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的竞劣与弄权

  有人说,种种迹象表明,一些互联网企业慢慢从价值创造走向资源占有,甚至走向权力寻租。究其原因,在于中国的互联网本质上不是向上竞争,而是向下竞争(race to the bottom),很多是为了满足人性阴暗面的需求。

  真正的互联网公司,是能够扎扎实实在企业内部管理中贯彻以“平等、参与、分享”为本质的互联网精神,把个体的创造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的公司。这似乎和凯文·凯利在20世纪90年代所著的《失控》中对互联网的期许相近,是一种理想主义的热情。《失控》在互联网从业者中被热捧代表了一场社会运动的开始,它虚设的平等、参与、分享的“应许之地”如一面大旗,指引人们前进。

  随着互联网的得势,太阳底下无新事,社会运动热潮冷却,一些企业便呈现出向下竞争的态势。人对竞争的看法都是你死我活,本质是对权力的垄断,唯恐失之,互联网运动和其他运动一样,始于颠覆,终于控制。《三体》在互联网企业家中被追捧,黑暗森林法则、降维打击成了他们的口头禅和商业新词汇的同时,也说明了谋求对权力的垄断才是互联网世界的真相,这样才会让自己感到安全。用户看到的“世界是平的”,而互联网企业家们看到的世界是层层叠叠的,每一个褶皱里,都有血和蜜。

  互联网企业向下竞争态势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和历史上各种运动一样,它是做“人头生意”的,价值与成本均与用户数的平方正相关。由于服务用户而被用户赋予了公权力,又由于掌握信息以及信息流通的渠道,存在信息不对称,则有了成为弄权者的道德风险。从这一点上说,向下竞争甚至有了宿命的味道。

  当然,历史并非单方向行进。一股力量运行到极致时,相反方向的力量必然在酝酿。正如朝代的衰亡与兴替,商业世界的力量也无时不在更迭当中。而我们,就身处在这潮起潮落的裹挟中。

  文/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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