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料之中,情理之中——评对阿里巴巴的巨额行政处罚

  • 来源:互联网周刊
  • 关键字:互联网,平台,市场
  • 发布时间:2021-05-15 11:26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对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行政处罚,罚款额达到182.28亿元。同日,阿里巴巴发布《致客户和公众的一封信》回应:诚恳接受,坚决服从。自从反垄断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被作为年度主要经济工作之一,这一结局就是必然的。一段时间以来政府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矛盾,如今在行政行为对市场行为这个层面,作一了结,已是各种选项中的最好结果。也应了此前我刊判断:“当前的条件,更适合行为对行为模式,即以行政处罚这种行政行为,处理企业市场失序行为”。总的评价,此事既是意料之中,也是情理之中。但事情并没有完,它的历史影响,需要时间才能慢慢看清与消化。

  首先,明确互联网平台的社会责任,将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任务。阿里在《致客户和公众的一封信》“坦诚”思考“平台企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责任”,认识仍不到位。当然,有些一直持“吃大户”立场的人对此处罚的欢呼与对此事的理解,也不足为训。此次处罚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有所改变,而应理解为是共同探索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之道的一部分。

  社会责任的定位,夸张一些说,关系到敌与友的定位。当年,乡镇企业正是由于及时调整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定位,而把自己的角色从一些人眼中的秩序“破坏者”,变成公认的社会建设者。与平台企业比较起来,相信政府不会对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下如此重手,区别很可能在于,国有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与践行,与社会对它的期待,没有那么大的偏差。而现在,科技到底是向善还是向恶,社会认知却在发生分歧和混乱。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平台企业,不要不当回事。希望平台企业通过这件事,深入反思到价值观层面,不光要面向客户、股东、伙伴说事,更要加强与社会、政府协调,在科技向善上,扩大认知上的公约数。

  其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也需要长期磨合与探索。这次行政处罚单纯从产业发展角度讲,有一个积极的地方,就是引入了平台间再竞争理念。以往情况是,平台间竞争结束后,一家独大,竞争转向平台内应用企业间竞争,再反垄断有破坏性。现在互联网发展很快,出现一个新情况,旧的平台(如淘宝)在老大位置上还没坐热,新的平台(如拼多多等)就取代了第一位置。现有二选一惩责,有利于老二、老三迅速瓦解老大,各领风骚三五天。对于新的世界级平台不断涌现来说,可能是好事,对直接的市场公平也是好事。

  但长期效果如何,有待在国际比较中长期观察。现有处罚仅限中国境内,需要面对一个可能的演变,如果美国不跟进中国做法,例如保护苹果公司这样的企业,比二选一还排他地独占应用企业(苹果不允许App到苹果商店外经营),以保护企业产权不被搭便车,就可能出现美国巨型头部平台企业与中国轮流坐庄的中型头部企业的差距,在现有10倍差距基础上进一步迅速拉大到100倍。同时,在境内,也要防止平台间再竞争引发的重复建设与资本资源内耗。

  所以建议,行政处罚后,规制的步伐不能停,规则与法律建设一定要跟进。要保持平衡、不翻车,大思路应是防止市场规则与企业规则(产权规则)彼此冲突、顾此失彼,为此需要进一步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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