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校园霸凌”说不

  • 来源:读者新周刊
  • 关键字:校园霸凌
  • 发布时间:2017-10-19 16:23

  因为所谓“争风吃醋”,十余名在美国的中国小留学生对另一个中国女留学生进行了长时间的虐待:将受害者衣服扒光、强迫其吃沙子、用烟头烫伤……目前,施暴者翟云瑶、杨雨涵和章鑫磊因为构成绑架、殴打和折磨罪,而分别被美国法院判处13年、10年和6年的徒刑。

  在部分国人的理念中,这样的判决似乎重得不可思议,此案更多应归类为青少年之间的“恶作剧”,当然以教育为主,由学校出面批评,写个检讨书,第二天就正常上学;甚至连警察的介入都显得有一些反应过度,更别说最终判了13年的重刑了。甚至有人还将此案煽情地说成:“青涩少年懵懂无知”、“忽视了中美两国的文化差异”、“花季年华就要在异国的监狱中度过”。

  当然,更多的网友则认为:这不是什么“中美文化差异”,因为没有哪个国家的文化是纵容对他人的欺凌和伤害的,无非是中美两国对于青少年之间的霸凌行为的惩戒力度天差地别。

  近年来,青少年之间的“暴力视频”屡屡在网上疯传,往往是一帮青少年围殴、欺凌一个孩子,使用拳打、脚踹、用烟头烫、逼着吃屎等等;如果受害者是女生,还会有扒衣服、性凌辱的内容……视频中满溢的是行凶青少年的肾上腺素飙升,以及围观者的无耻叫好。

  但是,这些“残酷青春片”到最后,凶手真正受到法律严惩的并不多,多以学校教育、家长赔偿了事。这也就不难理解,何以小留学生们怀着满满的“错觉”,在美国继续着令人发指的霸凌,直到入狱之初还是一副“大姐大”的派头,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当下,中国的青少年霸凌行为是如此泛滥;社会影响是如此恶劣;相关的惩戒机制又是如此轻纵,法律制度与人心向背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差。是时候全面正视校园暴力、霸凌问题了,应该将之上升为国家议题,给出一揽子预警、处理以及惩罚方案,而不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将之“个案化”处理。

  在去年11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报告》中,首次提到“一些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和学生自我保护教育缺失,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霸凌问题总算进入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视野中;但是,这也仅仅是一句话,仅仅是一个开头。其实,美国正视霸凌问题,也经历过一个从社会压力走向政府行动的漫长过程,最终才落实为《安全、无毒品的学校和社区法案》(1994年)、《保护我们的孩子:行动指南》(2000年)等相关措施。

  “不怕走得慢,就怕不起步”,我们还可以做一个横向对比:从前,家庭暴力问题也是一个政府很少干涉的问题,但在公众的关注、媒体的报道、民间组织的推动之下,中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即将在下个月施行,并提出一系列案件上报、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治理机制。同理,青少年霸凌问题也需要从民间关注,走向国家行动。

  当然,中国不可能邯郸学步式地照搬美国对于霸凌案的重判,但是中国的青少年管理、教育以及法律机制应有相应的调整。首先,应依法严肃惩戒霸凌案的行凶者,不能片面强调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比如,之前只要霸凌行为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公安机关鲜有处理,今后可以积极适用行政拘留等手段,做到小惩大戒、以儆效尤。其次,要建立全国的霸凌预警-通报-追究-心理干预机制。

  我们应该通过国家的行动,向青少年发出一个明确信号:校园暴力、霸凌事件,不被中国法律允许,也不是一件小事。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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