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重视的新布兰代斯学派
- 来源:互联网周刊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新布兰代斯学派,平台,互联网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21-11-01 10:00
当前,在超级互联网平台治理同时引起欧盟、美国和中国关注的大背景下,代表反垄断理论新潮流的新布兰代斯学派异军突起,其动态与走势值得关注。新布兰代斯学派的核心关切,通俗地讲,就是从根本上设问:大,是否公平?这一“天问”,对同领互联网平台之大的美中两国,尤为切肤。
反垄断的学理基础一直是芝加哥学派,其核心特征是不反对垄断状态,而反对垄断行为。套在互联网平台上就是,不反对平台的大,但反对与大有关的不法行为。此前,以我国最高法院3Q大战终审判决为标志形成的中美欧三角格局中,中、美站在大的一边,欧盟站在小的一边。结果是在互联网前25强,大平台尽归中美,欧盟为0。
如今风云突变,互联网平台之大,在中美同时引起了监管者的警惕。中国把反垄断与资本无序扩张,作为主要财经工作之一。美国总统拜登宣称“以伯克法官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思想作为反垄断的指导思想是错误的”,一批名不见经传的财经作家,迅速进入美国决策中心,形成了新布兰代斯学派。
新布兰代斯学派摒弃了反垄断行为而不反对大的芝加哥学派立场,认为反垄断的目标不应该只是单纯的经济效率,认为某些垄断的结构(“大”)本身会带来损害公平竞争的威胁。具体来说,就是让人们(包括平台竞争者与最终消费者)失去选择的权利。一直就对平台之大不满的欧盟,在《数字市场法》马上采用了新布兰代斯学派的两个核心概念“守门人”与“自我优待”,认为平台会利用“大”本身僭越公共利益。新布兰代斯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畅销书作家巴里·林恩在《新垄断资本主义》中干脆说平台建立了“私人税收体系”。把平台与政府对立起来,“苹果税”随之成为众矢之的。
如何看待新布兰代斯学派的兴起?应该看到,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反对“大而不倒”就成了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互联网超级平台与华尔街金融巨头共享同一个毛病(甚至同一批投资人),也就是:在“高风险对高收益”这个等式两头,将高风险甩给社会(公共利益),把高收益留给自己(私人资本)。与“大而不倒”相反,新布兰代斯学派实际在主张“大而有罪”。当然,名义上不反对大本身,但认为大本身必然“自我优待”,结果是一样的。“自我优待”本身也不是罪名,关键在于“自我优待”的受害者,是选择机会,这才是师出之名。
因此,新布兰代斯学派理论中真正值得注意的,是把选择机会,当作公平来认识的思想。可以有两个角度来理解,或者说深化其研究。一是公平竞争,这是从竞争效率的角度理解公平(推论是大会挡小的路);一是公平正义,这是从分配角度强调机会公平(推论是份额本身具有公共含义)。无论怎么理解,互联网平台要多尽一份社会责任,看来都是趋近形成的共识。
同时还应看到新布兰代斯学派兴起的偶然因素。这方面,美欧中相对关系是不同的。对美国来说,如果不是民主党上台,新布兰代斯学派是难以进入核心圈的。因为特朗普采取的是相对放任的自由主义的政策。而民主党本来是亲硅谷的,但受其左翼(如桑德斯)影响,在这一问题上,才有了向欧洲立场靠拢的条件。这意味着新布兰代斯学派在华盛顿得势是否能长久,还有待观察。对欧盟来说,新布兰代斯学派好像“从天而降的第欧根尼”(丽贝卡·米德语),完全是白送的。正好抓住机会整美国企业。中国对新布兰代斯学派,可借鉴,但不必盲从。可借鉴其对机会公平与公共利益的强调,但不可顺着欧盟《数字市场法》的杆,往下滑到损害效率的一端,自损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