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快发任意球为何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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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25 15:49
在辽足主场与重庆力帆比赛的第83分钟,波利前场左路被绊倒,辽足获得前场任意球机会,经验丰富的秦升与丁海峰交流了一句,随后快速发出任意球,丁海峰心领神会插至禁区左侧左脚斜射将球打进。而此时,正在淡定喝水的力帆门将隋维杰目送进球还不明所以。整个任意球快发的过程很精彩,完全在规则允许范围之内,这个判罚也可以成为中超的经典判例之一。下面我来解释一下这个判罚的依据。
通过反复观看整个任意球快发的视频,辽宁队在快发的过程中,让我确认了如下两点:第一,罚球地点在犯规地点,第二,球在罚出之前在地上是静止的。那么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后,再加上裁判没有做出任何需要辽足听哨开球的手势,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出示红黄牌做出低头记录的动作,辽足整个快发任意球的过程是非常合理的,裁判的判罚也是准确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进行任意球快发呢?如果碰到以下情况是不允许快发的:1.裁判员示意要听哨;2.发球方感觉守方距球距离明显不足9.15米要求裁判员组织人墙;3.本次犯规裁判员进行了纪律处罚(红黄牌),在裁判低头记录红黄牌的过程中,也是不允许快发的;4.球未放定;5.球未放在裁判员指定的犯规地点。
到底为何会出现这种快发呢?这跟国内很多球员的比赛“陋习”有关。在联赛当中,一旦出现犯规裁判鸣哨之后,往往首先出现的都是围堵裁判的场面,基本都不选择先听裁判怎么判罚,而是急于为自己辩解或者有意拖延比赛时间,但是这种辩解和拖延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危机四伏的过程。比如力帆在犯规之后,也是采取了大多数球队一贯的策略,跟裁判辩论,事实上,如果他们不是马上冲上去跟裁判争论,而是听裁判怎么说,看裁判的手势,也许结果会有所不同。当然,这并不是说裁判会阻止球快发,但有可能裁判会马上接管整个局面,也有可能做出让辽足听哨声的手势,那么接下来一切都会在裁判的指挥下进行,然后他们听裁判的指挥,排人墙,同时注意力也会相对集中一些。
这里必须提到的是,辽足一方很有经验,他们正是合理利用了力帆跟裁判交涉的时间差、裁判正式接管整个局面之前的间隙,将球快发。虽然我们听不清当时主裁判与他们的交流是什么,但是确可以清楚地看到,裁判一没手势,二没出牌做记录,所以他们就把球放在犯规地点,放定后快发了,一气呵成。
辽足的这个快发任意球,我说有教科书一般的意义,这个判例也是很经典,那么国际足联对于快发任意球攻守双方的行为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在FIFA《足球竞赛规则诠释及裁判指南》、中国足协《各级足球比赛判罚要求》中,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对于快发任意球的规则掌握是值得注意的:
1、“如果罚球方队员决定快速踢出任意球,而在距球不足9.15米的一名防守队员将球截获,裁判员必须允许比赛继续。”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守方队员在退防的过程中,如果是攻方快发任意球,作为防守队员并没有主观故意去破坏球的线路,但是球却被罚球方开到了守方队员脚下,那么守方不算是违例,守方将拥有处理该球的权力,比赛可以继续进行。
2、“如果攻方队员决定快速踢出任意球,而在距离很近的一名防守队员故意阻止其踢球,裁判员必须警告守方队员延误比赛重新开始。”这就是有意阻止对方快发任意球的一种行为,将被视为故意犯规,这种行为包括直接阻止对方罚球队员开球,或者在退防到9.15米的过程中,一旦对方球已经开出,故意出脚改变球的运行线路,都会被吹犯规并且吃到黄牌,球也会重新再罚。
3、“如果攻方在本方罚球区内想快速踢出任意球时,一名或多名对方队员因没有足够的时间离开仍然滞留在罚球区内,裁判员必须允许比赛继续。”这种情况就是力帆队遇到的情况,辽足想要快速开球,而力帆队员仍滞留在罚球区内,没有退够9.15米,同时这又不属于不允许任意球快发的五种情况的任何一种,辽足将球快发出来是再合理不过了。
另外提醒犯规方,他们是没有权力要求攻方在自己退够9.15米之后再开球的权力的。所以只要犯规,给了对方任意球,就要时刻防止对方有可能的快发才是上策。
通过辽足的这个进球,可以给中超很多球队做出提醒,犯规后或者被犯规后,都不要急着去围攻裁判,而是应该关注场上形势,要么合理利用规则,要么防止犯错。另外,建议中国足协尽早引进任意球划线喷雾,这样可以极大缩小排人墙的时间,提高整个比赛的有效时间。
李志中(前国际级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