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瘦了基民,肥了老鼠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长城基金,基民,老鼠
  • 发布时间:2010-12-02 16:20
  经过约一年的等待之后,深圳基金业三名基金经理的“老鼠仓” 案终于有了结果。

  9 月6 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长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刘海、韩刚,以及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涂强违法违规案调查、审理完毕,证监会对涂强、刘海作出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将韩刚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至此,在61 家基金公司中,长城基金公司创造了两个耻辱性的第一:国内12 年基金史上首家有两名基金经理涉案“老鼠仓” 的公司,同时,也是首家基金经理将被追究刑责的公司。

  作为国内第15 个成立的基金公司,长城基金一向以刻意的低调形象示人。该公司董事长杨光裕执掌该公司9 年期间,很少公开露面。在公司网站“走进长城”栏目的致辞中,他说:“我们始终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高于一切,把风险控制放在业务发展的首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投资研究、市场营销和后台管理体系,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奠定了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石,全面提升长城基金的综合竞争力。”

  但是,深圳证监局在2009 年8 月的一次公司现场检查发现,长城基金公司存在着基金经理违法违规买卖股票等诸多问题,杨光裕冠冕堂皇地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溢美之辞,明显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迄今为止,除已对原基金经理刘海、韩刚分别进行相应处理外,监管部门已对董事长杨光裕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对总经理关林戈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等。

  股票基金8年多仍净亏

  长城基金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7 日,公司注册资本1.5 亿元。该公司控股股东为长城证券,持股比例47.059%,其余三家参股股东东方证券、北方信托、中原信托分别持股17.647%。

  目前,长城基金公司共有11只基金,合计管理资产规模328.60 亿元,排名第26 位。虽然该公司发展速度相对较慢,但股东方所获取的利润依然丰厚。2008年、2009 年,长城基金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58 亿元、6.07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7 亿元、2.40 亿元。相对于长城基金公司的1.5 亿元注册资本而言,近两年,该公司给股东的年回报率分别高达160%、218%。

  对于长城证券等股东们来说,长城基金公司已长成一棵名副其实的“摇钱树”,但对于该公司的逾200 万户持有人而言,长城基金公司却几乎没有任何价值。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 年6 月30日,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近9 年里,旗下股票方向基金的合计盈亏状况为-0.37亿元。

  也就是说,一直在“教育” 投资者要进行长期股票投资的长城基金公司,在长达9 年的时间里并没有能够为它的客户们获得累计正收益,而它自己却赚得盆满钵满。在基金公司按固定比例提取管理费、无论股市涨跌都可以旱涝保收的制度下,基民、基金公司和基金公司股东三者间所承担风险与收益的不平衡,在长城基金公司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违反基金契约的约定,过分放大投资操作风险,这是长城基金公司的主要问题之一。以长城安心回报基金为例,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前)利率的2 倍,是一个中低风险的基金产品。但是,在实际投资过程中,该基金的股票资产比例却长期高于60%,基金净值表现出很高的波动性,未能体现对基金合同最基本的尊重。2007年9月5日,该基金通过基金拆分,实施基金净值回到1 元的集中持续营销,在5000 点以上的高位大肆圈钱,2008 年,该基金净值下跌58.89%,大量高位申购该基金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基金老鼠终被捉

  长期以来,虽然长城基金公司屡次涉嫌损害投资者利益,但是,该公司却一直没有得到任何相应的惩罚,这种状况直到一年多前才出现改变。

  2009 年上半年,证监会基金监管官员发生大调整,原风险处置办主任吴清调任基金监管部主任。同时,原来长期由副主席桂敏杰分管的基金业务,改由副主席姚刚接手。无论是吴清,还是姚刚,他们在上任伊始就明确表示,对于市场反映强烈的内幕交易、“老鼠仓” 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加大查办力度。

  在上述背景下,2009 年8 月,深圳证监局对辖区内基金公司突击检查。长城基金经理韩刚、刘海因涉嫌违规违法买卖股票,在这次行动中落网。

  2009 年11 月12 日,长城基金公司终于发布公告,承认原基金经理韩刚、刘海涉嫌“老鼠仓” 的事实。

  韩刚,1974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2001 年7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长城久恒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2009 年1 月6 日至2009 年9 月22 日任长城久富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海,1978 年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与财务专业,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深发展总行。2005 年6 月进入长城基金,2008 年8 月27 日到2009 年9 月22 日任长城稳健增利基金经理,2006 年3 月9 日至2009年9 月22 日任长城货币基金经理。

  无论韩刚,还是刘海,都曾在长城基金公司工作数年,并曾接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在两位原基金经理双双出事之后,长城基金公司仅将该事件归咎为个人行为,没有对投资者表现出应有的歉意。这家一直宣称“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的公司,在“老鼠仓” 事件中的表现远远不能令公众满意。

  基民索赔难度大

  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显示,刘海在2008 年8 月27 日担任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后,他通过电话下单等方式,操作其妻子黄某于国泰君安开立的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刘海管理的债券基金买入并卖出相关个股,涉及鞍钢股份、海通证券、东百集团等3只股票,为黄某账户非法获利13.47 万元。

  对于刘海,证监会取消了其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13.47 万元,处以50 万元罚款,并采取3 年市场禁入措施。

  与刘海相比,韩刚的违法情节更严重。自2009 年1 月6 日任长城久富的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获利较大。

  对于韩刚,证监会已将其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韩刚案也是首例涉嫌违反《刑法》第180 条第4 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刘海、韩刚利用亲属账户先于基金买卖相同股票的行为,明显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按照《证券法》第76 条的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迄今为止,没有出现基民成功索赔的案例。2007 年,北京基民于畅曾就唐建的“老鼠仓” 案申请仲裁,追讨损失,但却最终被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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