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说这是个看脸的世界,可是时尚最爱的却是岁月。台下看客消遣着漂亮的容颜,而一点点做起整台秀的却是年轻不再的人们。一部《穿普拉达的女魔头》让为了一本杂志全年无休的Anna Wintour出现在公众视线;《九月刊》里真实的她和好拍档Grace Coddington平淡地叙述着二十多年如一日的繁忙生活;日版Vogue衣不惊人死不休的时装总监Anna Dello Russo抛出时尚十课;Instagram上粉丝超过47万的“最潮大叔”Nick Wooster凭借搭配技巧稳坐街拍男神头把交椅。这些人无心争论浅薄如颜值的问题。他们爱时尚,用一生的岁月写着美妙浪漫的情歌。
这位只比我爹小一岁的潮大爷,最初的时尚梦居然是一部商场里的电梯。他记得爷爷带他去堪萨斯州的Macy’s,百货店里那神奇的上上下下的电梯以及漂亮的一切都让小Nick觉得好奇而向往。不要问我为什么他没有立志成为机械工程师。这个决定去做第一个纹身(小腿上那个日式风格的)只为了搭配一条Dries Van Noten水手风短裤的熊孩子,不适合用平常人的逻辑来判断。
他有多爱时尚?你能想象他16岁开始在一家服装零售店做了七年的售货员嘛?你能理解他放弃了广告狂人(对你没看错,大叔大学里主修的是新闻与广告,一个需要超高情商和飞速脑力的专业)的生活,跑去百货店做部门经理嘛?从采购到零售,他先后在Calvin Klein,Polo Ralph Lauren,John Bartlett等品牌和百货公司工作过。文字上表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实际情况是:他这一路走来就是几十年,直到2010年被同时任命为Neiman Marcus和Bergdorf Goodman的男装总监,不久后开始为Thom Browne与Gilt Groupe提供形象建议。你会说,登上GQ杂志封面是靠脸得来的运气,但以“时尚总监网络大明星”的身份登上封面,靠的只能是经年累月的工作和沉淀。
近日,大叔来上海宣传他和FJ的合作,目标是借此“改变中国男人的衣橱”。跟他聊了会儿天,我发现这个和时尚谈了一辈子恋爱的男人比照片上的样子要好玩得多。他最让人受启发的观点,就是对于风格(style)的解释。他觉得有意思的单品总是“不一样”的;他喜欢把前卫大胆的和经典的穿在一起,有那么一丁点儿缺陷美(off)。相比无限追求完美和谐的人,他对时尚的理解显得更充满活力,容许度更高,也更不会随着年纪增长而变得沉闷无聊。
我相信很多人爱上时尚,正是因为不愿意“一致”,想要寻找“不同”。Nick Wooster找到了他的不同,你呢?
徐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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