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2016年下半年中国走势分析与判断

  • 来源:中国信息化周报
  • 关键字:互联网+,大数据,阿里巴巴,虚拟现实技术
  • 发布时间:2016-09-05 16:20

  2016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战略持续深入推进,传统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加速,打通“最后一公里”成为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主攻方向,大数据在互联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同时,我国互联网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包括“互联网+”传统行业融合创新引导不够深入、数据权属不明晰、行业监管模式不适应、互联网新业态再次给政府监管带来新挑战等。展望2016年下半年,大数据战略将进入全方位落实阶段,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程度将持续提升,互联网产业链进一步整合延伸,新技术也将驱动互联网业务模式创新发展。基于以上,赛迪智库提出以下四点建议:尽快制定完善适合新业态发展的法律法规,强化“互联网+”制造的宣贯实施,研究制定灵活合理的互联网行业监管模式。

  2016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领域多点发力,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战略,传统行业与互联网融合进一步加速,互联网企业自身不断创新和延伸发展,互联网驱动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成效愈发显著。展望下半年,大数据战略将进入全方位落实阶段,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程度将持续提升,互联网产业链进一步整合延伸,新技术也将驱动互联网业务模式创新发展。

  上半年情况综述

  ■基本特点

  1.“互联网+”战略进入持续深入实施阶段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的领导下,“互联网+”行动相关活动有序开展,中国“互联网+”行动门户网站已经建成,“互联网+”活动标识征集等工作顺利推进,中国“互联网+”行动百佳实践对“互联网+”典型案例和代表性做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总结。各部委继续推动“互联网+”战略落实,在制造业、现代农业、林业、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智慧能源、流通、旅游、绿色生态、税务等领域出台了一批行动计划,有力推进了“互联网+”与各行业的融合发展。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都已出台“互联网+”相关文件,充分结合各地方实际,推进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有力驱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

  2.“互联网+”与“中国制造2025”融合推进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路径,成为加快“中国制造”提质增效升级的重大举措。

  在此推动下,传统企业“互联网+”制造水平加快提升,制造业企业正在成为“互联网+”制造的主体,也成为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发展最快的主体。例如,美的集团建立了全智能化工厂,推行人工智能、机器人和数字化制造,形成内部互联、内外互联、虚实互联、柔性与个性化四大特征的C2M模式;徐工集团打造“路之家”信息化服务平台,形成了路面机械行业第一个专业化的一站式解决方案门户,通过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实现了传统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业的转型。

  3.大数据对经济社会运行的影响日益显现

  大数据发展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控医疗等领域国家层面大数据政策文件已经或即将出台,《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在加紧制定,浙江省、广东省、北京市、沈阳市等地方出台了行动计划,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主导的大数据标准平台正式成立,为大数据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大数据交易机制逐步建立,大数据交易市场日臻完善。上海、广州大数据交易平台已上线运营,开展数据交易实践。中关村数海数据资产评估中心与Gartner合作在全球率先推出数据资产评估模型,辐射全国90%以上大数据交易机构。

  我国大数据企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企业布局云计算、大数据热情不减,相关企业纷纷与地方开展业务合作,积极打造云服务生态,加快云平台、数据服务等业务布局,力促大数据业务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华为发布企业云渠道架构和政策,加强云服务领域的生态建设,与长春、陕西、河南等多地合作推动当地云计算、大数据发展;京东发布全新云平台,向第三方提供基础云和数据云服务;云南科云与甲骨文实现战略合作,打造云计算及大数据平台;清数科技发布大数据一体机,规划构建具备国际领先的大数据SaaS平台,为产业应用奠定基础。

  大数据应用“更加亲民”。大数据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社会信用、交通物流、文化教育、财税金融等方面的应用日益普及,与老百姓生活更加密切。如贵阳“定制巴士”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交通信息化平台,通过互联网及后台数据处理、分析,实现“定制巴士”的精准服务,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4.打通“最后一公里”成互联网经济的主攻方向

  上半年,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业态进一步发展成熟,电商扶贫、普惠金融成为主要发展方向,发展环境正在从宽松包容向规范有序转变。电子商务方面,国家发改委先后与京东、阿里巴巴签署了《电商精准扶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农村电商合作协议,结合返乡创业试点发展农村电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发布,着力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流通现代化进程,将为电商“最后一公里”覆盖扫清流通障碍;国务院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并出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促进消费者海淘通关便捷化,强化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普惠金融方面,《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出台,有效鼓励了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覆盖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5.互联网经济细分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

