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重点方向及对策研究

  • 来源:中国计算机报
  • 关键字:信息化,新挑战,数据库
  • 发布时间:2020-09-13 19:18

  “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面临新阶段、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等一系列新情况。本文客观审视了信息化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了加强信息领域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和产业化、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部署建设和升级等重点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与建议。

  “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重点方向

  “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面临新阶段、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等一系列新情况,应该立足于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以充分发挥信息化创新引领、赋能全域作用为主线,统筹考虑安全与发展、自主与开放、政府与市场、城市与乡村的关系,着力补齐短板和前瞻布局,加强信息领域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和产业化;着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以信息化稳定和扩大就业,增进民众福祉;着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扩大信息消费有效供给,释放内需潜力;着力缩小数字鸿沟,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持续释放数字红利,让信息化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强大动力。

  (一)加强信息领域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和产业化。遵循技术发展规律,体系化梯次推进信息领域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促进产业应用与研发创新有序衔接。一是加快核心技术补齐短板。聚焦一硬一软,梳理需求清单和项目规划,推动集成电路工艺向5nm、4nm演进,加快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集成电路装备、高端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促进智能化、微型化、可定制化传感器研发与应用。提高基础软件和重点应用软件自主研发水平。以云计算为突破口,推进云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领域的应用软件研发。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面向重点工业领域工业软件。二是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布局。着眼长远发展,建立关键共性技术体系,加快提升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无人驾驶、区块链、量子通信等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推进量子计算、卫星互联网、类脑计算等新技术布局。加大投资保障力度,构建与新技术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和创新环境,为前沿探索提供长期支持。三是建设先进的信息产业体系。提高产品服务附加值,推动信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迁移。围绕5G规模商用发展信息通信业,加快信息服务向5G演进升级,推动面向未来应用场景的有线与无线通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注重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清显示、物联网等产业链构建,推动产品、模式、业态创新涌动。做大做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强化技术投资保障和开源生态构建,打造一批国际影响力大、竞争力和带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和品牌企业。四是打造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协同互动与高效衔接,引导和支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畅通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转化通道,推动龙头企业双创平台建设,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共生的“双创”新格局。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支持网信企业走出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测试验证和产业化投资评估等环节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推动新型基础设施的部署建设与演进升级。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牵引作用,统筹部署泛在感知的网络设施,有序推进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一是全面加快5G商用部署。加強5G网络建设,注重统筹指导和规划引领,有序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县域和乡镇的全覆盖。加快产业化进程,加大5G研发和创新支持力度,加快突破5G核心芯片、高频器和虚拟化平台等关键环节。推动5G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探索新需求、新技术、新模式,重点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ITU、3GPP等国际组织的相关活动,加强沟通,打造国际化5G试验平台。二是升级窄带物联网技术应用。围绕NB-IoT产业核心环节,研究物联网平台化智能感知终端平台系统架构技术、多源感知信息智能处理的软硬件融合片上系统技术等,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感知终端,选择城市代表性场景应用示范验证,建立系列化行业物联网标准。建设新型城市物联网功能型平台,提升产业服务能力。以打造超大城市级NB-IoT产业集群为目标,通过联盟合作、联合研发、第三方检测服务等多种创新模式,促进NB-IoT科技创新应用的整体竞争能力。三是推动工业互联网纵深发展。以平台为中心,辐射带动工业互联网全链条发展,通过平台的建设迭代牵引数据采集、网络接入、安全防护、应用开发等各产业链条协同发展,带动提升平台供给能力。以应用为先导,循序渐进打造多层次平台体系,建立涵盖生产全流程、全环节的一系列平台解决方案。以合作为基础,积极构建开放共享的协同生态,建立龙头企业引领,政府、企业、联盟、科研院所等多方力量协同发展,科技、产业、金融等各领域融通发展的模式,进一步打造更具活力的生态体系。

  (三)建立互惠共享、安全高效、开放有序的数据资源体系。信息化开启以数据的深度挖掘和融合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化阶段,应加快建设高质量的数据资源体系,全面推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一是持续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加快建设健康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摸清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底数,推动形成开放统一的部门大数据体系,有力支撑行业管理、部门决策和业务协同。二是加大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协调力度,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持续建设完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优化共享服务流程,促进数据资源供需有序对接。探索建立数据采集分析、管理运维、服务决策等方面的长效激励机制,调动部委与地方业务部门共享数据的积极性。三是发挥国家和地方开放数据门户网站作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适度、合理的跨部门按需共享和向社会开放。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支持社会数据通过政府开放接口,进行第三方合作开发,丰富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四是加快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数据跨境评估管理,建立重点领域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许可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大数据采集、管理、交换、体系架构、评估认证等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

