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所欲”如何可以“不逾矩”----在自由与道德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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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2-04 14:55
摘 要院自由与道德是伦理学理论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中国古代思想史对自由与道德关系的认识,最早可以追溯到孔子叶论语窑为政曳中的重要命题“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句话清晰地表达了孔子对自由与道德的理解院一个人随心所欲作为,不会违背道德。 解释和理解这个命题,在自由作为权利受重视、道德作为规范被挑战的时代,有助于人们就自由与道德的关系重新认识中国古代思想家所提供的思想资源。其中的合理成分应该在现代社会发挥作用,有益于自由与道德观念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展开曰同时,对其不合理的成分以及带来的消极影响也应当理性地辨析。
关键词院从心所欲曰不逾矩曰自由曰道德曰人权
中图分类号院B82 文献标识码院A 文章编号院1006-6365(2017)05-0078-07
自由与道德, 是哲学更是伦理学中的重要问题。 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对自由与道德关系的敏感触及,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譬如叶论语窑为政曳中有一个重要命题院“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句话非常清晰地表达了孔子对自由与道德的理解院一个人即使完全按照自己心意作为, 也没有违背道德。孔子以后的中国哲学被称为道德哲学,道德的思想资源非常丰富, 但是对自由作为价值却重视不够,关于自由的理论也没有得到充分发展,乃至自由作为权利被忽视或误解,这一传统对现代社会的消极影响应当正视。
今天, 随着自由写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作为人权受到重视曰在道德作为规范不断受到挑战的当代生活中, 自由与道德关系如何的古老问题,同时也成了最具时代敏感性的话题。毫无疑问,自由与道德都是人的精神性的体现,对人的精神完善不可或缺。 无自由的道德是伪善,无道德的自由是放任。 在一个充满自由并推崇自由、道德滑坡又需要道德的时代,就自由与道德的关系来看,中国古代思想家能够提供怎样的思想资源钥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如何发挥作用钥这是一个很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
一、儒家自由观院“从心所欲”
“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个命题,既是孔子为学进阶、治学经验、自述之最高境界,也是他对人的本质的中国哲学式思考,涉及到个体与社会、感性与理性、自由与道德等多个层面。 本文主要从自由与道德关系的层面来进行论述。
哲学史证明,没有范畴,经验是混沌不分、条理欠分明的。既然孔子是从经验出发的自述,对于“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个命题的分析,最重要的就是进行概念解释。孔子这个命题涉及到中国哲学和价值观的几个重要范畴院“心”“欲”“矩”。孔子主张要“从心”,“从”是“遵从”或“放任”的意思曰“心”这个概念在孔子以后哲学的发展中才得到重视, 其内容丰富,主要有几层意思院本体论意义上的心,如“心体”曰伦理层面的道德意识,如“恻隐之心”曰指思维器官,如“心之官则思”。在孔子的表述中,“心”比较接近于“本能和感情”的意思。 因此,“从心”包含着中国古代哲学自由思想的萌芽。
孟子后来把中国学问概括为“求放心”。 他说院“仁,人心也曰义,人路也。 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浴 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曰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叶孟子.告子下曳)孟子这段话引出了一个关于“从心”的新问题,即“心”放在哪里钥 一般人的出发点是放在“欲”上。 “欲”是所想所要,这样做合乎人情、人性。 孔子在看到人性这一基本事实的同时,还提出了另外一条标准院合理,即“不逾矩”。“矩”是一切言行的法度准则曰“不逾矩”是说不逾越道德,要合乎法度。 可见,对“欲”和“矩”及其关系的理解,是认识孔子这个命题的关键。
