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楼群”何时由纸上谈兵变为现实

  • 来源:澳门月刊
  • 关键字:“政法大楼群” 纸上谈兵 现实
  • 发布时间:2010-08-05 14:57
  目前,当局正在为“新城填海区规划”展开第一阶段的公众諮询,根据中央政府的批准,新一轮填海包括五个区域,其中位於澳门半岛南部的B区,在47公顷的土地上,除了道路基建、旅遊休閒、公园绿化及商住小区之外,为政法大楼群预留土地,这是其中一个重要规划。

  随着有关諮询的展开,邻近南湾湖的政法大楼建筑计划,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其实,这个计划已经不是新闻,回归后,特区政府有关的言论,自从2003年初级法院搬离“合署大厦”之后,话题一直陆续有来。当年,运输工务范畴的施政方针提到,要完成检察院新大楼的图则,並展开新法院大楼设计的研究工作,这个研究,一搞就是三四年;到了06至07年,政府分别批出新建检察院、法院大楼图则的服务合同,为了这个纸上谈兵的项目,在07至09年10月期间,曾经透过行政长官批示,修改合同应该支付的款项,左搞右搞,新建法院大楼的图则,竟然由原来的3,615万元,增加到4,710万元,修改后的具体内容,至今未见公佈;至於新建检察院大楼的图则,命运就更加惨,本来的预算是2,256万元,实际支付449万元左右之后,第410/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一声令下,解除合同,结果就无了下文。其中的原因,除了执行合同的建筑师、有关官员之外,相信大多数澳门市民,对其中的奥妙,都可能是“一旧云”,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晕陀陀”,更多的人,可能早就忘记了这件事。

  直至09年12月31日,政法大楼群的计划,再次出现在特区公报,有关的顾问技术服务合同,以1,274万多元判给了另一间公司,再次旧事重提,期间已经拖了整整七年,同警务大楼兴建计划,十年来,改了五个地方,但是,至今都无下文一样,两者都是得个讲字,得个拖字。

  去年底,中央政府批准新城填海计划,未来政法大楼群,在无土地之前,由图纸到“顾问、技术、服务”,这些纸上谈兵的环节,如何能够以超前意识“先行先试”?现有中级、终审法院大楼,立法会大楼,当初如何长远、整体规划?更重要的是,如果有一天,中级、终审法院大楼,立法会大楼要拆迁,位於南湾湖边的相关土地,将来究竟如何发展、由谁发展?如此等等的问题,留给市民的,除了一连串的问号之外,更多的是想象———其中究竟出了甚么问题?

  对於澳门社会以及广大市民来讲,其中的“学问”,他们可能並不关心,但是,有一点,社会似乎是普遍认同,今天的澳门,无论是从实际需要、社会形象、以及政法部门的威严来看,我们应该、而且早就应该,有属於我们的政法大楼群。

  就澳门的实际情況来看,初级法院、行政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甚至法庭,都是租用商业大厦,这个,可能又是澳门与别不同的地方。就是这个与别不同,给广大市民的印象是:法院、法庭、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同工商企业设在同一栋大厦,执法人员、嫌疑犯、企业员工、广大市民等,出入同一栋大厦,首先令企业员工、市民觉得尴尬,甚至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司法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有时难免会荷枪实弹,押解嫌疑犯,虽然各不相干,但是,对市民来讲,往往会造成心理的影响与困扰;更重要的是,这种与别不同的现象,对司法的庄严同司法机关中立的形象,本身就是一种损害,而且可能不利於司法保密。

  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的高低,整体的协调运作至关重要。由於澳门的检察院、各级法院等司法机关,分别位於不同的商业大厦,虽然距离不是很远,但是,大量文书、卷宗的往来,不但浪费了人力、物力,更重要的是,影响了诉讼、审判效率,也是积案越来越多,长期轮候审判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回归后,连续多年来,政府租用商业楼宇办公,每年都要耗费两亿元左右的公帑,今年达到2.7亿元,从经济的角度来讲,这就等於是一种浪费。

  政法大楼群兴建计划,已经讲了好多年,即使新填海区的计划如期兑现,真正要等到建成大楼,难免要继续等,难免要继续纸上谈兵。即使如此,我个人认为,正如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的希望———有待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去解决!我希望,终於有一天,政法大楼群兴建计划,能够由纸上谈兵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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