  (四)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我国制造企业数字转型起步晚,存在转型基础和能力薄弱、融合发展环境不适应转型需求等问题,需要在顶层设计、夯实基础、能力建设、优化环境等方面统筹考虑、系统推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指南。引导企业深入理解数字转型内涵,转变管理思路和发展理念,明确数字转型的目标、任务和路线图。二是夯实转型基础。加快企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引导制造企业加快工业网络改造、装备数字化升级,加强各业务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和数据的集成共享,面向重点行业产品全生命周期打造数字孪生系统。三是提升转型能力。推动制造资源云端迁移,加快高耗能、高价值、通用型工业设备上云用云,引导大型企业加快业务系统云化改造,推动中小企业业务云端迁移。加快制造能力平台化开放,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一批微服务资源池,加快制造资源和生产能力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四是优化转型服务。培育一批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数字转型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发、分享与行业特色和运营环境适配的数字转型解决方案,拓展传统企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构建有利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统计与评价体系,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方法和路径指导。引导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等整合资源,加强对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提供政策咨询、专家智库、标准制定、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五是创新转型机制。对新型数字产品和服务实行包容、审慎、有效监管,降低准入门槛。加强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工业大数据治理,建立适应工业大数据资源完善、价值实现、质量保证、安全可控的管控协调机制,推动制定工业大数据确权、流通、交易、保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五)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释放内需潜力。以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为重点,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为保障,大力推动信息消费向纵深发展,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一是提升新型信息产品的供给能力。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信息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新型信息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产品在社会各行业应用普及。加快新型显示产品发展,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二是强化信息消费者赋能。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技能相对薄弱的农牧民、老年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培训。指导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通过信息类职业技能、创业创新大赛等形式提升信息消费技能。支持各地建设信息消费体验系列活动,深化用户在应用场景定制、产品功能设计、数字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丰富信息消费体验,培养信息消费习惯。三是完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市场监管方面,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激发信息消费潜力和活力。网络安全方面,加快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信用建设方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加速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诚信约束与协同管理格局,提供更加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六)统筹数字乡村与新型智慧城市融合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亟需进一步发掘信息化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巨大潜力,推动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一是建立城乡信息化融合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统筹发展数字乡村和新型智慧城市,强化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引导城市网络、信息、技术和人才向乡村流动,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二是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开展顶层设计,着力促进条块融合和多规融合,构建智慧生产生活方式,创新智慧治理模式,打造智慧生態体系。按照城市群、省级、地级、县级、新城新区开展分类指引,挖潜不同类型城市资源禀赋,培育新型智慧城市特色化优势能力。三是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根据不同乡村特点,分类施策,引导集聚提升类存在全面提升网络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积极培育乡村新业态。引导城郊融合类村庄加快与智慧城市融合互动,发展数字经济,不断满足城市消费需求。

  (七)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助力放管服”改革。“十四五”时期,建议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机制、推动共享、促进开放、深化利用、优化服务等方面,助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为民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一是强化电子政务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地方持续完善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电子政务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打造中央与地方协调联动的电子政务发展格局。二是有序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持续推进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鼓励各省市积极开展省直部门、市县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由“网络通”“数据通”向“业务通”方向转变。三是稳妥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以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持续拓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领域和范围,进而实现全领域、全地域公共信息资源“应开尽开”。支持数据脱敏关键技术研发,强化对数据资源中敏感信息的脱敏保护,安全高效地开发公共数据,释放数据价值。四是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政务数据授权运营新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授权有资质、有能力的企业,对政务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化、价值化。五是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构建形成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协同应用效率与水平,推进实现全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八)提高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网络和数据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应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重点把握关键领域,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实现多元协同推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落实好网络空间相关法律和法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起草与网络安全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和部门规章,将法律制度具体化,建立政府、企业、个人三位一体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推进体系。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注重通过立法建立起保护、鼓励网络空间合法行为的社会制度。二是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关键数据资源安全防护。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信息安全管理,着力解决云计算虚拟化与集约化、物联网感知与传输、智能位置服务、海量数据存储应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等方面的信息安全问题,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与关键数据资源的管理保障体系。三是共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在维护网络安全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鼓励网络安全领域龙头企业联合政府部门、企业客户、行业组织、生态伙伴等共建分布式网络安全大脑,搭建网络安全防御体系,解决安全大数据来源碎片化问题。四是通过互信共治加强网络与数据安全领域国际合作。立足于开放环境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深化网络空间监管治理、网络空间安全防御等领域互信合作,以互信和共治推进国际范围内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十四五”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一)完善信息化体制机制。一是持续完善信息化顶层设计。加强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技术、新变革的战略研判,处理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关系,制定“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将信息化规划作为国家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落实和推进。二是健全协同发展机制。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下,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央地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形成合作推进的工作格局。引导相关产业联盟、组织,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推动技术、标准、政策等方面的资源对接和协同创新。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要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切忌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创新监管方式,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汇聚全国重要监管平台和政府履职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并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对5G、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采用政府首购、订购优惠等支持方式,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规模化应用。二是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優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鼓励相关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在全社会投融资中的先导和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核高基”研发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信息化领域实行有利于商业运作、持续运营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社会投资参与。

  (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标准体系。一是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研究制定电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重点围绕自动驾驶、服务机器人等细分领域,加快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法规,为新技术的快速应用奠定法律基础。二是研究建立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组织跨学科领域的行业专家、人工智能企业代表、行业用户和公众等相关方,开展人工智能行为科学和伦理等问题研究,建立伦理道德多层次判断结构及人机协作的伦理框架。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前瞻性和重大关键软件项目为重点,以提高软件产业质量和软件企业的软件工程能力为目标,调整优化软件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建立并完善软件质量管理体系和软件评估体系,推动信息化发展进程。

  (四)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信息化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针对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在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培养一批国际知名的信息化领域领军人才。推进适应我国信息化发展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以及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鼓励信息化人才有序流动。二是加快劳动者技能的数字化转型。面向在职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等群体,加大软件编程、大数据分析、工业软件、数据安全等数字技能培训规模。构建终身学习数字化平台体系,开发一批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方便劳动者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三是大力引进海外信息化人才。建立全球招才引智平台,增设国(境)外招才引智机构,依托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展会、赛会引才集才。建立健全技术移民制度,为信息化领域高端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在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居留、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五)深化信息化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一是坚持“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开拓国际市场,输出优势技术和服务,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企业和产品。二是坚持“引进来”,加强国际先进技术学习。支持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信息化领域的关键技术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研究,进行全球研发服务外包,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发,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三是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互联网领域安全保护国际条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领域政策和法律互联互通,加强打击网络安全犯罪合作。积极参与制定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参与相关国际谈判与合作,以安全、公平、高效的方式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跨境流动,充分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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