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对交通出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前我国的城市道路交通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交通拥堵、占道经营、违法逆行等等。要缓解我国的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现状,就要不断加大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力度,提升我国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本篇文章将以当前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治理中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围绕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优化路径展开分析,致力于推动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朝着现代化的发展。

  一、当前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治理中的主要问题

  国家在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的同时,对城市道路交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当前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力度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是有些城市的道路交通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缺乏合理性,资源利用率也不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不高,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不够,或者交通管理的实际执行力度不足等情况都对城市道路交通治理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本文将以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把当前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治理中的主要问题划分为治理理念和治理措施两个方面。

  首先是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理念的问题。治理理念是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重要前提,要想取得理想的治理效果,就离不开治理理念的积极引导,而当前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的治理理念缺乏全局性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是由人、交通工具、道路以及气候环境等综合性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所以,要治理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必须站在全盘的角度思考影响道路交通的各个因素,树立起纵观全局的观念,才能制定出全面且有效的治理方案[1]。我们以机动车停车问题举例,如果仅仅站在机动车停车的角度去思考,不考虑道路通行的实际条件,在道路边占据非机动车道规划停车位,那么非机动车出行的人们就只能通过侵占机动车道的方式行驶,这样具有局限性的治理观念虽然解决了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却进一步加重了道路交通拥堵的程度,而且提升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核心目标是保证人们出行的安全和顺畅,道路交通治理主要是围绕人们的利益来开展工作,而当前我国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理念缺乏以人为本的思想,对于行人的通行权和生命权重视程度不足。比如,在道路通行中优先考虑机动车的利益,信号灯时长的分配不够合理,非机动车和行人等待绿灯放行的时间过长;在交叉路口缺乏放置帮助行人和非机动车躲避高温以及雨雪天气的遮挡装置;机动车停车位挤占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道路通行空间等等。

  其次是当前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措施综合性较低和互动性较差的问题。城市道路交通治理需要以治理理念为基础,结合实际具体的治理措施来实现,上文中我们也对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要实现理想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效果,就必须以综合性因素为依据,制定综合性的道路交通治理措施。而我国当前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措施过于单一,多元化不足,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开展治理工作,忽视了经济手段的重要作用,主要倾向惩处治理,缺乏奖励和教育相关的治理手段,整体治理措施相对陈旧,无法适应当前时代的发展需求。道路交通治理的主要治理对象是人,道路交通治理的本质是对人的治理,所以,道路交通治理措施需要注重人民群众的参与和表达,制定具有良好互动性的治理措施,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城市道路交通中的问题,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而当前我国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措施与人民群众的关联性不足,道路交通治理的决策和执行缺少民主性,对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治理建议和意见反馈力度较小,人民群众对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参与度较低,缺乏具有互动性的道路交通治理措施,从而影响到了道路交通治理整体的实际效果。

  二、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优化路径

  以上述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治理中的主要问题为基础,我们将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优化路径分为以下三点。

  1. 站在全局的角度,围绕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系统性的治理理念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目标是保障人们的出行安全,提升人们

  对道路交通的满意度,所以,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就要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系统性治理理念,在城市道路交通的规划、建设、路网改造、道路交通设施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治理中全面考虑各种综合性影响因素,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相关系统性的治理措施。

  2. 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措施的多样性

  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措施应该摒弃传统单一的治理手段,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治理途径,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措施的多样性。我们可以通过增加运用一些具有交互性的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在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参与度,从而大幅调动起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治理的积极性,进而有利于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群众基础,帮助人们在城市道路交通治理中形成主人翁意识,促使城市道路交通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城市道路交通治理可以通过增加建立相关城市道路交通奖励机制的方式对遵守道路交通规范发挥出模范性带头作用的人们进行物质或者精神激励,在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的同时,对正确的道路交通行为予以肯定,进一步强化人们群众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意识。

  3. 结合国家、社会和公民三方力量,形成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合力

  道路交通治理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就不能单单依靠交通部门的力量,而是要结合国家、社会以及公民的三方力量,通过形成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合力的方式,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治理力度,从而促进道路交通治理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治理格局,进而大力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进程。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出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建立相关道路交通治理协调机制,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治理职责,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道路交通治理工作。对于社会和公民而言,城市道路交通治理中要积极创设构建吸引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的相应渠道和机制,提升道路交通治理中的社会力量和群众力量,从而为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赖锴.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J ]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21,23(01):76-80.

  姓名:吴波(1992.04-);男;浙江省宁波人;汉族;本科,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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