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经典能给人带来思维的乐趣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阅读,经典,思维
  • 发布时间:2022-02-27 21:47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牢骚、意见、谬论与学术、理论、思想混杂在一起,人们很容易掉入海量信息的泥淖,阅读经典能够帮助我们去伪存真

  受20世纪90年代长篇小说热的影响,我在大学时代阅读了一些小说,包括路遥、陈忠实、贾平凹、霍达、高建群、余华等作家的名作。所读小说多半是在学校对面的师大路地摊买的盗版书,其质量自然不敢恭维,通常书还没读完就开始掉页。但盗版书价格便宜,通常以半价以下的优惠价格出售,这对学生来讲很重要。

  而对我的观念产生最大影响的要数王小波。1997年王小波遽然逝世后,就开始“王小波热”,其作品被空前地传播和接受,在民间与知识界都引起巨大反响。当时,我买了一套由花城出版社推出的时代三部曲之《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以及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王小波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这些小说和杂文后来成了我的睡前必读书。其小说我阅读了数遍,其杂文我读过十几遍,以至于到现在都还能够记得他笔下的王二、陈清扬、小转铃、红拂等个性鲜明的人物。王小波在杂文中会提及他推崇的作家,比如罗素、福柯、昆德拉、杜拉斯等,这些作家的书我也特别爱读。

  我认为,王小波的小说富有想象力、浪漫情怀和理性精神,对人类社会的苦难和荒谬事件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犀利的批判。他的人生态度是我特别喜欢的,例如在《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提出的“人生三大假设”:凡人都爱智慧,凡人都热爱异性,凡人都喜欢有趣。在《沉默的大多数》中,他写道:“能够带来思想快乐的东西,只能是人类智慧至高的产物。”读到的那一刻,我深有同感,脑海中瞬间浮现出这么一句话:经典著作是人类智慧至高的产物,阅读经典著作能给人带来思维的乐趣。

  立志以读书为业

  我是上大学后开始阅读经典学术著作的。

  1997年,我从湖南浏阳考入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那一年,法律系实行学分制试点,必修课和选修课都需要学生选老师,学校给法律系97级选派了最强的师资。老师们授课时常常推荐一些经典著作。大一的法理学老师葛洪义教授在第一堂课就给我们介绍了国内法理学界最有影响的一批学者,他把学者分为“左派”“右派”和“新潮派”三种类型。当然,这个“左派”“右派”之分是打引号的,不同于政治上的左右之分。我那会最感兴趣的是梁治平、朱苏力等新潮派学者的著作,在大学期间阅读了新潮派学者的大部分著作,对《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法律的文化解释》《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这几本著作情有独钟。 新潮派学者很重视文献引证的规范性,他们的著作为初学者的进一步阅读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我把他们经常提及的著作列入计划阅读书单,在大学期间读完了费孝通、梁启超、马林诺夫斯基等14位国内外学者的代表作。“右派学者”沈宗灵、李步云和郭道晖先生的书也看了不少,沈宗灵先生的《西方法理学》和《比较法研究》还读了好几遍。记得葛洪义老师上课时向我们隆重推荐了哈贝马斯,建议我们看看他的“普遍语用学”。当时,我以为“普遍语用学”是哈贝马斯的一本书,跑到图书馆查了很久都没有查到,那个时候也不用互联网,找不到就只好不了了之,直到读研之后才知道“普遍语用学”是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的第一章。

  阅读法学原著能够让我们去学会如何评价、捍卫或攻击一种主张和立场,去思考和反思法律的性质、价值以及法律体系和法律职业,这是我在阅读法学经典著作时的真切感受。大学时代,我养成了浓厚的阅读兴趣和习惯,想着要是一辈子能以读书为业该多好啊,于是立志当一名大学老师,觉得只有当了大学老师才能一直读书。为了实现当大学老师的愿望,我在大二的时候就下定决心考研。所以在大二和大三的暑假,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学校,白天上自习看书,晚上和同学一起追金庸的电视剧。大三的时候,我常常逃课,老师讲得乏味的课就不去上,跑去图书馆读自己感兴趣的书。