从中国文化传统来说,“欲”是古代人性论的重要内容,如叶礼记.礼运曳所载院“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 ”“欲”也是个人生存需要的内容,如孔子谈“欲”,对此都有涉及。 所以,就命题的完整性而言,要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了解“心之所欲”为何,才能知道如何可以“不逾矩”。 “心之所欲”中“欲”的具体内容,孔子在叶里仁篇曳有明确指出院“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 ”也就是说,富贵是人心所欲。 从今天的心理学研究成果和常识来看,一方面,孔子对人的欲望有正确的认识。一般而言,人的欲望都会有特定的目标,如食物、娱乐是为了感官的享受,权力和财富是为了地位与尊重等。 另一方面, 孔子对人心所欲的认识又是非常粗陋的。富贵只是人欲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今天,如果从现代社会、 人权的角度看欲望的分类则极其复杂,可以分为主观的欲望,如饥渴、性、睡眠、健康等曰病态的欲望,如酗酒、吸毒等。人的欲望还有不合理与合理之分,前者如过分吝惜或过分浪费曰后者如梦想和希望等。 欲望是人性的一部分,它不同于纯粹的本能,是可引导的,是在个体与社会之间建立起的一种意向性关系。孔子只看到一般人所欲望的富贵,因此以“仁”以“礼”还有“安贫乐道”的精神来加以钳制。整部叶论语曳除了这一处具体提到“欲”的内容,其它时候基本上“欲”只是作为一个概念来使用或作为一个观念来表达。
综观叶论语曳全书,有 20 章 26 处提到“欲”。叶论语曳中说到“欲”的时候,基本上是三种意思院要、想要、希望,也有几处是欲望的意思。 相比较其它 19章来说,孔子“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个命题中提到的“欲”,作为一个概念涵盖了“要”“想要”“希望”三种意思,是孔子对“欲”的体认最丰富、最切己的一个命题。
梳理叶论语曳中的相关表述,孔子对人生有“欲”多有论及,但是他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居然会由宋儒改装为“存天理,灭人欲”,并成为国家哲学, 成为杀人不见血的封建礼教思想,遑论对道德的过度渲染使自由作为人权的色彩被极度淡化。 其中确实有些问题值得好好探究。在“从心所欲”这个命题中,孔子以“欲”这个概念来强调人与世界的关系起源于自我这个主体,还没有表现出对“欲”的敌意,他所理解的人的本质和理想状态,是“从心”与“所欲”,即自由与自然的统一,可见儒家对人性是尊重的,对人的可完美性是有信心的。 孔子以后,“欲”作为伦理学概念得到了更为充分的讨论。 有认为“欲”是价值中立的,如与孟子同时代的告子就这样说院“食色,性也。”这种性无善无不善。孟子主张性善论,认为人性恶是“欲之咎”,所以他说院“养心莫善于寡欲。 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曰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 ” [1]
在叶孟子曳中,还有一段公孙丑与孟子的对话,对于本论文研究的孔子的命题可以起到很好的说明作用。 “公孙丑问曰院耶夫子加齐之卿相, 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 如此,则动心否乎钥 爷孟子曰院耶否。 我四十不动心。 爷曰院耶若是,则夫子过孟贲远矣。 爷曰院耶是不难,告子先我不动心。 爷”当孔子四十不惑的时候,孟子四十已经不动心,而且主张“食色,性也”的告子比孟子还早不动心。如此修养的功夫,从心所欲不逾矩,何难之有。 顺着这一线索发展,朱熹既肯定“欲”的某种正当合理,也强调“节欲”作为修养功夫的重要性。 他说院“如口鼻耳目四支之欲院虽人之所不能无,然多而不节,未有不失其本心者,学者所当深戒也。 ”另一位理学家程子则说院“所欲不必沉溺,只有所向便是欲。”人性论的问题变成了修养论问题,为自由与道德关系中对道德的过分强调埋下了伏笔。
固然,就“从心所欲”而言,儒家认为人有意志自由, 但人这种历史结构的存在物到底有多少自由,对中国文化来说,是一个没有被重视过的问题。而且“从心”与“所欲”仅仅只是形式上的并置,逐渐模糊和忽视的结果及其发展出的宋明理学所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结论是匪夷所思的院“人欲”何尝可灭钥
