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存单发售波澜不惊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大额存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 发布时间:2015-07-15 16:11

  6月15日,作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交通银行,携手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首发大额存单。此次,首发的大额存单期限基本都在1年内(含),其中,面向个人的大额存单起点为30万元。

  点评:所谓大额存单,就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是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证明。可转让大额存单与一般存单不同的是,期限不低于7天,金额为整数,并且,在到期之前可以转让。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从人民银行前期发布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来看,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从各大行的执行情况来看,首批大额存单主要集中在一年内,共有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五种期限,利率也趋于一致。9家银行中,除了一年期产品有的银行执行3.06%(基准利率上浮1.36倍),大多数银行都给出了3.15%(基准利率上浮1.4倍)的利率。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发行的个人1个月大额存单与3个月大额存单利率持平,都为2.6%,即三个月定存利率上浮40%。

  那么,大额存单在此时推出,市场对它的反应又是如何呢?这40%的上浮相比很多5%左右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基金来说,其不不光在利率上不占优势,同时,在流动性上也不占优势,再加上其投资门槛比较高,所以,对个人投资者而言,大额存单并不具有特别的吸引力。

  从银行的角度说,由于大额存单包含了提前支取的条款,所以资金的锁定期并不固定,多次降息后,银行息差已经收窄,如果再加大大额存单的利率,这对银行来说有一定的压力。

  但是,对于很多大型企业和机构来说,大额存单的推出,让他们本就不多的资产增值渠道又多了一个新的选择项。拿国企来举例,它们的财务制度不允许或者不便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而大额存单在安全、收益、流动性方面的综合情况却恰恰能满足要求较高的国企。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大额存单的推出,拼的不仅仅是利率,而是在银行的“综合金融服务”中加入了一枚重磅工具。其在信用担保类业务中有加大的需求空间,很多时候,能够起到“协同营销”的纽带作用,也就是一个新产品,让多个部门,多个渠道联动起来,带动跨板营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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