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冗长,不知算不算很奇怪。
高三的时候,别人还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GO TO美利坚了。我们班上有个人称大P的男生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息“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时,猴子见到他都吱吱乱跑。刚和我一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我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的水差点全喷了出来,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倒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
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开始的吧。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那时我特别相信这句话。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相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嘛。有一回我对大P说:“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辈子。”我没理会大P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了念头,这念头关乎天长地久。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之后我搬家, 办了一年休学, 给大P 发了一封E-mail,内有三个字“我搬了”,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是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来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来,想起大P,心里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习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陪隔壁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的签名或者邮去本月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在电脑前呆坐了一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
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流不出眼泪了。
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些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也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应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赚够门票钱。我偷偷地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大P灌了张live版ClassicalMusic。大P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会,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我心理默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又流了出来。
6月份我回北京,大P参加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悄悄溜进了会场。这一年来大P变得像模像样的了,他总结陈辞时所有人都又笑又鼓掌,他发挥得很好。辩论结束,大P他们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大P迎了过去。
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信是大P的。第一封说他在辩论会上看见一个人跟我简直一模一样,他叫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不过能像成这样真是奇了。第二封信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但总觉得两人之间隔着什么,问我怎么我俩就可以直来直去呢?
我在电脑上打了一封回信,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办法凑成一个圆。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
我没有告诉大P我家的电话。
我总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签名。
我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奏会,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
我不想让大P知道我回了北京。
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
因为,中餐馆爆炸后,我只能靠助听器生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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