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折衷的粉红套裙(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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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5-15 16:27
假设做一个这样的实验:当你步入六十岁,一个免费的而且不让你遭受痛苦的整容术,可以令你转眼恢复到三十岁年轻的面容。请问你会说六十岁就该是六十岁的样子,你乐意坦然面对岁月,因此拒绝吗?
再假设:你只需要花一棵大白菜的价钱,却可以得到一瓶让你脸上的皱纹瞬间抹去的化妆品。请问,你会说你喜欢自然美,皱纹是自然现象,你愿意保持这份自然而对那瓶神奇化妆品不屑一顾吗?
我相信,如上假设成立的话,是个女人恐怕都难以抗拒。也许你会顾虑,要是回到三十岁模样,怕自己的孩子都接受不了,不要弄那么年轻,弄成四十或五十岁就满足了,不然媳妇进门都不知道谁该叫谁婆婆了,即使没有媳妇,也怕被人家戳脊梁骨,以后都没法见熟人了。
然而,顾虑毕竟是顾虑,不等于你内心真的不想啊!
我想起许多年前的一个真实故事。
当年,那个刚刚过了二十岁的我,作为内地一家电视台的记者到深圳拍摄一部专题片,同行的领导是个不到四十岁的女同胞。我们应邀出席一个盛大的晚宴,领导犯愁了,感觉到自己没有合适的服装出席宴会。于是,我陪她去买了一套当时在深圳引领女装潮流的粉色蕾丝长款套裙。深圳的流行是紧跟着香港的脚步的,这款式要流行到内地去且等一阵呢。那时内地的服装最时髦的也就是从广州高低街(也有称高第街)贩过去的,连当年上海时髦的服装街——华亭路上的服装也是服装个体户们从高低街背过去的。
说起高低街,忍不住想多说两句。这条街也曾是鲁迅先生的夫人许广平女士童年生活的地方。不过,改革开放初期,它作为广州最早的服装批发市场,人们提到它就想起新潮时髦的服装鞋子等和女人扮靓相关的一切,历史上的名女人终究也被时尚湮没了。随行的领导毕竟是女人,在广州短暂停留的两日,至少大半天耗费在了这条街上。有了高低街上时髦服装的印象,再来对比深圳中英街上的服装,领导明显感觉中英街上的高一档,庆幸她没在高低街买下随时可能被服装商贩弄到内地去,而随时就有一个女子走在街上与自己撞衫的那套。我则是暗地里高兴领导也想要穿出个性来,以后回单位就不会老是带着关怀的口吻批评我:你要注意了,别太招眼哦!
换上新装的领导,立刻变成了那时流行的香港电视剧中的时尚女郎。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颊泛起红晕,她原本就很标致的五官被这套裙装映衬得有些妩媚。我和她一起工作时从未见她那么柔和好看,连我也激动了,一下子都忘了我们的上下级关系。那一刻她也忘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就是头发不配。我一向对帮女同胞穿戴打扮的事情兴致盎然,而且这回我心里还有一点不可告人的私心,就是乘机把领导“拖下水”。于是迅速把她拖在脖子后面的马尾绾成高耸的发髻。她在镜子里捂住差点惊叫出声的嘴巴。我则为自己对领导形象的改造感到欣欣然。
可没想到,领导欢喜的表情瞬间转黯淡。
她换回平日衣服,把两件套的新衣拆开分别与旧衣裙搭配,然后问我是新的上衣搭她的旧裙子好呢还是新的长裙配她自带的衬衣好。我脱口而出:你干吗要把好看的弄得不好看?我忘记了是跟领导说话,像是冲闺蜜口无遮拦。她倒也不在意,说新套裙好看是好看,就是太招眼了,她不好意思穿出去,可也不甘心穿着自己本来的衣服出席宴会。最后领导决定折衷一下,来个新旧混搭。
虽然,折衷主义在哲学上是一种理论,在建筑上也是一种风格,但是我很清楚领导在衣着上的折衷,与什么主义什么风格毫无关系,纯属世俗意义上的调和,以趋同她心理定势里的世俗眼光。我不得不帮着领导做这个折衷的游戏:把旅行箱里的上衣一一拿出来试着搭配那条粉红长裙,清浅娇嫩在下,为上衣的颜色选择出了一道大难题。折腾了半天,最后领导放弃了长裙,转而决定用粉红上衣搭配旧裙子。那粉红的镶着蕾丝花边的上衣,搭配在深灰色的古板的裙子上,怎么看都是强扭的瓜。
晚宴回来的一路上,空调车里的空气像是凝固了。
领导没说一句话。回到酒店,她说真应该听我的穿整套去。这个晚宴虽然并非娱乐圈的,有不少来自市政府各部门的女官员,还有官太太、商场巾帼,但女宾们显然都是为出席这个晚宴花了心思的。任何宴会,不管是什么圈子的,凡是出席者谁愿意灰头土脸啊?特别是女人,谁不想有点风头啊?领导显然为自己在晚宴上没有一点“风头”感到沮丧。是啊,那晚的每位女嘉宾都光鲜亮丽。她再次在镜子前穿上粉色的新套裙,为自己的失策叹了口气。下次吧!她一边脱下裙装一边安慰自己。我心想,这个下次还真是很不确定呢。回到自己的工作环境,回到自己本来的生活圈子,虽然也会有宴会,但顾虑肯定更多,也就更不敢穿出来。即使若干日子后不在意人家眼光和口水了,可那款式那颜色是否还合适呢?
