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食野味,捍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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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05 19:02
鸡鸭牛羊的肉能吃,狗肉能不能吃?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不是人工饲养的就可以放心吃?
牛蛙会不会从餐桌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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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迅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远离野味诱惑,大众拍手称赞,然而,为什么不能吃野味、哪些动物才算野味,或许很多人并不知晓。本期特别策划,将带您了解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关系。
科学昌明的今天,随着文明的进步和人们对自然的尊重,以及一些“人兽共患病”的蔓延,拒食野味已经成为更多人的共识。但或许是农业文明的渊源,让一些人依然沿袭着吃野味的习惯。《求是》杂志日前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他强调,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
拒食野味,捍卫健康,我们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人兽共患病”威胁人类健康
在加利福尼亚的卡梅尔山谷,一位刚跑完步的女士,发现自己右眼有些发炎。她回到家,用自来水冲洗眼睛,发现一条小虫掉了出来。之后,她前往医院就诊,医生从她的眼睛里又取出4只吸吮线虫。据推测,她可能是在跑步途中撞上一大群苍蝇时受到了感染。
在纽约,一位被告知可能患有恶性脑瘤的患者,当医生为她进行脑部手术时,让人意外的一幕出现:他们看到的不是典型脑瘤的软组织,而是像鹌鹑蛋一样的东西。更令人震惊的是,一条小绦虫从这个“蛋”中钻了出来。最终她被诊断为“猪肉绦虫囊虫脑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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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吸吮线虫病、绦虫病,还是SARS,它们有一个统一的专业名称——人兽共患病。在全球新发175种传染病中,有132种为人兽共患病,占比高达75.4%,防控形势严峻。
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研究员刘起勇介绍,这种能在人类与动物之间传染的疾病叫做“人兽共患病”,这一提法从“人畜共患病”衍化而来。以前,大家把能够在人类与畜养动物(比如猪、牛、鸡、鸭)之间传染的疾病叫做“人畜共患病”。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很多科学研究发现,全球范围内人类新发现的一些传染病不仅在人类与畜养的动物之间存在,而且在人与野生脊椎动物之间也广泛存在。于是,1979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将“人畜共患病”这一概念扩大为“人兽共患病”,即为人类和脊椎动物之间自然感染与传播的疾病。
目前,已知的“人兽共患病”包括:细菌性传染病、病毒性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三大类。其中,为人们所熟知的人兽共患细菌性传染病主要有结核病、炭疽、鼠疫、链球菌病、大肠杆菌病、幽门螺杆菌病等;病毒性传染病主要有疯牛病、艾滋病、禽流感、狂犬病等,另外,还有近几年出现的SARS、甲型H1N1流感;寄生虫病主要有血吸虫病、旋毛虫病、隐孢子虫病等。相对于细菌而言,病毒的潜在危害更大,因而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也更大。这是因为细菌抗原基因的变异很罕见,而病毒基因的变异则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尤其是逆转录病毒更是瞬息万变的“变色龙”。
那么,这些原本存在于动物身上的病毒,为何能够传染给人类?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动物疫病研究组组长何宏轩表示,那些携带了病原体的野生动物其实相当冤枉。在人类活动范围之外正常生活的野生动物由于长期的适应与协同进化,其身上携带的各种病原体与这些野生动物之间形成了一种“平衡”——许多病毒可以寄生在野生动物的体内或体表,但是对这些宿主的伤害性其实并不大。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与这些野生动物接触的机会也大大的增加。于是野生动物身上的病原体也有了接触人类的机会。由于人类原本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病原体,身体内也不存在对这种病原体的抵抗能力,感染接踵而至,并随着人类的交往在人群中迅速扩散,而病原体在人体内的繁殖也会导致各种严重的疾病。虽然人体有着较为完备的免疫系统,具有识别和清除能力,绝大多数病原体在人类中的传播都会被自发的控制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病原体的致病力很强,就会导致比较严重的人员伤亡。
华中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系教授金梅林则表示,一些源自于动物的传染病之所以能够传染给人类,除了与物种生活的环境和生态链有关,还与气候变暖有关。气候变暖有助于媒介昆虫的繁衍,从而使得蚊虫向人类传播疾病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同时,气候变暖还会导致原来的病毒发生变异产生新型病毒,而人类对这种新型病毒根本没有免疫能力。此外,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森林被砍伐,湿地被挤占,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被人为地侵占和割裂……人类活动增加了野生动物机体中的病毒或致病菌蔓延到人类机体的概率与速度,特别是在人口密度高的城市,更容易发生疫病流行。
可见,是我们人类跨越了与野生动物和平共处的边界,破坏了自然界原本的平衡,打开了疫病传播的“潘多拉魔盒”,使得原本生存在闭环中的病毒或致病菌得以侵入人体,并不断地变异重组,编织出一株株毒性和耐受性更強的病毒或细菌新种,偶然也必然地给人类以惨痛的教训。