从比较文化的视“来看,西方哲学对“欲”的认识也很复杂,类似的概念和理论就是“欲望论”。 有否定性的,如在斯多葛派的芝诺看来,“欲望是一种不合理的嗜欲,可分为下列几种院欲求、憎恨、好争、愤怒、爱好、仇恨、愤慨。 欲求起于我们缺少某些东西,极愿得到而不能到手的一种欲望。 ” [2] 有肯定性的,人们认识到“欲”就其内容来说是自我意识固有的对象,由人的本性所决定。人倾向于趋乐避苦,所以“欲”是追求快乐,回避痛苦。具体来说,追求的或回避的是带来快乐或痛苦的事物。这些事物包括生活的物质条件、友谊、爱、安全、归属以及幸福,其中既有物质领域的,也有精神领域的。 相关研究以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影响为大。他认为院“人类共有的需要包括院食物、安全、保护、关心、群居、感情、爱、尊重、地位、身份、自尊、自我实现、发挥潜能。” [3] 这些需要会沿着阶梯上升,即所谓“层级需要”。其中生理需要是绝对优势需要,譬如说一个人饥饿时, 他的意识几乎完全被饥饿所控制,其他需要会暂时消失。但是,当食物丰富时,由食物匮乏引起的饥饿就越来越不重要,赋予食物以文化内涵的口味则重要得多。 人是不断需求的动物,马斯洛因此认为除短暂的时间外,人极少会达到完全满足的状态。 当一个欲望满足了,就会有另一个欲望站到突出位置上来。 贯穿人一生的是,人几乎总是在希望着什么。如果人的需要受到挫折往往会引起病态,对现代社会而言,多属精神领域的病态或者不健全。
对欲望的认识和研究,除了上面提到的内容上的两种分类,还有哲学家从道德上把它分为善、恶、中立三种。如斯宾诺莎认为院“凡是为正确的观念所引起的或产生的欲望都属于德性之内。起于不正确的观念或完全由情感所左右的欲望则是被动的。” [4]所谓中立的,也即正当的,如饮食等,无所谓善恶,无关乎于价值。
中西方伦理学对“欲”的这些研究成果,有助于从更广阔的视“去看孔子命题中的 “从心所欲”。“欲”既然出自于“心”,“从心所欲”就具有了自由的意味,也彰显了人的权利。 就像英国哲学家罗素说的院“一个独立的人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起居,随心所欲地选择饮食,只要他并不过分曰如果对方愿意,他可以同自己所选择的女性结婚。 ” [5] 罗素不仅指出了“从心所欲”的具体内容及人可以随心所欲的范围,还确立了“从心所欲”善的性质。但是,相比较而言, 在主要信仰儒家的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里, 个人极度缺乏罗素所说到的这些基本权利,起居乃至婚姻,个人都没有自由,表现为日常生活的晨昏定省、终身大事的父母做主。 这些与现代观念格格不入的做法,中西方“从心所欲”观念上的巨大差异,与这个命题的后一部分有关,即合不合“矩”的问题。
二、儒家道德观院“不逾矩”
“矩”是法度、规则,也就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道德规范。 中国作为伦理学资源丰富的国度,关于道德的理论阐述和实践都不在少数。“矩”在中国社会生活的构成中,从自然中生长、发展为被设定的伦理制度, 其意义之一就是促进共同的社会生活,使人由个体性存在导向社会性存在,合乎人是群居动物的天性,这也是对“人欲”的正视。 中国文化对道德作为规矩的强调, 是因为道德本身有两重涵义院 一是共同体中涉及主体间关系的外在规范曰二是个体信奉遵行的内在规范。 人有不同的需求、偏好、利益,“矩”起着规范、调节各种关系和利益的作用,所以,合“矩”使共同生活成为可能。遵守道德和成为有道德的人,也被人类的历史和实践证明是必要的。孔子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他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不仅在个人修养的层面致力于自我提升, 更在社会共同生活的层面汲汲耕耘,他的“不逾矩”为追求自由的个人能够和谐共存设立了边界。
在孔子对人的认识中,“欲”和“矩”分别代表着现实人性和理想道德的两极,也可以说“欲”是人性事实,“矩”是理性建构。 以“矩”制“欲”、以“矩”导“欲”,成为孔子以后中国古代思想史发展的重要内容。孔子虽然认为“我欲仁,斯仁至矣”,但在叶论语曳中,他也两次感叹院“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由此可见人的德性养成和道德境界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生命的历程要经历不同的阶段。“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叶论语窑为政曳)这句话,传统学人多认为是圣人之境的表达。譬如院朱熹集注为“随所意欲,莫非至理” [6] 曰王阳明把孔子此语解释为“只是志到熟处” [7] 。 这句话及诸家的诠释包含了非常丰富的内容,核心思想是遵循道德规范所依据的是与自由、道德相关的原则,即体现意志自由的自愿原则。