  流媒体视频和社交工具深度结合,催生出网红经济等互联网新业态。随着移动宽带提速降费和智能硬件更新换代,移动直播整合了流媒体视频与移动社交,集聚互动性、及时性、社交性与便捷性等特征,以泛娱乐直播、泛生活直播、虚拟现实(VR)直播、教育直播、游戏直播、商业直播等带给互联网经济无限商业机遇和想象空间,成为2016年的互联网经济领域的一大热点。有关机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5月,中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其市场规模约为90亿元。

  6.我国互联网产业生态版图持续扩张

  国内互联网企业巨头积极布局海外市场。经过多年爆发式增长,我国互联网经济规模快速壮大,国内大多数城市市场正在趋向饱和,加之经济新常态对互联网经济的影响愈发明显,国内互联网企业巨头开始出海淘金,纷纷布局海外市场,竞相发布全球化战略。

  2016年3月,阿里巴巴在曼谷与泰国皇冠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JD集团)签署B2B泰国代理协议,意味着阿里巴巴B2B在泰国市场正式落地运营,是阿里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步骤。百度地图继4月19日发布国际化战略之后,于6月6日宣布正式登陆欧洲32个国家,初步实现在50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化布局。腾讯入股芬兰手游开发商Supercell,进军全球移动游戏市场。华为宣布MateBook全面登陆美国市场,美国微软所有在线商店及近百家旗舰店将全面上线华为产品。由小米董事长雷军投资的新三板上市公司易点天下发布全球战略,称要“借助资本力量,扩大布局”。蚂蚁金服完成全球规模最大的一轮私募融资,募资45亿美元,得益于投资方共同推进蚂蚁金服国际化战略的共识。

  互联网企业通过并购持续拓展业务空间。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互联网企业的投资并购热潮依旧高涨,纷纷在线上线下寻求深入合作,加速互联网产业链向横向扩张、纵向深入。

  2016年4月,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平台宣布成立“协助商家上市办公室”,日益凸显阿里巴巴成为商家上市孵化器的平台生态价值。支付宝联手华为布局移动支付生态系统,推出“扫码秒付”,实现“用户与银行无直接关联”和“不联网付款”。逻辑思维与真格基金、光源资本和星图资本联合注资Papi酱,携手打造“网红经济”产业链。合一集团(优酷土豆)与阿里巴巴集团完成合并交易,正式成为阿里旗下全资子公司,意味着阿里集团打通电子商务和文化娱乐两大生态。京东与沃尔玛达成战略合作,以1.45亿将1号店收入麾下,以期补全日常用品和消费品领域的市场短板。

  ■主要问题

  1.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尚不深入

  一是认识不足。尽管“互联网+”的思维正日益深入制造业企业的骨髓,但对于如何落实、从何着手,尚缺乏系统的认识、先进的思路和有效的办法。

  二是政策引导不足。目前“互联网+”制造在具体扶持措施、推进机制上仍显不足,发展环境和整体力度仍然不够。

  三是工业云、工业大数据等技术研究不够深入。制造业企业普遍对云计算、大数据与制造业不同环节的融合缺乏系统的研究,在供应链、生产、营销、服务、设计等环节的融合程度明显不高。

  2.数据权属不明晰易带来数据交易风险

  我国尚未对数据权属进行法律层面的界定,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能、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采集的数据虽由政务部门或企业所掌握,但其权属责任尚未明确。企业掌握的数据绝大部分来源于用户,这些数据的所有权、收益权、交易权、使用权都理所应当有用户很大的成分。然而,目前一些企业在不告知用户情况下,利用数据进行业务拓展创新或交易获利,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一旦发生数据泄露,责任不易辨析。如移动应用在不必要情况下采集用户信息,电信、金融、电商、物流等行业个人信息泄露、违规使用情况严重,带来监管难题。

  3.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再次凸显监管空白

  一是网络直播节目是否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版权合规问题目前尚待解决,这将直接关系到网络直播产业的投资价值。

  二是为迎合少数用户的窥探欲,网络直播常出现暴力、色情等擦边球内容。2016年上半年,文化部明确指出有多家网络直播平台“涉嫌提供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需要对这些违法违规内容进行管控。

  三是网络舆论的形式正从文字、图片发展到视频内容,在目前尚无有力视频监控手段的情况下,将给网络内容管理带来新挑战。

  四是当前广告、内容监管方面的法律都还未界定新兴互联网传播模式中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下半年走势分析与判断

