的国际竞争力。

  三、“战例解读”

  1.互联网“战场”:以常人之“小”瓦解精英 之“大”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小人物胡戈以互联网做支点,以“馒头”为杠杆,轻松撬动了大导演陈凯歌,在网络上掀起一阵娱乐风暴,巨大的比附效应让胡戈一夜成名。他在网上点击率超过一千万,如果用现在网上最简单的商业模式,点击收费,就像彩铃下载一样,如果是2块钱一次的话,那他就是二千万元的收入,我们算他300块钱成本的话,可以算到接近7万倍,如此可以判定胡戈这一在互联网“战场”上引发的“创意”,创造的是接近7万倍的效益。像这样可以媲美胡戈的成功“战例”数不胜收……

  其实不是胡戈动了陈凯歌的馒头,而是互联网,是社会生产方式转变使然:工业化具有“唯大”狂倾向,这是由生产的大批量、大规模特点决定的;而信息化转向“小的是美的”,则是由生产的定制化、个性化决定的;工业化强调集中有序的精英价值观,是由社会化生产的集中统一特点决定的;而信息化强调分布无序的草民价值观,是由互联网的分布式、节点化的核心特点决定的。

  2.国际文化贸易“战场”:瓜分浪潮

  各国正在国际文化贸易市场掀起一场全球范围的“瓜分浪潮”。进入21世纪以后,文化贸易的进出口大国排序有所调整,一个新的国际文化贸易大国——中国出现了。据法新社(AFP)引自日内瓦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上发表的一份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从1996年至2005年,中国的创意产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增长,中国内地的创意产品出口额在过去10年中从184亿美元增至614亿美元。国际文化贸易市场逐渐变成了“五强争锋”,美、日、德、法、中等文化新“五强”占有了世界文化商品出口的53%和世界文化产品进口的57%。

  在文化创意产品出口大国中,各国都依托自身的政治、文化、资源等优势,重点推出“创意”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据重要的份额。美国的电影业和传媒业、日本的动漫产业、韩国的网络游戏业等不仅成为这些国家最重要的出口产品,而且都是执国际产业界之牛耳。美国电影市场年销售总额高达170亿美元,占全球85%的份额;日本的动漫产业出口居世界第一,占世界市场的62%,游戏领域则占世界市场的1/3。法国的服装设计与表演业、德国的国际会展业等都在争夺国际文化贸易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可见,在“创意”引爆的后现代经济时代的财富大战中,我们发现有一个趋势越来越明显:在全球化的企业竞争、国家竞争中,文化贸易的竞争力体现了国家的综合实力。在全球文化贸易的竞争中,大家竞争的不仅是产品,还争相输出理念、输出制度、输出创意。发展中国家应不断增强创意出口的国际竞争力,提升本国的创意供给与发达国家的创意需求的匹配能力。可以说,在新一轮的瓜分浪潮中,谁掌握新创意经济的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谁就垄断了财路,就可以逼迫竞争对手留下买路财,或干脆向对手宣布“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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