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 起火12小时内须上报

  • 来源:汽车纵横
  • 关键字:企业,新能源,环境
  • 发布时间:2019-03-25 21:21

  9月2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对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产品的IP防护失效、车辆泡水、车辆碰撞、线束连接松动、频繁充放电、长期搁置以及工作行驶环境恶劣的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此前的9月4日,工信部已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客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尽快对本公司生产的新能源客车产品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至此,工信部对国内新能源汽车的质量安全监管正式开启。

  今后一旦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发生起火、燃烧等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企业应在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6小时内)主动上报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并及时展开事故调查、上报处理结果。

  同时,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将联合有关单位,不定期抽查企业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货车监控平台预警体系运行情况。如发现在排查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瞒报、虚报行为的,将视问题性质、严重程度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并采取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取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处罚措施。

  【 纵横点评 】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正处在关键时期,随着推广应用工作的持续推进和市场应用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车辆部件老化和维护不当等带来的问题逐渐显现,安全隐患逐渐增大。

  工信部此次发布的文件内容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新能源乘用车专项排查将分为运营类车型、私家车两类。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应按照行驶里程设定自查比例,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自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10-20万公里的自查比例不低于20%,行驶20-30万公里的不低于30%,30万公里以上和装用使用中出现故障较多动力电池(如沃特玛电池)的应全检。

  对于私家车,生产企业应通知用户在何种条件下回店检查维护,并将通知内容、回店检修项目等报工信部装备中心备案。今年前几个月已经做过排查的车辆,可不用重复再查。

  而在检查项目上,则至少包括动力电池的外观检查、软件诊断、气密性检测、开箱检查及换件和容量测试等内容,其中开箱检查及换件和容量测试等内容,应结合电池设计方案和以往情况,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开展。自查工作可结合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一并进行,对发现问题的车辆,应立即组织人员依法依规采用一切措施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文件还要求对出现故障/报警的实车以及信息交换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建立国家监管平台和企业的应急沟通机制。

  在整顿行业秩序的同时,新能源汽车向前发展的方向不会改变,主管司局对新能源车的发展监管也将与时俱进。工信部透露,目前正在制定《新能源汽车统筹创新发展指导意见》。

  车辆购置税法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维持10%税率不变。按照落实税收法定的要求,财政部部长刘昆当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说明时指出,从实际情况看,车辆购置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可按照税制平移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此外,草案规定了四种免税情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

  30家企业一年内无产量或被撤销资质

  9月3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对拟上报《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本批名单包括华晨、哈飞、广汽本田、长安标致雪铁龙、长安铃木、万向电动汽车、普天新能源、山东丽驰等30家企业。

  通知称,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三条中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装备部工业发展中心对于《公告》内2017年7月1日前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梳理,拟将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名单(按合格证上传数量统计)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272款新能源汽车拟撤销免购置税资格

  工信部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2017年7月《目录》(第十一批)发布后,截至2018年8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272款,拟从《目录》撤销。

  工信部公示第312批生产企业及产品

  9月17日,工信部在官方网站公示了申报第312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21户企业的294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14户企业262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12户企业21个型號、燃料电池产品共5户企业11个型号。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总计51款,包括纯电动乘用车37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4款;新能源专用车总计124款,包括纯电动专用车及底盘产品118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及底盘产品2款,燃料电池专用车及底盘产品4款;新能源客车总计119款,包括纯电动客车及底盘107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及底盘5款,燃料电池客车7款。

  工信部发布第9批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

  9月6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9批)》,共包括108户企业的288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01户企业269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7户企业9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8户企业10个型号。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有51个车型入选此次目录,含纯电动44款,插电式混合动力7款;新能源客车共有42户企业127款车型入选;新能源专用车共有53户企业110款车型入选此次目录。

  工信部发布第20批免購置税车型目录

  9月19日,工信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20批)》。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共有97款新能源乘用车车型入选,包括85款纯电动乘用车型和1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型。

  从进入目录的车型数量上看,第20批目录中进入车型最多的车企是上汽通用五菱和东风汽车。其中通用五菱有10款车型进入目录,包括宝骏E100两款和宝骏E200八款;东风汽车有5款车型进入目录,包括东风俊风E11K(2款)、东风俊风EV30、东风俊风ER30和富康ES500。其次是九龙汽车、金龙客车和威马汽车各有4款车型进入目录。

  北京

  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9月14日,北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指出,2018年底前,研究制订以推进柴油车电动化为重点的新能源车推广专项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十三五”规划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减少3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北京

  房山建国内首个5G自动驾驶示范区

  9月19日,北京市房山区政府与中国移动联手在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打造的国内第一个5G自动驾驶示范区,首期车辆测试道路正式对外开放。目前该测试道路设有10个5G基站、4套智能交通控制系统、32个车路协同(V2X)信息采集点位、115个智能感知设备,可提供5G智能化汽车试验场环境。