野味进补:最荒谬的养生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研究员张永振表示,“人类和微生物(包括病毒与细菌),其实都是大自然的成员之一。侵占动物的栖息地,损害生物多样性,破坏野生动物食物链,甚至一些不良的饮食习惯,都可能使得自然疫源性疾病蔓延到人类身上。”而在我国,“不良饮食习惯”表现得尤为突出,“吃野味”的历史源远流长,这与我们的“食疗文化”密切相关。
根据古代医书的记载,几乎世间所有动植物都可入药,包括动物的器官、粪便、精血、皮毛。古今中医理论还认为:“药食同源”,有病就吃药,无病要养生,治未病。这种根植在阴阳五行学术之上的食疗文化,对国人影响深远。哪怕是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也能说出几个“好方子”,比如吃喝虎鞭酒食羊睾丸可壮阳,虎骨能强筋健骨,饮狗肉汤可治小孩尿床……“药补不如食补”这种观念为一般人所接受。
中医食疗养生理论可以说深入人心,我们无意去争论其对错。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今这种“进补”文化越来越走向极端,几乎所有奇花异草、珍禽异兽皆被視为绝佳药物,同时也是上好的滋补食品,对当下的生态破坏、“人兽共患病”疫情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然而,从现代营养学的观点看,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动物没有明显区别;也没有发现野生动物含有任何其他动物性食品不能取代的东西,仅仅食用单一的食品很难说有什么特别的营养价值。
因此,建议大家走出食疗常见误区,保护野生动物,避免自己的健康受到威胁。
误区1:野味很滋补
在我国,野生动物的身体通常面临4种命运:当药用的虎豹骨、犀角、甲片、龟板、羚羊角、蛇;被吃掉的穿山甲、巨蜥、熊掌、鸟、龟、蛇、蛙;被收藏的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砗磲、鹦鹉螺;当宠物的鸟、龟鳖、蛇、蜥蜴。其中,被吃掉是个极具本土色彩的结局。广东省林业局曾进行过一次调查,广州市半数以上的人吃过野生动物,吃野生动物的原因,45.4%的人认为可以补充“营养”。
著名传染病专家、解放军302医院姜素椿教授指出,野味未必富含营养。他说,现在被圈养变成家禽、家畜的动物,都经历了优胜劣汰、物种进化的过程。单从口感上看,野味虽然稀奇,却不一定如想象中那么美味。比如,野猪的肌肉纤维明显比家猪粗,而且不易消化;狍子、竹鼠、鳄鱼肉等,在烹饪中一般都要添加很多佐料,才能去除腥臊味;熊掌虽然脂肪丰富,其中含有较多的平滑肌和胶原蛋白,但羊筋、牛筋、鸭掌、鸡腱、猪蹄等食物中,也含有同样成分,如果30只鸭掌与一只熊掌重量相当,那么,其营养成分也绝不少于熊掌。
很多营养学家曾将家禽、家畜和野生动物的营养进行分析比较,发现它们在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能量等主要指标上相差无几,因此得出结论:人们完全没必要靠吃野生动物来“滋补”身体。
误区2:野味熟吃可以避免健康问题
不吃生食,只吃熟食野味,不会有问题吧?但科学研究表明,许多动物携带的病毒、寄生虫寄生在动物的肌肉、血液、内脏里,煎、炒、烹、炸、煮根本奈何它不得。以蛙为例,受曼氏裂头绦虫感染的青蛙达91%,这种寄生虫在人们食用过程中进入肠胃后寄生,然后其产下的幼虫又顺血液钻入人体各部,如进入人脑,将导致失明、瘫痪、癫痫,甚至死亡。蛇以鼠为食,其体内的寄生虫种类更是举不胜举,其伤害往往带有长短不等的潜伏期。
误区3:野生动物都是有机食品,没有污染
生物链有个富集作用,即生物有将环境中低浓度的化学物质,通过食物链的转运和蓄积达到高浓度的能力,如仅农药DDT最终在水鸟类体内含量可为原水含量的833万倍,陆地生物也一样有富集作用,而现在全球环境普遍受到污染,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极为恶劣。人作为生物链的最高端,如果食用了这些富集农药残留的动物,对健康也是不利的。更要命的是,人们能够吃得到的野生动物,基本上都是非法所得,自然没有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过程,而且,人们在诱捕这些动物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用的有毒食物。
我们常说传统文化中有精华,也有糟粕,“野生动物更营养、更养生”这样的愚昧观念,无疑是应该革除的糟粕。如果继续食用“野味”,不仅野生动物成为了无端的牺牲品,也必将是现代人的悲剧。
>>释疑
问:到底哪些野生动物不能再吃了?
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大致有54种(最终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录为准)。这些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如下——
“兽纲”14种: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鸟纲”25种: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6种: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4种: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1种:蝎子,别名“全虫”。
“昆虫纲”3种: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1种:蜈蚣,别名“天龙”。
问:带鱼、黄鱼之类的海鲜,以后还能吃吗?
答: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按照决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像带鱼、黄鱼之类的海鲜,是野生动物,但不属于陆生野生动物,可以放心吃。
问:花鼠、仓鼠、麝鼠等驯养野生动物,可以吃吗?
答: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可以食用。
问:兔子、鸽子等人工养殖动物也在禁止范围吗?
答:兔、鸽等人工养殖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问:不在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里的动物,可以食用吗?
答:即使动物不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里,如果要食用也要经过必经的检疫程序,符合规定的标准才能进入市场销售、购买和食用。
问:野生动物地下交易怎么禁绝?如果是自己捕抓的野生动物,会受处罚吗?
答:对于野生动物交易可能转入地下,现在是全过程打击,而且是严惩重罚,违法成本极高,这会极大地遏制地下市场的蔓延和发展。即使是自己抓的也不行,如果被发现并且说明不了来源,也是要被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