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的共享单车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共享单车,被盗
  • 发布时间:2017-03-15 10:50

  近日,南京秦淮警方查获一辆被盗共享单车。这辆单车经过人为的“改造”伪装成二手自行车,竟在该品牌共享单车入驻南京之前,就从外省提前进入了南京。

  今年2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双塘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报警市民称怀疑自己买了辆被盗自行车。接到报警,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报警人小冯反映,去年11月份,他请朋友帮忙,在旧货市场淘一辆自行车。朋友很快就买到一辆二手车交给小冯。“当时这辆车看上去八九成新,看不出什么厂家信息”,小冯告诉民警,他觉得120元买辆二手车挺划算的,就没太在意这些细节。小冯平时就拿这辆车代步,直到今年2月份,街面上的共享单车频繁地出现在视野里,他才发觉不对劲。原来,自己的这辆车不仅和ofo共享单车极为相似,车身上赫然印着的“ofo”三个字母,更加证实了这辆车的身份。小冯表示,由于当时南京还没有共享单车,之前他一直以为车身上的字母是品牌名称。与共享单车不同之处是,该车加装了车后座等家用单车部件。

  民警推断,这辆车应该是从别的省份“漂流”来的。经过警方协调沟通,小冯表明愿意将车辆归还。随后,民警联系上ofo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会尽快到所里领回。

  墓前违建养老房

  为了能够偷偷盖房不被发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庙石社区的刘某也是真拼了,竟然把主意打向了该村公墓前的空地。2月15日上午,王哥庄街道联合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处违建进行了彻底拆除。据了解,当事人原本准备将该违建房屋用作其父母的养老房,面积近160余平方米。该违建刚建到一半就被执法人员发现并查处。但是城管执法人员的及时劝说并没有让当事人醒悟,反而认为如果能扛过年关就不会被追究,于是加大投入,迅速将该违建建成。

  最佳木耳遭告赔钱

  因在超市购买的黑木耳包装上标有“最优、最佳”的宣传语,郭某以构成虚假宣传为由,将上海城市超市(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构成欺诈,判决退还价款80元并赔偿郭某500元。2016年6月4日,郭某在被告城市超市公司购买精缩秋木耳(黑木耳)1盒,单价80元。后发现该产品包装上标有“采用中国黑木耳最优产地、我国最佳的低温型食用菌生长区”的宣传语。郭某认为,该宣传违法了《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求判令城市超市公司退还货款80元,赔偿500元,赔偿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500元。

  学籍保留费

  2月15日,有网友爆料称贵州省铜仁市沿河新世纪中学对想转学的学生收取近万元的“学籍保留费”,否则便注销学籍。2月16日,当媒体联系当地教育局询问是否掌握“学籍保留费”的相关情况时,当地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教育局收到消息,由正副局长带队前往新世纪中学调查情况。最终,新世纪中学已将所收“学籍保留费”退还给学生家长,常务校长罗元庆被教育局严肃批评,并被学校董事会解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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