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筹划职业联赛联合会

  • 来源:足球报
  • 关键字:职业体育,职业联赛,中超
  • 发布时间:2015-05-26 07:44

  记者日前获悉,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中国足协正与中超公司酝酿成立“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以下简称中职联)。目前中职联的名称、章程以及人员组成等细化条款都还处于酝酿当中,虽然中职联的成立被总局、足协视为对足球职业联赛未来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但知悉内情的人士对此却不敢乐观,认为其在未来的职业联赛运营上难以发挥重要作用。

  理事会的弊端逐渐显露

  2014年国务院《有关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中,提出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对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改革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另外,去年9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了“推动职业体育改革,鼓励发展职业联盟”的要求,这两个文件和指示精神指明了我国体育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发展趋势。在今年2月中央批准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方案》中,又提到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成立社团法人的职业联赛领导机构,这是中国足球改革的又一项措施。

  在2012年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之时,总局和足协也是把它当作足球职业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推出来的,但运行后,联赛理事会的诸多弊端也逐渐显露了出来,比如,中超、中甲、中乙以及地方协会代表均成为理事会成员,结果看似是加大了管理力度,实质却是强化了管理者意志,俱乐部的合法权益和诉求无法得到保障。另外,由于理事会不是法人组织,致使它在足协与俱乐部之间增加了管理层级,让双方的想法不能直接沟通,也没办法决策。在运营方面,因中超的商业价值比较高,是中甲和中乙这两级联赛无法比拟的,但中甲、中乙又均在理事会成员中,拥有一定的票权,这在职业足球的整体资源和利益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理事会的运行改革刻不容缓后,中国足协、中超公司与俱乐部都在尝试进行改革,今年中国足协对职业联赛的管理权进行重新划分,职业联赛理事会只负责监管和准入部分的工作,中超联赛的运营、管理都归入中超公司,为此原来在理事会内分管中超竞赛工作的陈永亮进入中超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中超联赛的管理从理事会划归中超公司,是足协在管办分离改革中的一个标志,但是改革并不彻底,特别是职业俱乐部的话语权没有得到根本提升,在上下推动之下,职业联赛推出一个全新的组织似乎是一个必然。

  中职联仍将隶属足协

  在酝酿这个全新的职业联赛机构时,足协与中超公司等方面现在基本确定了新名称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最终确定后,足协将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设立和登记,依法设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法人治理,全面管理、运营目前的职业联赛。其中的成员构成为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的参赛俱乐部,囿于目前的管理体制,各省、市、区地方足协还是会进入中职联共同管理,但是新的中职联会重点加强职业俱乐部的话语权,保障俱乐部的权益。

  如何实现“加强职业俱乐部的话语权,保障俱乐部权益”的目标?据透露,在4月召开的职业联赛改革研讨会上,足协、中超公司和俱乐部三方已经讨论过中职联的新角色、新定位,其中一名中超俱乐部老总提出的观点是,“中职联成为社团法人后,应该与中国足协平级”,他的理由是,这样才能让职业联赛的主体———职业俱乐部能够拥有更大的决策权,享有更大的参与度。不过,现实情况是,国际足联只承认中国足球协会这一家会员单位,除港澳台外,内地不可能再有另外一家足球社团享有与中国足协平等的待遇,“平级”只能是在赛事管理模式上,在社团隶属关系上是不可能有“平级”一说的,由此可见,中职联从出生起就不会与中国足协“平级”。

  不得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

  另一个尴尬是,按照我国的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是不允许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中职联注册为社团法人后,同样面临这项限制,因此经营业务还是得交给中超公司运营,在这一点上,中职联与目前的职业联赛理事会并无二致。

  在中职联的机构设置、人员架成方面,中国足协在改革大势之下也有了大致设想。根据总局和足协的机构剥离方案,现在总局辖下的足管中心将与中国足协分离,结束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本来按总局和足协的预计,管办分离工作应该在6月份完成,但是由于相关文件和政策尚未出台,能够在年底前剥离就算是快的了。

  未来中职联的工作人员将来自编制外的人员,或是从社会上招聘,或是从足协退休人员中返聘,或是由俱乐部人员参与,这样,张吉龙、郎效农等从足协退下来的专业人员,理论上都可以参与中职联的管理、运营工作,不过现在中职联的所有成立事项都只是在酝酿、筹划当中,具体方案尚未出台。

  记者 贾蕾仕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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