  喜欢读书自然爱逛书店。90年代末,政法学院附近书店很多,学校大门口南侧依次是古都法律书店和科技法律书店,北侧是西北经济法律书店,再往北靠近纬二街还有一家汉唐书店。买法律类图书可以去学校旁边的法律书店,买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就得去汉唐书店。记得一次逛古都法律书店时,还偶遇了我的《中国法制史》授课老师侯欣一教授。在他的推荐下,我买了一本刚出版的《瞿同祖法学论著集》。

  2001年,我如愿考上了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严存生教授给我们上《西方法学原著选读》课,这门课从第一学期一直上到第四学期。严老师的授课方式很独特,第一次课就给我们列了个书单,有8本必读书和14本选读书。严老师要求我们每学期精读两本必读书,每学期第一周会讲讲这两本书的大致内容和学术贡献,最后一周让我们分享读书的感想,其他时间让我们自己看书。说实话,严老师布置的必读书和选读书我当初只认真阅读了一半,现如今回过头来看,觉得严老师的授课安排很有道理。读研期间,我对分析法哲学和语言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量阅读了这个领域的著作,而对古希腊、罗马、中世纪和近代的法哲学作品则用力甚少,这是比较遗憾的事。

  翻译是精读著作的好方法

  第一次阅读英文专业文献是在2002年。那一年,於兴中先生回西北政法学院给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授课,这是他时隔14年后再次回到西北政法的讲台。於老师是哈佛大学的法学硕士和博士,当时执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听说於老师来校授课,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研究生纷纷慕名而来,把老研究生楼101教室挤得满满当当。

  於老师在第一堂课就把授课大纲发给我们,讲授内容分为“导论”“法哲学”“法律全球化”“解放、权利与法律”“法律与权力:何谓法治”“法律中的承认规则”“宪制主义”等七个部分。课上给我们布置了一篇题为“欧洲法哲学家和他的美国朋友关于法律理论的对话”的课外阅读文献,该文于2000年发表在《德克萨斯国际法期刊》,长达51页。

  由于此前没有接触过英文专业文献,我看得很费劲,记得和本科同学肖俊在图书馆啃下这篇文章就花了十几天时间。然而这次阅读带给我的后劲十足,我不再怵英文专业文献的阅读。

  从2002年一直到2018年,於老师每年都坚持来西北政法学院授课,每次授课都会讲不同的专题,比如“法理学前沿”“20世纪之交的法理学发展”“人工智能与法律”等等。除此之外,於老师也会带来大量的英文材料。2003年秋季学期,於老师来西北政法授课,把他暑期参加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第21届世界大会收到的论文集带来分享给大家,这一下就让我们了解到了国际法哲学最前沿的研究成果。於老师让我们每人精读其中的一篇论文,我认领的是时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座教授约翰·加德纳的“论法律的合法律性”。研究生三年,我大量阅读了於老师带来的英文材料,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学术训练,也为我今后的学术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於老师经常提及要精读四类书:一是法理学的发展史,二是法理学的基本原理,三是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四是法理学研究的前沿问题。比如,介绍了古希腊至20世纪法理学的源流的发展类著作《法理学导论》,探讨了“法律是什么”这个法学基本问题的《法律的概念》,还有从经济学角度研究法律的新方法的《法律的经济学分析》,以及评介了当代关于法律本质的各种理论以及最新的法律理论的著作《法理学:理论与语境》。

  其中,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是我研究生期间投入精力最多的一本著作。哈特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重要的法哲学家,他开启了法学研究的语言转向。在精读完《法律的概念》后,再看其他现代分析法哲学的著作就轻松多了。因为现代分析法哲学的发展是围绕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中提出的概念分析方法以及基本问题展开的。正是基于对哈特分析法哲学的浓厚兴趣,我以“语言游戏中的法律与法律实践——哈特与日常语言哲学”作为硕士论文选题。这篇硕士论文给我带来了好运。硕士论文获得答辩委员会的一致好评。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导师组觉得我是学术人才,联名向法学一系和人事处推荐我留校任教。从这件事上我深切体会到“读书改变命运”。经过西北政法学院七年的学习,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变成一位法学专业教师,实现了以读书为业的梦想。

