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努力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等

  广东省日前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职责分工、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给出了答案。根据《意见》,到2021年,广东将建成以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粤省事”平台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和应用,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形成全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

  政务新媒体是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载体。目前,广东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发展势头良好,但也需要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其中规范发展是前提。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建设一个移动客户端,要避免“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同时,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实现统一平台管理。《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各部门进驻‘南方+客户端开设‘南方号及进驻各地党报、党台的新媒体平台”,这些平台代表了主流舆论阵地,具有政治可靠、公信权威、深度覆盖的优势,有助于构建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新媒体矩阵。(路沙)

  四川绵阳市打造“城市智脑”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日前,绵阳市审议通过《绵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2020-2022)》,旨在依托全市科技创新资源,扎实推进基础网络提升、智慧政务、智慧健康服务、文化教育惠民、智能交通畅行等13项重点工程。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覆盖全域的智慧城市生态体系,搭建以“城市智脑”为核心的共性平台。

  绵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架构为“1131”,着力构建以“城市智脑”为核心、以民生服务、城市治理、产业经济融合应用为重点的智慧城市生态体系。“1”套基础支撑体系,是指建设统一的城市大数据平台,构建高速稳定的通信网络和覆盖广泛的感知体系,形成绵阳智慧城市建设的“数字底座”。“1”个绵阳城市智脑,是指以数据的开放共享和融合利用为核心,重点建设数据共享和业务共性支撑能力,建设城市态势感知与仿真平台、城市联动指挥与协同处置平台、城市智能决策与预测预警平台,实现绵阳城市运行体征的监测和统一指挥调度。“3”类融合应用,即着力建设民生服务、城市治理、产业经济三类融合应用,构建均等化的民生服务体系,提升个性化、便捷化的服务体验,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建立产业经济发展支撑体系。“1”个城市统一服务入口将全面汇聚城市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以及其他各类城市应用,为政府、企业及个人提供统一的移动综合服务入口。(洪蕾)

  铜陵城市超脑上线 打造智慧城市标杆项目

  日前,又一个智慧城市标杆项目“铜陵城市超脑”在安徽省铜陵市正式上线。

  “城市超脑”总体分为三大模块,即超脑场景、超脑中台以及超脑感知。超脑感知通过互联网、物联网、视频监控以及热线电话等方式作为信息输入,将其转化为数字化信息,通过超脑中台强大的智能数据处理能力进行分析并输出合理的方案,根据不同超脑场景分配到具体场景应用上。

  在摸清城市治理难点和痛点的基础上,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确定为“1+2+3+4+N”。1个大数据中心;2个重点应用:社会治理系统和领导决策系统;3个能力平台:人工智能核心能力平台、能力共享开放平台、数字孪生平台;4个配套支撑:标准规范、运营管理、安全基础设施、IT基础设施;N个场景协同:城市管理、社区治理、重点安全、民生服务、宏观决策等。

  “城市超脑”以城市治理中的城市管理、社区治理、重点安全、生态环境、民生服务、宏观决策6大领域场景为核心切入点,规划 50个智慧场景。(杨光)

  山东实施“大数据+网上督察” 三年行动计划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大数据+网上督察”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以创新为驱动,以应用为核心,推动提升“大数据+网上督察”实战效能,着力构建智能、高效、实战、精准的“大数据+网上督察”新格局,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基础支撑更加有力、应用模式更加成熟、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能力素质更加过硬的目标。

  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将加快推进“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一体化应用平台”配套建设应用,实现警务督察各类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再造,为“大数据+网上督察”提供高效、可靠的作战平台。依托各级公安大数据平台等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与各警种部门系统数据实现主要字段共享、按需开放、分类授权。落实《山东省公安机关战时网上督察工作制度》,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安保維稳任务期间,启动战时网上督察机制,运用“大数据+网上督察”手段,对安保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动态督察,及时发现安保工作漏洞。(任文婧)

  山西立法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

  日前,山西省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34条,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大数据发展应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大数据发展应用的产业政策,规定了大数据发展应用保障措施。《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政务数据和其他数据共享开放的要求。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明确了大数据在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公共资源配置、企业大数据应用、农业及社会信用体系等领域应用的目标要求。

  第十七条明确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应用的新业态,明确“支持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分析发掘服务、技术外包服务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培育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

  浙江5G基站超15000个 多领域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浙江省互联网发展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浙江省已累计建成5G基站15770个。2020年,浙江省还将加快5G、IPV6、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加强数字安全立法保护、健全网络安全及数据保护的合规制度与合规体系。

  《报告》显示,2019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现增加值6228.94亿元,同比增长14.5%。

  “大数据”将运用于云南公安执法办案全过程

  近日,云南省提出要加快推进“智慧法治”平台建设,将大数据运用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近年来,云南省公安厅以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建设为龙头,形成了一大批具有云南边疆特色的大数据应用,在提升边疆治理能力、筑牢安全稳定屏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时期,需要加强云南公安内部数据整合和数据采集工作,最大限度推进社会数据汇聚融合,健全数据资源体系,构建大数据安全监测和联动响应体系。另外,云南公安机关还将积极探索智慧警务新模式,推动构建同市域、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警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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