  同时,北京市交通局、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经信委联合发布《关于指定房山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通告要求,进入道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指定的道路进行测试。对违反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上海

  发布第二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

  继今年3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和首批5.6公里开放测试道路后,9月18-19日,在2018智能网联汽车国际峰会期间,上海再次扩大了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的区域范围。

  上海第二阶段位于嘉定区和临港地区的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共计31.6公里,分别是嘉定区新开放5.5公里,临港地区新开放26.1公里。目前,上海累计开放测试道路已达到37.2公里,其中嘉定区的11.1公里开放测试道路将聚焦于推进乘用车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测试,临港地区的26.1公里开放测试道路将聚焦于推进商用车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测试。

  深圳

  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补政策

  8月30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分为三个阶段: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车辆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补贴。

  2.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对应标准的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3.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1倍补贴。

  广东

  发布新政允许汽车制造外商独资

  9月6日,广东省政府对外发布《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新政提出,“在专用车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干线、支线和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等领域,可以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取消在广东设立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广东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长安汽车1元收购,铃木正式退出中国

  9月4日,长安汽车发布公告称,长安汽车与铃木正式达成协议,长安汽车以1元人民币现金收购日本铃木及铃木中国分别持有的长安铃木40%和1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长安汽车将成为长安铃木100%控股股东,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股权交割。

  长安汽车发布的声明称,在长安汽车完成股权收购后,长安铃木将持续生产、销售铃木品牌产品,所有的品牌、售后服务不变,并继续为铃木用户提供整车及零配件的售后维修及保养服务。未来,长安铃木还将通过获得授权继续引入铃木新产品。

  吉利在武汉设立新公司布局动力电池

  吉利集团日前通过旗下子公司,注资5000万元在武汉设立了湖北吉利衡远新能源科技公司,吉利集团CEO徐志豪兼任新公司董事长。吉利集团方面表示,此次在湖北成立新公司,是吉利布局新能源动力电池之举,暂时没有整车项目落户湖北的计划。

  该项目也叫高性能车用动力电池及模组项目,是吉利新能源战略核心内容之一。据悉,选址地定在新滩经合区二期用地,规划总用地800亩,总投资80亿元,建设电池及模组生产线和研发中心、综合办公楼、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分两期实施建设,计划2018年完成选址和前期工作,2020年建成投产。

  奇瑞控股出让31.4%股权引入83亿资本

  9月17日,奇瑞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正式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通过广泛征集意向投资方的方式实施增资扩股。公告显示,此次奇瑞控股欲募集资金总额为不少于833,230万元,而对应持股比例为31.4419%。据悉奇瑞此次增资扩股的目的是为支撑下一阶段企业发展战略落地。

  在预公告内容中,奇瑞控股的新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增资企业(增资后的奇瑞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4,055.8251万元。其中,芜湖建投持股比例27.4975%、瑞创投资持股比例25.3823%、华泰资管持股比例15.6782%、新增投资方持股比例31.4419%。新增投资方成为最大股东,将掌握奇瑞的话语权。

  比亚迪正式启动“D++开放生态”

  在9月5日开幕的比亚迪全球开发者大会上,比亚迪D++开放生态正式启动,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表示,比亚迪将史无前例的开放所有汽车传感器,给予开发者便利。2035年,汽车行业将全面进入智能化时代,比亚迪希望成为智能汽车硬件标准平台提供商,目前比亚迪已经史无前例的开放了66项控制权和341个传感器。

  特斯拉上海公司注册资本大增至46.7亿

  9月7日,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信息发生变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显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从1亿元增至46.7亿元。同时,随着资金的注入,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扩大至新增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维修,新增电池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大功率电子器件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等。

  本次经营范围的扩大,意味着特斯拉上海公司不再仅是一家技术类公司,已经开始真正涉足新能源汽车制造。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特斯拉为上海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已约占特斯拉中国设厂投资数额目标的1/3。同时,有消息称,特斯拉将依靠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以期从部分中国大型银行手中获得贷款,并资助特斯拉上海工厂建设计划。

  5G自动驾驶联盟成立,

  计划形成十项标准

  9月19日,5G自动驾驶联盟正式成立,该联盟是由中国移动、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长安大学、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研究院、长城汽车、吉利研究院等单位一起牵头,相关高校、科研院所、通信和汽车制造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发起建立的。联盟以推动5G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为目标,将开展5G环境下自动驾驶的关键技术研究、仿真测试、标准制定以及自动驾驶的政策推动、业务示范、产业推广、交流合作、创新孵化等一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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