领导把脱下来的衣裙铺在床上仔细地折叠起来,突然问我:你有没有发觉咱们身上少了点什么?我被问住了。
领导看我一脸莫名的疑惑,就说:你没看见今晚上那些女的哪个身上不是闪闪亮亮的?
哦,她说的是人家脖子里的项链和手指上的戒指,或者手腕上的金表或手链,用个现成的俗词就是“珠光宝气”。领导不是忘了这个词,显然是不想用这个词,女人似乎一被“珠光宝气”来形容,就有点恶俗的感觉。而领导说我们俩身上少了什么,是隐含着那么一点自惭形秽的,领导当然不会为自己少了点“恶俗”而自惭形秽的。
又说回到她的粉红套裙:其实今晚没一整套地穿也好,不然穿着招眼,脖子里手上都光秃秃的,反倒难堪。领导为自己折衷的穿着,作了自我安慰的合理总结。我却在想,一个女人不管出席什么场合,只要够自信,双眸就有光泽。而有什么珠宝能够敌过眼睛里的闪亮呢?
回到本文开头整容的话题。
若是照着范冰冰照着什么明星的脸去整,弄得过海关要出示韩国整容医院的证明,弄得生出来的孩子,老公要去鉴定DNA,那就是唾弃自己,也唾弃父母,哪里还有自信可言?不过若是为了保鲜自己,挑战岁月,采取一些可能的方式得以更长久地让自己以最好的面目生活在世上,那是不肯放弃自己的一种积极人生态度,也是一种自信。最怕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心与行纠结不定。你能把一身服装拆开,搭不同款式不同颜色不同质地,或者新旧混合,走折衷路线,但你无法把犹疑与果敢,把猥琐与坦荡折衷在同一双眼睛里。美,可以低调,可以含蓄,可以融会贯通,但不是圆滑,不是犹豫,也不是胡乱拼凑。
人啊,可以折衷自己的行为,却不能折衷自己的心愿。不管整还是不整,只要问心无愧地做自己喜欢的自己,无论是医生的超声刀下“逆龄”的容颜,还是岁月的杀猪刀下满面的沧桑,都可以坦然自若。要知道,再尖端的整容技术也整不出明眸如水;同样,再多的皱纹也挡不住目光如炬。
小资·外婆·红烧肉
记得小时候如果谁被认为“脱离劳动人民”,那绝对是件可怕的事情,所以那些曾经的有产阶级家庭的子女赶紧要找个无产阶级人家联姻,以便在无产阶级的破屋檐下获得庇护。但现在刚好翻了个个儿!谁越脱离“劳动人民”在当下中国社会便越具有优越感。像女孩子找对象,别说女孩子本人,她的爹妈比她自己更操心要找一个离“劳动人民”远一点的男人呢。不过也是哦,无产阶级革命了很多年,为啥呢?不就是要从无产到有产吗?所有崇高的革命目标落到具体,也就是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已。
不过马克思又说了:共产主义不仅要消灭资产阶级,也要消灭无产阶级。小时候读到这里,不懂,现在想来大概就是要消灭特别富有的,也要消灭特别贫穷的。那么既不太富有也不太贫穷的,那日子就是笃悠悠稳当当的,自己有点生产资料,但也不能坐享其成,还得干点活。这类人不就是马克思说的小资吗?