  读研期间於老师向我们推荐了英美法理学界后起之秀比克斯的《法理学:理论与语境》。比克斯是现代分析法哲学的第三代传人,这本书具有浓厚的分析法哲学色彩,该书第一部分讨论的就是概念分析方法。比克斯拥有超乎寻常的语言能力,他能用简明易懂的语言阐释深奥的法理学思想。我在研三的时候尝试着翻译该书的“意志与理性”这一章,并发表在学校的学生刊物《西部法苑》。从中我发现,翻译是精读一本著作的好方法,翻译学术著作则是迅速掌握学术前沿的一种重要途径。要把作者的观点准确无误地翻译成中文,译者必然要精读全文,反复琢磨作者的观点。后来,在读博期间,我把比克斯的《法理学:理论与语境》《法律、语言与法律的确定性》《牛津法律理论词典》(合译)都翻译成中文出版。包括在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学和人工智能法学时,我也是这么做的。2012年,我翻译出版了柯林斯的《马克思主义与法律》,2020年翻译出版了阿什利的《人工智能与法律解析——数字时代法律实践的新工具》。

  成立读书会

  2004年7月,我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任法学理论教研室助教。基于对读书的热爱,也为了让学生通过阅读经典著作,享受思维的乐趣,提高独立思考能力,我组织成立了“2103”读书小组。

  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上课的教室在研究生综合大楼2103,而我们的读书会就在这个教室举行。法学理论专业2004级研究生是“2103”读书小组的主力军。2005年10月,我前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读博期间遇到一批志同道合的读书人,也得到舒国滢、郑永流、廖美珍等名师的指点。可以说,博士三年是我读书的黄金时代。

  我的博士研究方向是法律、语言与逻辑,专攻分析法学的语言哲学基础。当时,我打听到清华大学王路教授给研究生开设了“语言哲学”和“逻辑哲学”课,于是和同学刘叶深、谢耿亮等人跑到清华园旁听了这两门课。王路教授采取原典阅读的方式组织“逻辑哲学”课堂的教学,期间阅读的弗雷格的《论意义与意谓》、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导论》、奎因的《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和克里普克的《命名与必然性》让我受益匪浅。

  2008年博士毕业后,我回到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教研室任教,继续组织读书活动。2009年,“2103读书小组”更名为“终南山法学小组”。之所以更名,是因为西北政法大学地处终南山下,又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用“终南山法学小组”命名法学专业读书会最为恰当。读书会主要面向西北政法大学法科研究生和本科生,秉承“独立思考,平等交流,自由论辩,砥砺学术”的宗旨,以期为爱好学术的读书人提供一个精神家园。

  2009年至今,读书会断断续续共举行了72期活动,基本上由我担任主持人或主讲人。在每期读书会活动中,我们会选取一本法学经典著作作为研读文献,种类涉及中、西、马三大知识传统。我们也会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学者作为嘉宾参加读书会活动,比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教授、朱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雷磊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史大晓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严存生教授、杨宗科教授、李其瑞教授等等。有时还会特意邀请所研读文献的作(译)者参加读书会活动,比如阅读《法治与文明秩序》时邀请於兴中教授主讲,阅读《私法的制度及其社会功能》时邀请杭州师范大学王家国副教授主讲,阅读阿奎那《论法律》时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杨天江副教授主讲。

  此外,我们还会安排两位研究生或本科生担任主题报告人。主题报告人的职责是详细报告所读文献的核心观点、基本内容以及自己的读后感,时间大概在10至20分钟之间。主题报告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整个读书会的讨论将由主题报告开启。报告人通常需要提前数周准备读书报告,认真精读研讨文献,做读书笔记,制作主题报告课件,在读书会上报告阅读心得。我觉得,这对学生来讲是一次很好的阅读训练,不仅对提升学生的经典著作阅读能力有帮助,同时也能培养学生批判性地、创造性地分析和思考法律问题的能力。

  十余年来,从读书会走出去许多优秀的学术人才,20余名研究生考上博士。早期读书会成员王家国、杨静哲、王进、刘熊擎天等人已在高校任教。读书会成员形成的书评类学术成果200余篇,其中多篇发表在《法学教育研究》《法律书评》《中国社会科学报》报刊上。

  从1997年来西北政法上学到留校任教至今,我已在这片热土学习工作二十余载。从跟随名师阅读到带领学生阅读,不变的是对经典著作的热爱和对真知的追求。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牢骚、意见、谬论与学术、理论、思想混杂在一起,人们很容易掉入海量信息的泥淖,阅读经典能够帮助我们去伪存真。阅读经典著作,传承人类文明,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使命。(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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