钱穆先生解释为院“圣人到此境界,一任己心所欲,可以纵己心之所至,不复检点管束,而自无不合于规矩法度。 此乃圣人内心自由之极致,与外界所当然之一切法度规矩自然相洽。 ” [8]从孔子的全部思想来看,在这个命题中,孔子所真正重视的是“不逾矩”。他从自己的人生经验中总结出院人懂得如何“不逾矩”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七十”。到“七十”才能表现为“不逾矩”,这个过程孔子是以“学”来引导和贯穿的。他反复强调“学”的重要性,并且主张“学而时习之”。具体而言,就是人作为自由主体选择学,经由学建构他的主体自我。 因为不断学习并加以践行,人才可以成为君子。所谓“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是说人活到七十,放任心之所欲,也不会有逾越道德之处了。 这在当时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一般人的年寿是不足以达到的。 孔子还说“仁者寿”(叶论语窑雍也曳)。按这一逻辑,不仁不寿何以得自由。这一点与儒家“成圣成贤”的理想人格高度一致。 所以,孔子这句话的重要落脚点是后面的“不逾矩”。当然,也正是对“不逾矩”的强调,孔子自由道德观的逻辑起点是道德,而不像今天人们所认识到的院“人的自由是所有道德价值的前提” [9] 。不可否认,孔子“不逾矩”的意义在于不仅明确了儒家以成君子为目标的道德理想, 还第一次碰触了“自由与道德”这个重要的伦理学议题,并且能够肯定自由的价值在于合乎法度、原则。 孔子出于对人性、对“欲”的深刻认识,其所追求的自由也是一种道德的自由,是修身养性的结果。 能够在道德的范围内谈自由,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比较成熟的自由的观念。 历史和现实提醒我们院在一个无法无天的国度,有自由不一定有好处曰对一个无法无天的人,有自由更是如此。 所以问题是,如何做到“不逾矩”钥
就人性而言,基本事实是所欲有己。 就“不逾矩” 的具体内容而言,“己” 并不是一种理想状态,“仁”才是君子所求,那么“己”如何过度到“仁”要要 要这个贯穿叶论语曳全篇的儒家的最高道德追求钥其实现途径, 孔子表述为院“一日克己复礼, 天下归仁焉。”(叶论语窑颜(曳)这是指在道德上通过自我的转化完成世界的转化。 人们要通过努力才能达到“不逾矩”,最高实践目标是院“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叶论语窑述而曳)。 当然,这个过程也不是一日之功。孔子的学生冉有曾问他如何评价历史上的高洁之士伯夷、叔齐。 孔子回答说院“古之贤人也。 ”孔子在谈“不怨”的君子人格时,常以他们为典范,说院“求仁而得仁,又何怨钥 ”(叶论语.述而曳)可见,孔子的“矩”所包含的是程度不同的道德要求,“求仁得仁”为理想追求,“不怨”为成仁之道。 叶论语曳中,孔子涉及的话题非常广泛,对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论及,但因为他的核心主题是学习为人之道,即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所以,其它价值都是服从于道德价值的。“矩”是把握这一脉络的核心概念,值得认真对待。
众所周知,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 道德从来都是实践的,在孔子的伦理学建构中,道德不只是被认识和讲授的东西,它更是被实践的东西,正如国学大师马一浮所说院“叶论语曳者,所以教人学为君子也。”叶论语曳中说院“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这种君子之道的道德理想, 其内容在实践中获得展示,同时也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具体来说,就是不违背道德,即“不逾矩”。从消极方面看,就是在规矩中为人处事曰从积极方面看,就是施行仁爱,仁者爱人。 这些内容是儒家道德观中至今仍然对现代生活发挥作用的部分。
三、孔子自由道德观评价
毋庸置疑,孔子的自由道德观中,对自由与道德关系的认识是一种宝贵的思想萌芽。 就孔子“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个命题中所论及到的自由与道德的关系而言,“从心所欲”可以当自由解,“矩”是道德。也就是说,即使“从心所欲”,人所思所愿所行无一不善,无一逾矩,这样的“从心所欲”表现了真正的道德,所以自由就是道德。 这一观点构成了孔子自由道德观的主要内容之一。 但是,仔细辨析,这种自由道德观固然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自由与道德及其关系有某种相似性,但毕竟有很大的不同。总的说来,区别首先是概念的不同。