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 来源:设计时代
  • 关键字: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改革路径
  • 发布时间:2022-11-06 16:41

  摘要:自然保护地良好管理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自然保护地保护生态系统、自然景观、自然资源等,它是中国最宝贵的资源和财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居于重要地位。我国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三种类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大量自然保护地,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在保护的过程中,一些管理体制需要不断完善和改革,这需要我们来探讨。

  引言:

  自然保护地能够保护我国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我国面临着资源匮乏、自然资源紧缺、环境和大气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亟需保护生态系统平衡,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国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要完善各项自然保护制度,制定相关方案,创新改革思路,促进生态发展。

  1 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的问题

  1.1 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

  管理部门存在职责不明确、互相交叉管理的问题,多部门同时进行管理,监管主体不够明确,导致混乱管理,降低了监管的有效程度。比如一块比较优美的地方,即挂着自然保护区的牌子,又挂着公园的牌子,这种现象很普遍。一块生态保护地,既是自然保护区,又是风景名胜区,同时还是国家级地质公园,三块牌子覆盖的范围大量重叠,但对应的市级主管部门,有时候是园林绿化,有时候是规划国土,不同部门的要求也不一样,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1.2 缺少资金支持

  我国少量的自然保护地归国家监管,大部分的自然保护地都归地方监管,然而,国家却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去支持地方的自然保护地的监管,缺少资金支持的地方,只能去牺牲自然资源和环境来提供支持。资金供应不足就会导致一些地方自然保护区难以持续下去,降低监管力度。一些优秀的自然地,是需要保护的,因为没有资金支持,地方就隐瞒不建,缺少了一些工作责任感。没有资金的支持,机制不够完善,人员大量流失,没有足够的编制,工资金额达不到标准。缺少监管力度的保护区,经常会出现狩猎、珍稀动物买卖交易、珍贵植物遭到破坏,对自然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影响生态系统平衡。

  1.3 居民补偿问题突出

  建立的自然生态环境区,在涉及居民搬迁问题时,应该充分处理好给居民的资金补偿问题和生活问题。居民遵守国家保护生态区的政策,搬迁到别的地方去居住,但是国家在实行这项措施的时候,没有给居民足够的补偿,生活难以维持,补偿资金还不够自给自足的农耕经营收益,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和居民出现矛盾分歧,工作难以开展。建立的自然生态保护区不能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周围的经济落后,农村经济得不到扶持,周围居民难以受到生态保护区的带动发展,周围经济条件不容乐观。

  2 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

  2.1 建立自然生态保护体系

  建立完善的自然生态保护体系,保护区在建立完成后,要策划长期的总体规划方案,保护工作开展的时候,都要按照规划方案走,老旧的自然生态保护区也要重新规划。国家保护区属于禁止开发区,所有建设内容不能违背保护理念。禁止在保护区内人为砍伐树木,过度放牧、捕捞、狩猎、开垦林地、采石、挖沙等活动,保护森林植被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功能及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持生态平衡有着积极作用,发挥保护区的生态效益,促进当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2.2 建立一个主体管理部门

  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去保护自然生态地。避免出现多头领导、重叠管理的问题。从资源保护方面来说,垂直集权管理的模式效果最好,应设立专门的自然生态保护办理局,加强垂直领导,在地方,适宜于在市级层面对自然生态保护地成立政府性管理机构。相比于省、县级,市级在管理的统筹能力与灵活性上可以兼顾。相比于准政府型、事业型甚至企业型管理机构,政府性管理机构职能与机构相对健全,利于政府部门至今的对接,避免出现多头管理造成的权责不清,在机构设置上,应该符合自然生态地的自身特点,突出当地特色。

  2.3 健全相关法律

  建立健全自然生态地的相关立法,实行有效监管,大力宣传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条例。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关于自然生态地的法律,但是还不够与时俱进,法律范围和条例滞后于现实的发展。应通过生态立法,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避免生态环境因为各种因素受到影响。对生态环境的认定、规划、保护、利用、管理、和责任都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促进生态环境平衡。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查办,树立国家威信。多种方式管理违法破坏生态的活动,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大数据等措施,对各种信息有效整合,加大监管力度,增强对生态环境的意识。

  2.4 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度

  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没有强有力的监管,生态环境得不到保障,在这过程中必然也少不了人民群众的保护和监督。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自然生态地的管理与维护,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多领域监管方式,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环保观念。

  2.5 增加对下级的监督检查

  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下级部门的工作监管力度,上级对下级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定期检查,提高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的水平,对于一些监管不善、保护不到位的部门及时提出建议或者整改措施,造成严重环境后果,自然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部门要进行严格处罚。上级监管单位应对管理不善的部门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对于一些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要追究人为责任,谁的责任谁承担。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生态评估体系,严格按照制定的体系和标准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结语

  自然保护地应完善相关保护措施,避免出现多头领导的问题,建立一个主管部门,多领域的监管方式。运用科学技术完善生态保护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健全生态治理体系,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唐芳林.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探讨[J].林业建设,2019(1):1-5.

  [2]唐小平.构建以国家公园能主体的自然保护的体系[J].林业资源管理,2019(6):1-8.

  [3]王梦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路径初探[J]. 林业建设,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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