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剑术到底行不行?

  • 来源:视野
  • 关键字:佩剑,身份象征,击剑
  • 发布时间:2020-11-26 14:11

  在古代,剑并不独属武夫,佩剑是一种身份象征,文人也不例外。《贾谊新书》载:“大夫四十而冠, 带剑。” 这种剑装饰性成分居多,并不经常使用。而真正使用它的文人中,李白比较知名。

  《新唐书》说李白“喜纵横术, 击剑”, 水平应该是可以的。不过诗人有个毛病,就是总会妄想自己文韬武略、独霸武林。李白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李白的自我宣传手段主要是诗。有粉丝统计《全唐诗》收录的李白近千首诗中,除去地名, 出现“ 剑” 的频率有103次之多。而造成公众对他剑术凌厉、凶猛的印象,莫过于这两句诗:一是“笑尽一杯酒, 杀人都市中”(《结客少年场行》),二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侠客行》)。

  然而前一句说的是荆轲,后一句说的是燕赵侠士,与李白没有任何关系。“十步杀一人”也不是他的原创,此句出自《庄子·说剑》:“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该篇作者虽有争议,但成书远早于唐。)然而这些诗深入人心,读者不求甚解,最终作者与主角身份发生了互换。

  李白说自己很厉害,“一射两虎穿”“ 转背落双鸢”;也曾说自己“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以他的说法, 曹植七步一诗,他一步一尸。他的粉丝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也说他曾“手刃数人”。

  但此事可信度极低,开元年间天下太平,当街行凶还大肆宣扬,于情于理都很荒唐。《唐律疏议· 斗讼》中有“ 七杀” 条款说斗殴致死:“ 斗殴者,原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 绞。” 而“ 以刃及故杀人者, 斩”。像李白那样炫耀手刃,脑袋都保不住,李白变“子曰”。

  可能李白少年时参与的斗殴只是治安案件,口头教育就放了,只不过诗人嘴硬,诗中频频出现“ 杀人”— “ 杀人如剪草”“ 杀人红尘中”“ 杀人都市中”。总之是“ 杀人不眨眼”,总不眨眼甚至影响了视力,“ 明月光” 看成了“ 地上霜”。那个时代的诗人喜欢谈杀人,就连杜甫这种老实人也说过“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只不过杜甫没有受过专业武术训练,只敢“夜雨砍剪春韭”。

  李白确实练过,《与韩荆州书》中自我介绍:“ 自幼好任侠,有四方之志,年十五而修剑术。” 他师父很厉害, 乃大唐第一剑客裴旻。此人事迹《太平广记》载有一则,说其母病逝,裴旻请吴道子做壁画超度亡灵,其间他表演剑舞助兴:将宝剑掷入云中高数十丈,再拿剑鞘对准,利刃透空而入鞘。吴道子问他如何练成神技,裴旻答曰:吾本姓表,脑袋多劈开几次就成了……

  粉丝以“名师出高徒”推断,李白的剑术应该唐朝第二。名教练确实能培养出人才,但不是绝对的因果关系,比如男足。何况李白是否与这个大师学过艺也还存疑。

  拜师一事载于《翰林学士李公墓碑》:“ 裴将军, 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 如白愿出将军门下。” 李白很可能是客套。若真的与裴师父练过,李白估计劈成李臼了。更何况这位大师也有过走麦城的经历。《唐国史补》说裴旻守北平时曾一天射杀3 1 只老虎。但当地农民说他杀的不是虎,是彪。待到遇见真虎,裴旻就崩溃了, 虎只吼了一下,“ 旻马辟易,弓矢皆坠”。

  李白在《赠武十七谔》一诗中说,徒弟武谔很凶悍,有春秋要离的狠劲,曾许诺从敌占区把自己的儿子伯禽救出来。有粉丝认为徒弟如此暴厉恣睢,师父肯定更心狠手辣。这套推论甚至不如“名师出高徒”,徒弟功夫高低跟师父关系不大,比如唐僧。

  千古文人侠客梦,“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是当时文人的普遍情怀。那么李白的实战击剑水平到底如何?

  《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一诗可供参考推断,诗中回忆当年,“ 腰间延陵剑, 玉带明珠袍”;谁料遇见一伙不解风情的臭流氓,“ 我昔斗鸡徒, 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嚇来煎熬”;若不是陆调先生你冲出重围找警察,我身体就快被打肿,零件就要被打丢,太白变大白了,此后,只能和岳不群修炼“辟邪剑法”了。

  张发财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