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岁末,裁判再次成为全民议题。绝对不是猝不及防,一切像是约好的、但时间待定的局,2017-2018赛季CBA第15轮,时间敲定,“裁判问题”立马开席。
还是简要回顾一下剧情吧。
桥段一:界外。
12月12日晚山西队VS新疆队。新疆队发起生死反扑,最后关头将分差抹平,还剩18.6秒时执行理论上的最后一攻,极有希望导演经典逆袭。不料亚当斯脑袋有些发热,并未压到最后再单兵突击,还剩大约6秒时发生失误。球往边线界外飞去,山西队任俊威奋力救球,球碰到站在场外的可兰白克·马坎头上,弹回到场内,曾令旭脑后传球,刘冠岑接球一条龙上篮成功,只给新疆队留下了0.6秒时间。亚当斯绝杀失手,山西队2分险胜。
这是一次明显的漏判。由于站在场外的可兰白克触球,裁判应该吹停比赛,首先判定球权归属,而不是任由比赛继续。晋疆战最后6秒钟应该这么推演:裁判吹停比赛,山西队握有球权,执行最后一攻,要么绝杀,要么加时。
由已然发生的事实倒逼:裁判的这次误判相当于给快下准绝杀的刘冠岑送上了一次绝妙助攻,山西队是直接获利方。新疆队有将比赛拖进加时的机会,却被裁判的漏盼给抹杀了。新疆队之冤,冤在山西队6秒绝杀的难度更大,而以他们当时的气势,拼赢加时的概率更大。
桥段二:踩线。
12月13日晚北京队VS广东队。比赛还剩9.5秒时,北京队领先3分,握有球权,王骁辉发界外球,方硕在摆脱防守接到球时,右脚踩到了边线。广东队杰克逊和易建联当即提出异议,裁判未予理睬,北京队最终5分取胜。
广东队如果获得这次球权,有足够的时间布置和执行最后一攻,有望将比赛拖进加时。而且,广东队的情况与新疆队相仿,都是后程觉醒,奋力填坑,气势正旺,并不怵打加时。
针对这两起争议,官方都很快出具裁判报告,明确认定为裁判漏判。
漏判已然认定,结果无法更改。如是,较之漏判本身,更值得探究的话题是:裁判因何漏判?
围绕两次严重漏判,舆情瞬间迸发引爆,如你所知,保送主队的“阴谋论”甚嚣尘上。这种论调并不新鲜,几乎附着于每一次裁判争议之上。
“球碰场外可兰白克”和“方硕踩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裁判离事发地很近,“没看见”或者“看不清”的说法站不住脚。不客气地说,以裁判当时的站位,如果连这个细节都看不见,基本上可以告别哨子了。
CBA裁判问题由来已久,不排除极个别裁判存在主观故意,但我向来对“阴谋论”嗤之以鼻。退一步说,我一直对常年奔波、收入一般的裁判报以善意的理解。所以,我个人推断,在电光石火间,裁判或许是在吹与不吹之间犹豫懵圈了,等清醒过来,错误已无法弥补,或者,自己大约也知道错了,却没有勇气去自我纠错。
那一瞬间,裁判被无形的压力给压魔怔了。
这种压力,是教练、球员和球迷施加的,是长时间吊诡的环境施加的,也是自我施加的。在绝大多数情形下,裁判本人最不愿意出错,但囿于业务水平,却偏偏经常出错,一旦出错,各方群起而攻之,压力更大。长期以往,年复一年,形成一条恶性死循环,很难找到出口。
在此讲个我亲身经历的小故事。上赛季我在某赛区担任裁判接待工作,有机会进入裁判休息室。某场比赛进入读秒时刻,客队球员打成2+1,将比分反超1分,主队小外援突破造犯规,两罚全中,上演1分反绝杀。赛后回到休息室,一名年轻的裁判如释重负,“得亏小外援都罚中了啊,要不主场观众非得闹事。”
其实,那两次关乎比赛胜负的判罚都毫无争议,但在裁判的潜意识里,如果没有主队小外援的罚球——直说吧,如果主队输球——裁判肯定又会成为众矢之的。
CBA的裁判问题,囿于诸多主客观原因,很难一下子根治,但有很重要的一点,裁判需要自救。自救的一大应有之义,就是自信,甚至是自我,遵从自己的内心,遵从基于自己业务水平的判断,我就这么判,爱谁谁。
在这方面,建议CBA裁判向乔龙升看齐。乔龙升也会犯错,但他不怕犯错,上赛季就曾直接把北京队“吹”出了季后赛。
对裁判来说,每一次错误都是致命的,但要想不犯错,必须首先得有不怕犯错的大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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