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样姿态的伦敦

  夏天的伦敦是绿的——绿得理直气壮,绿得不遗余力。记得有一次我穿过海德公园,公园里的每一片绿都让人心旷神怡;又绿得像对这世界还带着一种水晶似的真挚。世界越吵,它越怡然自得,并且长着长着,很快就浓萌如盖,然后我们如果因此相识,那就可以一同在树荫底下坐着笑着,聊着不着边际的话题。

  而伦敦实在是一个很容易被人们爱上的城市,除了天气阴郁了一些,除了绅士们的习气重了一些 —— 所以我也担心,很可能住着住着就不走了。

  记得第一次到大英博物馆,那如涌过来又退开去的游客澎湃磅礡,我退到一旁,禁不住倒吸一口气,感觉像热闹的市集多过像肃穆的博物馆呢。然后一个人怔怔地站在埃及石碑面前,当然读不懂石碑上雕刻的字迹,却明白置身如此浩瀚宏伟、如此博大精深的博物馆,每一眼的震撼,以及每一次的惊叹,都足以让自己感觉渺小。世界真的太大太大,历史实在好远好远。

  还有一次,我住的地方是靠近诺丁山的一家小旅馆,隔天早晨,几乎是被鸽子喉间震动的咕咕声吵醒的,而且窗子太窄了,就只能推开那么一小半,倒也瞥得见当日的意外美好 —— 伦敦的阳光仿佛在催促拿不定主意的我,早餐应该在苏活还是诺丁山?

  伦敦的广场比我想象中还要多!常常有人坐在广场上,一坐就是一个下午,然后一脸哲学家似的,陷入深深的思考,手里抓着的那本书,其实一直没有翻到下一页去。

  我特喜欢在伦敦走路的时候发现一处又一处私密的、静谧的角落,以及那些苍郁的老树 —— 恐怕都有一百余岁了吧?我其实很想听一听那些饱经沧桑的老树说一说它们经历的前朝旧事 —— 还有那些往来奔走的路人,以及兴致高昂指指点点的游客,对我来说总是有趣的。我对人的好奇,很多时候是在旅途上培养起来的,我很想知道,他们背后的城市,以及他们惦念着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我很想认识的。

  我很相信,伦敦是个适合让故事以不同的姿势发展开来的城市。我第一次看见接近紫色的天空是在伦敦。第一次走进 Vivienne Westwood 西木娘娘的时装专卖店也是在伦敦。还有,第一次在 Fortnum & Mason吃下午茶也是在伦敦——离开的时候,隔壁桌的一对情侣跟我分享一条刚烤好的胖嘟嘟的黑芝麻面包和蓝莓果酱,并一再交代,记得要配红茶而不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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