孔子的自由不是今人所说的“自由”,在“自由”中没有“自己做主”,只有圣贤之路可走, 最后是 “人人皆可为、舜”“满街皆是圣人”曰“道德”的概念也大有出入,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其次是自由与道德关系中逻辑起点的不同。 儒家追求“道德人”的理想,有道德才有自由,自由的价值只在于合不合道德, 道德的追求是成圣成贤,“义”字当头,人的欲望、需求、利益通通不值得一提。最后是影响不同。中国社会两千多年的义利之辨以及重义轻利的道义论、 在自由与道德关系上向道德严重倾斜的历史进程, 导致了为道德而道德的不由分说,以至于以自由为基础的道德被置换为以义务或以责任为基础的道德。 人的欲求、愿望、需要、利益被极端忽视的结果是,如叶礼记窑曲礼上曳所主张的“欲不可从”。 由此,一个在理论上道德资源丰富的国度,却成为一个在实践上道德的沦丧令人忧虑的国度。这种偏差使得对“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个命题进行合理阐释、对自由与道德关系进行重新思考,显得更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
在孔子以后两千多年人类哲学思想发展的历史中, 自由与道德作为观念得到了更为充分的讨论, 同时被人类不断丰富的实践加以修正和补充。今天,我们所形成的关于自由与道德的观念,是人类智力的成果,更是对人类实践的提炼和总结。 回溯传统,视其为现实的观照系统是为了得到智慧的启迪,为新的现实找到更合理的理论回应。 这是我们在现代社会反思孔子自由道德观的意义所在。孔子类似于“自由”这个概念的表达要要 要 “从心所欲”,在现代汉语的解释中,就是“随心所欲”,意思是指一切都由着自己的心意, 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所以口语中,“从心所欲”与“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意思接近,人们也常常把这些词语当作自由的口语化表达。无独有偶,在古希腊时代,人们也这么理解自由。比如自由是柏拉图叶理想国曳里所设想的最好的生活方式、 最理想的社会建构的重要的内容。 苏格拉底在关于自由的谈话中,固然没有精准严密地界定自由到底是什么,但是从生活经验的层面讲得非常清楚。他认为,首先,自由是行动自由和言论自由,每个人被准许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其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过日子的计划,爱怎么过就怎么过。 这样,奉行自由理想的社会,其结果是院会有最为多样的人物性格, 这些各种各样的人物性格,如锦绣衣裳、五彩缤纷,看上去确实很美。同时,有自由的地方也是寻找一种好制度的最合适的地方。[10]
这一观念所认可的自由是理想人生和理想社会的重要构成这一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后来西方社会观念的形成和发展。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从古希腊丰厚的精神沃土中所诞生的希腊哲学对自由的思考和认识,在柏拉图的叶理想国曳中也详尽备至地得到了阐发。 苏格拉底在对话中,试图解释与自由最为相关的问题,如自由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自由、自由的利与弊等,不一而足。更重要的是,苏格拉底还注意到了讨论自由问题一定是与人的欲望、需要、激情相关的,而这一人性的事实使人的心灵充满大量奴役和不自由,受奴役的人最不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所以,在关于自由的讨论中,他特别提出要先给欲望下一个定义, 分清什么是必要的欲望。 什么是不必要的欲望,他说院“有些欲望是不可避免的,它们可以正当地被叫做耶必要的爷。 还有一些欲望满足了对我们是有益的,我想这些也可以说是耶必要的爷。因为这两种欲望的满足是我们本性所需要的。 ” [11] 也有一些欲望,不仅没有好处还有害处,苏格拉底称之为“不必要的”欲望。这些欲望,如果人们从小注意是可以戒除的。不必要的欲望对心灵达到智慧及节制都有妨碍,所以要加以控制。 苏格拉底的这种划分, 就是要把欲望置于道德的制约下,即“不逾矩”。 它为“随心所欲”,也就是他们所理解的自由提供的是必须遵守的客观标准。 苏格拉底以西方的语言表达了他所认识到的, 与中国哲人“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个命题不谋而合的观念。 但是二者的基本走向和旨趣却大有不同,苏格拉底坚信,只要人们的选择是明智的,生活是努力的,就有机会过让自己过满意的生活,这正是自由的魅力所在。
