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价退改票乱象不能靠消委约谈

  • 来源: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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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8-27 14:31

不久前,中国之声叶新闻纵横曳 栏目播出了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机票高价退票尧改签情况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4 月 24 号,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 野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冶,明确告知涉事的航空公司和网上机票代理点来说明情况。 然而一周过去, 没有一家公司前来接受约谈。 江苏省消委就此表示,将于五一节后,就相关情况致函民航管理局。

畸高的机票退改费早就是行业的潜规则, 类似的乱象已然到了法不责众的地步, 这本身就值得思考。 此次报道提及江苏消委在相关报告中点名要求涉事航空公司和网上机票代理平台来说明情况,却遭遇野约而不至冶的尴尬。 不管传闻是否属实,都透露出消费者维权组织代理维权的野先天之软冶。

尽管约谈是消委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服务中具有共性问题的手段,通过约谈督促商家整改,修改规则,但约谈本身不带有强制性,即使所约谈事项涉及违法,也只能代理或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而在消费公益诉讼机制尚存瓶颈之时,意欲通过约束商家完善规则,作用难尽人意, 更多只是解决了个案的维权,犹如隔靴搔痒。

譬如, 针对机票高价的退改费, 此前有深圳消委约谈携程,携程向深圳市消委会提交了野情况说明和整改承诺冶 并向消费者道歉,且不谈整改相关承诺有待实效验证,约谈的往来回应置身媒体曝光的语境下,这样的效果很大程度是野媒治冶推动所致。 此次,有关航空公司及旅游机票服务平台野有约不至冶的传闻,似乎有舆论给消委维权造势的嫌疑,倘若如此,除了消委为维权煞废苦心之外,更大程度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尴尬。

其实,机票退改费表面上看只是市场服务价格的问题,然而,退张票漫天要价,说到底是滥用定价权和消费规则设计不对等的权利, 这样的侵权所针对的并不只是消费者个体, 而是市场规则的边界。 服务价格市场定价并没有错, 但市场定价并不等于不受约束, 特别是在很难形成封闭竞争的领域, 没有刚性规则的约束,反而导致野霸王条款冶的畸生。机票高价退改费具有普遍性,恰恰是规则约束缺失的产物。

规则的漏洞更需要推动完善市场立法来堵塞,消费维权组织可以推动,但绝非是唯一的依赖。 更何况,消费维权更需要清晰的市场法规撑腰。 此外,像机票退改费乱象除法不责众之外,更关键是侵权所需支付的成本畸低。 面对消费维权组织约谈的承诺尧道歉,在个案曝光后针对消费者个案的退费,囿于此的处理连野罚酒三杯冶都算不上,这无异于对乱象的纵容乃至奖励。 批判的武器无法替代武器的批判,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更需要赋予消费者更充分的权利和足够博弈的筹码,如高额的处罚尧高额的索赔, 这显然也是消费维权组织无法替代,还是需要立法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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