  ■大数据战略将进入全方位落地实施阶段

  国家“十三五”大数据发展规划将陆续出台,国家将批准建设一批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政策红利将不断释放,经济社会发展对大数据应用的需求也会更加旺盛,企业在大数据领域的市场拓展步伐将继续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关键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交易市场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将取得显著进展,经济社会各领域代表性大数据应用将不断涌现,更加深入寻常百姓家。

  ■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程度将持续提升

  一是“互联网+”制造战略将持续推进。随着各地“互联网+”制造等战略加快实施,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4.0等新的生产理念和技术不断应用,各地“互联网+”战略将持续推进。

  二是传统制造业企业互联网转型将进一步加快。我国部分领先的制造业企业主动把握发展机遇,在战略、组织、生产、业务、管理等价值链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变革,互联网与工业融合水平将显著提升。

  三是“互联网+”制造思维方式将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智能制造、大数据等发展战略的持续宣传与开展,部分制造业企业在“互联网+”制造领域的典型示范,将给我国制造业企业树立良好的典范,传统的制造思维方式将向“互联网+”制造思维方式进一步转化。

  ■互联网产业链将进一步整合延伸

  一是由于互联网行业的竞争层次从单纯的规模扩张逐渐升级为行业生态系统的竞争,更广泛地拓展融合产业发展空间、打造成熟的商业生态系统成为各大互联网企业的首要目标。

  二是国内外互联网企业融资并购加速。上半年,BAT等互联网巨头明确了海外市场扩展重点,积极借助资本力量发展海外市场。下半年,还将涌现出一批海内外投资并购热潮,重点瞄准东南亚、南美、中东等新兴蓝海市场。

  三是政府机构将加大与电商上下游企业在“电商扶贫”方面的合作,同时以电商下沉为契机,互联网金融将继续实现普惠发展。

  四是随着大型互联网企业和成熟社交平台的加入,移动直播行业经过快速发展将面临洗牌,直播平台将持续移动化、社交化、开放化,并从单纯依存网红培养网红走向引入专业团队深挖内容价值,探索与电商、品牌营销等结合的高价值可持续商业模式。

  ■新技术将驱动互联网业务模式创新发展

  虚拟现实正成为行业热点。雷军宣布建立小米探索实验室,重点关注VR和智能机器人新方向,同时投资大朋VR,依托各自优势共建虚拟现实生态。奇虎360推出移动头显“360奇酷魔镜”,并打造VR软件应用平台。根据Gartner发布的“新兴技术成熟度报告”,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无论在成熟度、商业益处还是未来发展方面,都已经跨越了新技术启蒙阶段,步入技术成熟的发展轨迹。预计2016年下半年,部分互联网企业将紧跟互联网新技术发展潮流,继续加大前沿新技术投资,持续研究人工智能、VR等新技术与自身业务的融合创新发展,为未来开展新业务和抢占市场先机奠定基础。

  政策措施建议

  ■尽快制定完善适合互联网新业态发展的法律法规

  一是及时梳理和完善与互联网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尽快弥补互联网新业态的法律空白。及时分析和预测互联网经济领域在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新商业模式,以及新商业模式可能带来的新特点、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相关政策,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

  二是完善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明确数据的权属,界定用户、企业、政府、数据交易方、数据使用方等的权利和义务。针对重点领域出台强制性标准和规定,明确相关数据的使用权限和要求,严格限制不必要的个人数据搜集,防范数据泄露,保护个人数据。

  ■强化“互联网+”制造的宣贯实施

  一是组织开展对“互联网+”制造的宣贯。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发布会、宣贯会、专家论坛等方式,加强对“互联网+”制造政策、理念和发展方向等内容的宣传,提高传统制造业对“互联网+”对于提升制造业水平,打造先进制造业的作用认识。

  二是提升传统制造业利用“互联网+”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引导制造业开展工业云、工业大数据等技术培训和研究,鼓励互联网企业、云计算企业、大数据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开展合作,协力打破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瓶颈。

  三是完善“互联网+”制造的创新型制度。推进“互联网+”制造领域的发展政策创新,为传统制造业企业在工业互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服务化转型以及培育新型组织模式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研究制定灵活合理的互联网行业监管模式

  一是有关部门在针对互联网经济新业态设计监管方案时,应当把困难和问题考虑得更充分,并针对行业特点做好政策落地衔接,避免影响行业发展。

  二是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政府要对企业平台开展定期审查,尤其要把关新平台的资格资质,制定切实可行的问责机制,督促企业内部不断加强自我监管,完善运营和服务机制。针对不同业态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管和治理方法,避免监管“一刀切”现象扼杀有潜力的互联网中小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互联网走势判断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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