只是现在我们都不满足一般的好日子。是啊,好日子也是相对而言的,没个底的。就像安徒生童话里的渔夫的女人,住在草屋里想有间瓦房就满足了;有了瓦房,就想要座城堡;住了城堡,还想宫殿。不过小资女人比渔夫的老婆好对付,因为对于小资女人,似乎情调比物质的奢华更重要。而情调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并不完全倚仗金钱,而且小资女人的情调还喜欢自己营造。只是这个秘密不是真正的小资是不知情的,大部分人只看别人的日子在什么物质层面,或者说档次。一般的好日子那就是自己还得动手,能过上比一般人的好日子更好的日子的人,那就不能自己动手了,自己不动手的人,也就不该归入“劳动人民”队伍了呀,而小资是大众眼里的小众,大众就以为这些小众与广大劳动人民有点隔。
如今的国人,谁不想脱离“劳动人民”啊?能够脱离就是一种成功啊。因为能够显示优越,显示自己至少不在社会的下层。所以很多人成不了权贵、做不了富豪,就扮扮小资吧,至少“小资”的香味和焦大的臭汗是有距离的。而我个人以为,扮小资是件辛苦别扭的事情,不比土豪新贵,只要钱到位,豪宅、名牌说拿来就拿来。小资是要有金钱以外的心力的。再说啦,追溯到小资的本义,殊不知,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提到的小资产阶级,那是属于小农、小手工业生产者、小店主等独立的小生产者。连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也说“中国的小资产阶级是人民大众的一部分”,如我这等在马路边开间餐厅的小店主,加拿大称为“MallBusinessOwnner”,该是正宗“小资”呢。
尽管我给自己的店美其名曰“玫瑰泰”,店堂里也以玫瑰做主题装饰,烛光幽幽,一派“小资”情调。可是身为女店主的我,忙起来要亲自跑堂、端盘子、洗厕所,无所不为,正如本地报纸在我刚开餐厅时就说的:这个写上海下午茶的女人如今是没时间喝下午茶了。而网上更有人在拙作《一个上海女人的温哥华》读后感中不无讥讽地说:这个看上去小资的女人,其实是生活在加拿大社会底层。至于底层、下层,还是什么层,我不是很清楚层与层之间的界限,但我是劳动人民一分子,这是毫无疑问的。坦白说,当年我在上海被看作名副其实的“小资”时,背地里我也是很勤劳的。比如保姆刷过的马桶,我还是会在她走了之后再刷一遍的。其实,“小资”女人在背地里普遍是很勤劳的,与其说她们的优雅她们的情调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还不如说是建立在她们比一般人更勤劳的双手之上、更努力的心境之上。
曾经与国内一位时尚女性刊物的编辑在网上有这样一段对话谈到“小资女人”(我:霉干菜;编辑:风背阳光):
霉干菜:我说其实小资女人很勤劳,小资女人常常在人背后是很劳动人民的,因为她们往往不是大款太太或小蜜,她们基本上要自力更生,她们没有足够的钱可以肆无忌惮地达到自己的梦想,她们喜欢的情调优雅需要自己花心思也花力气去达到,你说呢?
风背阳光:对,严重赞同!你这个完全可以写个“心灵氧吧”的稿子给我。小资女人的奢侈是除了你,没有人能看出你的奢侈。
霉干菜:我脱下胶皮手套看到手背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那绝对不是小姐、太太的粉嫩的手啊,只有劳动人民才有这样暴突的青筋哦。
风背阳光:呵呵,我看到自己的手也会这么认为。
霉干菜:不过,小资女人一定要赶紧在干了活之后,把可怜的手浸泡在温水里,加点白醋之类,再用可以去角质和软化手部皮肤的护理霜揉搓按摩,然后再涂上专门的膏体。这事后围绕着手的额外工作就不像劳动人民了。这可能就是“小资女人”与真正劳动人民的不同吧。
风背阳光:偶可能属于劳动人民。
霉干菜:偶根本上也是。哎呀,我必须离开一下,有股焦味了……
我不得不中断网上聊天,因为炉子上正在炖霉干菜红烧肉。忘记在哪个刊物上看到一篇讽刺“女小资”的文章,文章说某女小资如何表面装优雅,半夜里偷着起来吃红烧肉。由此看来红烧肉跟“小资”是很不相称的。
霉干菜红烧肉在中国的江浙一带是典型的人民大众过年吃的菜肴,也是我的外公最钟情的菜肴,每顿饭都离不开的。但外公在那个年代是算不得劳动人民的,他在上海法租界的一间旅馆里做中西餐厅的总管,娶了个二十九岁的老姑娘。老姑娘在家是独生女,清高孤傲,细长柳眉,眼角上挑,朱唇微闭。这个在冬天总是把双手插在袖笼里的女人出嫁以后,就放下小姐的架子,常常替外公煮红烧肉了。我没有亲眼见过外婆,她去世得早,我只是见过她的照片和樟木箱里包括袖笼和旗袍在内的遗物。我想象过她系着围裙煮红烧肉的样子,和她照片上的清丽还有樟木箱里的遗物似乎不怎么搭调,但是我仿佛可以闻到外婆煮的红烧肉的浓香。说实话,我喜欢煮红烧肉的外婆超过双手插在袖笼里面孔冷艳的那个上海大小姐。
亏得温哥华能买到各种中国作料,使我住在北美还能够经常吃红烧肉。以那篇讽刺小资女人的文章看来,我现在真的很不“小资”的。我岂止是吃红烧肉?我是自己煮啊!容我坦白交代一下:当初在上海给各个时尚女性杂志写专栏及写下那本《一个上海女人的下午茶》的时候,我的冰箱里总是有一锅红烧肉的。钟点工怕麻烦,做起来慢腾腾,两个钟头都折腾到那锅肉里去,算算给她的工钱又够两锅红烧肉了。于是,就在写那些“小资”文章的间歇自己烧吧。只是烧焦的次数也不少,锅底烧穿的有两个。那时上海的居民楼没有消防装置,要是在加拿大,警笛早鸣响几回了!(宇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