在对自由与道德关系的讨论中,孔子和苏格拉底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他们各自所属的文化体系。这两位先哲的相关命题比较可以清楚地反映,为何孔子的自由道德观与现代文明角度下的自由道德观出入如此之大。中国哲学在“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一思想的发展中, 表现出对主观性的高度强调,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哲学发展的价值取向,即对道德的过分倚重,而这种倚重反而抑制了人的自由。孔子对“从心”有严格的规定,即前面说到的“七十”,意涵着人在不同年龄的价值取向不尽相同。孔子曾说院“君子有三戒。 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叶论语窑季氏曳)这种规定无疑使他在运用概念表达自由与道德时,其实质意义已与现代视阈中的自由与道德规定相去甚远。 而且受“七十”这一严苛的条件所限,道德与自由的一致是一个虚悬的目标。 这使得他的命题只是突出了对“不逾矩”的强调,而且按孔子的意思,因了“仁”和“寿”,即使“随心所欲”也“不逾矩”,这是主观努力修养的结果。可以说,在孔子的命题中,他更关注的是道德,自由作为价值的价值是因为它对道德的遵循。很显然,对儒家思想而言,道德作为规范比自由作为权利更重要。 随着“心”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它成为人之存在的主要内容,加之宋明理学将其归纳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心即理”,遂形成了扬心抑欲的局面。 人性的事实本身长期被忽略,由此衍生的一切问题包括社会的、个人身体和心理的,都冀望以加强道德修养来解除。这使社会的价值重视了作为义务的道德,而忽视了作为权利的自由。
还有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孔子“不逾矩”的自由,作为成圣成贤的理想境界,毕竟有其特殊性,它忽视了自由作为人权的一般性和普遍性。 同时,自由在孔子这里只是作为君子养成的部分内容被重视,这样,如果一个人做不成君子,就没有生而为人应享有的自由。这种君子得享自由的观念无疑是对人权的忽视,更何况君子理想人格也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自由与理想人格的这种关联固然可以成为人们努力的方向,但是,在理论上把特殊性当普遍性会导致实践中对一般权利的剥夺,那也将导致最大的不义。
关于中国哲学的特性以及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哲学思想,黑格尔在叶哲学史讲演录曳中曾这样评价院“道德在中国人看来,是一种很高的修养。 但在我们这里,法律的制定以及公民法律的体系即包含有道德的本质的规定,所以道德即表现并发挥在法律的领域里, 道德并不是单独地独立自存的东西,但在中国人那里,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所以中国人既没有我们所谓法律,也没有我们所谓道德。那乃是一个国家的道德。” [12]他认为孔子哲学中包含着很多优良的东西,譬如对义务的重视,但同时也指出这种义务就其实践来说不是自由的内心的情感,不是主观的自由。 黑格尔的这种分析对我们理解“为什么中国哲学中道德与自由的关系会发展出与西方不一样的面相”这一问题有较大的启示。黑格尔把儒家思想界定为常识道德, 他认为院“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 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要要 要 只是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 ” [13] 尽管中国人奉孔子为万世师表,黑格尔所界定的“常识道德”一说还是恰切地指出了儒家思想的某些精神特质院孔子的确是从生活经验、体验、感受、体悟出发的,尽管他对人性有非常深刻的认识,但思辨性不足。 在道德与自由的关系认识上,这一点尤其明显。 为了克服这种不足,我们应当将对这个命题的重新审视纳入人权伦理学的视阈。因为“人首先并不是行为主体,而是需求主体。 我们必须从需求中引出权利,再从权利中推出义务。通过这样一种道德思维逻辑顺序的调整与反思,才有可能在逻辑上重构道德的起源并把握住究竟什么才是最首先的道德规范。 也就是说,人权以个体生活的事实为出发点,人权是对个体生活事实的一种反应性措施院权利是对需求的保障与应答。 人的需求就体现在他的有关个体生命、身心健康、声望自尊、自我认同、能力施展等方面的愿望上,他在这些方面是脆弱的、易受伤害的,因而需要权利措施提供保障。 ” [14] 承认人是有愿望和需求的主体,承认人有自由,是对“从心所欲”的现代说明,也是道德的出发点,而不是目标。 自由和道德的关系考察,一定不能忽略人是“需求主体”这一客观事实。 自由与道德的相互作用,就是让人的需求趋于合理, 这一个问题在西方哲学史上曾受到广泛关注,如洛克在叶政府论曳中就作过相关论述。 我们知道洛克信奉劳动所有权,即“原来是人人所共同享有权利的东西,在有人对它施加劳动以后,就成为他的财物了” [15] 。 人以劳动从自然中取得了自己所需,对于人们的超过自己需要的占有欲,洛克是这样评价的院“如果它们在他手里未经适当利用即告毁坏曰 在他未能消费以前果子腐烂或者鹿肉败坏,他就违反了自然的共同法则,就会受到惩处曰他侵犯了他的邻人的应享部分,因为当这些东西超过他的必要用途和可能提供给他的生活需要的限度时,他就不再享有权利。 ” [16] 就是说,谁采集了自然界中的果实,谁就对它拥有支配、消费、使用的权利,但如果多于自己所能消费,就是不正当的了。 这种财产拥有适度的观念,虽然随着货币的出现受到了挑战,但是加以限制作为一个伴随的观念,对财产如此,对自由也可以同样看待。 洛克对人的欲望的认识和思考没有止步于道德,他认识到人生于世有权利追求自己的正当利益、 有权利让自己更快乐、有权利过更好的生活,进而享受自由,即随心所欲。当然也绝不是人人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的那种自由,他认为人可以在“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心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一个人的任意意志的支配,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17] 。 正如弗洛姆所坚持的这样一个基本观点,即“人一定是为自己的人” [18] 。 人的需求与其自我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并且是由自我的利益所引起或决定的,所以道德的调节作用必不可少。
孔子的“从心所欲”之自由,受制于“不逾矩”的道德信念,在今天看来,仍然是生动和富有启发的。“从心所欲”中激情的成分更多,“矩”则出于理性的设计与考虑。 从心之所欲来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幸福、福利,但是如果只希望自己的幸福、福利是无用的。在这个越来越全球化、一体化的世界,我们的幸福只有与其他人的幸福连结起来,它才有实现的可能。 所以人类的共同生活需要出于责任、义务的道德,而人能履行道德责任是基于其自由选择的处境和能力,正如甘绍平的研究所指出的院“自由构成了人对其行为承担责任的基础或必要条件。换言之,要某人承担责任,批评或谴责他,是以他有选择的自由为前提的, 即他本有另一种做法的可能性,但他却这样做了,所以他要承担相应的罪责,为此付出代价。 ” [19] 因为理性,人会以其行动对周围的环境做出反应,虽然在机制上与动物出于本能反应环境相似,但是,人还会对环境进行改造,人能够深刻地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并同时追寻自我存在的可能、实现及意义,这些无不与人的道德有关,也与人的责任相关,从这样的发展路径所提出的责任或义务才能成为道德与自由结合的应有内容。正确的伦理规范的形成和确定,有赖于人的理性,因为人是依靠理性辨别是非和对错、善恶,这样,人就必须懂得人性。 这种探索不仅可以回答人是什么的问题,还能进一步回答人应该怎样生活的问题。
人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研究,在历史中已经有了很多积累和成果,而人应该怎样生活的问题仍然需要伦理学的进一步推进。人的自由道德观是应然生活的重要内容,因为自由与道德从来不是一个虚悬的命题,它是人性的深刻需要,也是人之为人的精神性标志。重新认识孔子“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一命题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最大的启发在于院了解社会和个体道德建构的方向,即道德必须符合人性。 如果能够将这个命题与现代文明相融合,并表现现代文明成果的新的内容,那么这个命题作为中华文明的价值凝炼将弥久常新。席勒曾说院“人性要由人的自由来决定。 ” [20] 这样,正如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已成为人类社会普遍价值的道德金规一样,“从心所欲不逾矩”则会使人们铭记院人是道德的,更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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