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开庭

  

  新闻背景

  2019年6月12日上午,“学生20年后拦路打老师”一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庭。本案为公诉案件,检方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被告人常某的辩护律师则坚持无罪辩护。

  常某在庭审中讲述了自己曾被张某侮辱、体罚的经历。据旁听人员转述,他回忆过去挨打的场景时,情绪一度失控,泣不成声。

  被打老师张某提前申请了不出庭。检方举证环节提到,张某此前接受警方询问时,承认曾对常某这样的调皮小孩“有轻微的拍打”。

  最后陈述时,常某向被打老师张某及其家人道歉,并表示愿意做出经济补偿。不管怎样,打人不对,对于自己犯的错,如果法律判定自己有罪,他接受。如果法律判他无罪,他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诉机关表示,常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进行量刑。在长达数小时的庭审后,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泄愤

  拦下那辆摩托车之前,常某把手机给了同行的朋友小潘,“给我拍着点。”开摩托车的是常某的初中班主任张某,他还没来得及回忆面前这名壮年男子是谁,就被常某打了一个耳光。

  “还记不记得我?记不记得!以前咋削我的知不知道!”常某一边说,一边推搡、掌掴张某。

  网络流传的1分多钟的视频中,常某一直情绪激动,断断续续地对张某实施殴打。张某似乎也认出了这个曾经的学生,他连说了几个“对不起”,并向常某解释多年前体罚他的原因:“当年年轻气盛。”

  后来,在路人劝说下,常某停手,双方各自离开。张某受了点伤,但他并没有告诉家人自己遭到了学生殴打,因为“觉得丢人”。

  没想到,这件让张某不愿提及的事情,在5个月之后用几乎刷屏的形式曝光在公众面前。

  据常某朋友和家人的讲述,2018年7月,常某在打完老师后,将拍下的视频,第一时间发给了初中的女同学,常某认为她也曾经是张某“棍棒教育”的受害者。

  起初,该视频仅仅在常某的初中同学圈内小范围传播,常某叮嘱大家:“不要传出去。”几个关系要好的同学还开玩笑:“你帮我们都报仇了。”

  2018年12月,事情的发展让常某始料未及,常某打老师的视频开始在网络上疯狂传播,截至2018年12月27日,该视频的微博受众人数达6.8亿多人次。

  张某任职的学校,于2018年12月16日向栾川警方递交了一份控告书:常某殴打谩骂老师,并且不以为忤,还蓄意进行录像和网上传播,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不希望因为此事处理得不当,让广大教师的心一冷再冷……

  学校递交控告书的当日,张某向派出所报案。他对媒体说,现在这个事情已经由不得他了。

  2018年12月20日,常某被警方带走。

  恩怨

  事件发酵的直接导火索,是小潘帮常某拍下的视频。但更深层的原因,恐怕还要追溯到20年前。

  那时常某正在念初中二年级,教英语的张某是班主任。

  常某的一个初中同学告诉记者,尽管她对张某印象不深,但张某对常某做的一件事情却让她至今记忆犹新。张某曾将一个木牌插在常某的脖子后面,“像对待劳改犯一样侮辱他。”

  这件事也被常某的家人反复提起。“头还被按到讲台下,老师踹他十几次。”常某父亲称,原本不知道儿子曾遭遇这样的伤害,常某出事后,才听他的同学多次提到。“常某每次跟同学、朋友说到这件事,都要哭一次。”

  常某妻子接受采访时则表示,常某至今还会梦见被老师殴打的场景,多次从噩梦中惊醒。

  第一时间看到视频的常某初中同学小冰对媒体表示,当时自己“一下子就哭了”。她回忆被老师张某体罚的场景:“跟同学说句话就被扇两个耳光,不是身体上的疼,是伤你自尊。”

  另一个初中同学则认为,这个视频传播率高,是因为他做了一件很多人想做但没敢做的事。“那个年代没有体罚这样的字眼,老师做什么都是为你好。”

  和学校所认为的当街殴打老师“让广大教师寒心”有所不同,关于常某“20年后打老师”的报道,在社交媒体中引发热议。更有网友回忆少年时代被老师言语侮辱、体罚,至今留下心理阴影的事。

  什么样的怨恨,能够持续20年?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马皑表示,假设老师当年真的有严重的体罚行为,对处于青春期的常某而言,当着同学的面丢脸,会给青少年心理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冲击。

  “这种创伤,可能在一生中持续、反复地出现,严重的可能还会发展成为创伤症候群。”马皑告诉记者。

  馬皑认为,常某出现暴力行为的动机就是报复,目的是宣泄自己当年的情绪。“所以不光打了,还拍了视频,并且传播了,这样才能又报复,又让老师了解自己当年的感受。”

  “另一方面,张某本身不打算追究,但是因为视频传播之后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没办法面对,所以才提告。这个其实心理机制是一样的,后面不接受和解也是如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学教研室的教师沙晶莹则认为,根据社会学习理论,常某很有可能是通过观察老师的体罚行为,学会了采取攻击手段解决问题。

  辩护

  张某并没有出庭。这或许是他“不接受和解”的一种表示。

  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曾说如果常某愿意公开道歉,他可以原谅他,“我到该说话的时候,我肯定会给他说。”

  但是常某的家人表示,自从常某被警方带走之后,他们多次、多方联系过张老师,其避而不见。记者也曾多次致电张某,均未能拨通。

  从情理上,常某家人多次表示,常某“人品绝对没问题”。他事业小有成就,愿意回馈家乡,给村子捐赠球桌,帮助村民创业。

  甚至,他的另一位老师——高中时期的班主任还出面肯定了他的为人:“他打张某肯定不对,但这孩子对其他老师很尊重,这也是事实。”

  从法理上,常某是否有罪仍存争议。常某的辩护律师郭京朝告诉记者,目前,公诉人和辩护人最大的分歧是,常某殴打张某并拍摄视频一事是否足以入罪。“我绝对不赞成打人这种行为,但我为常某辩护的原因是,他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因此,郭京朝采取的辩护策略是进行无罪辩护。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征告诉记者,常某对张某的殴打行为的确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未达到触犯《刑法》寻衅滋事罪的程度。

  刘征认为,张某所在学校及当地有关部门,一再强调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但实际上常某没有扩大传播视频的故意,因此视频在事发5个月后的爆发式传播,不能完全归责于常某,更不能以舆论的扩大作为定罪的主要理由。

  另一方面,刘征认为,常某被刑拘后,张某曾表示“常某还是我的学生”,常某本人也表示对其行为后悔并向受害者表示道歉。“在此情况下,司法应当更多地发挥其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职能,避免不必要的过重刑罚。”刘征说。

  庄梦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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