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公司,真能帮人无忧退保吗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代理,保险,业务
  • 发布时间:2024-02-02 16:38

  文|方圆记者 苏晨 通讯员 林洁晨

  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考核、评级不受影响,即使保险销售过程中不存在违规行为,也会将保费退回给投保人。可以说,这家“代理退保”公司正是抓住了保险公司的这一“弱点”开展业务的

  “专业法务团队,代理退保,提供全额无损的维权指导。”陆宇军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这样一则广告,等待着客户“上门”。陆宇军是一家“代理退保”公司的股东之一。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购买过保险的投保人提供退保服务,宣称能够帮助客户退回已交纳的大部分保险费。

  然而,陆宇军所谓的“专业团队”真的靠谱吗?这家“代理退保”公司,真能帮人无忧退保吗?

  抓住了保险公司的“弱点”

  2019年底,40多岁的福建人陆宇军待业在家。他在微信朋友圈偶然“刷”到了一条招收“代理退保”业务员的广告。于是,他通过广告中的联系方式添加了广告发布人沈小鹏的微信,咨询他如何成为一名“代理退保”业务员。

  沈小鹏向陆宇军介绍了“代理退保”业务的情况。他告诉陆宇军,目前有不少保险投保人想要退保,但是按照正常的退保程序,保险公司只能返还客户一部分保险费。而他从事的“代理退保”业务能通过一些“方法”帮助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要回大部分保险费,他便从中赚取客户支付的服务费。

  沈小鹏还向陆宇军介绍了发展客户、搜集客户的投保信息、与客户商议服务费等方法。就此,陆宇军成为一名“代理退保”业务员,主要负责帮助沈小鹏拓展客户资源。

  2021年春节期间,陆宇军认为做业务员赚钱不多,想要“单干”。于是,他提出让沈小鹏到福建福州,和他合伙开办“代理退保”公司。沈小鹏同意了这个提议。2021年3月,陆宇军与他的叔叔陆建飞共同出资4万元,沈小鹏“技术入股”,三人合开了一家“代理退保”公司。

  公司成立后,陆建飞等人就开始忙活招人的事情。当时,陆建飞的儿子陆凡和女儿陆欣刚好在家待业。于是,二人就入职了这家“代理退保”公司。陆凡负责财务工作,陆欣则作为公司的业务员。陆宇军的女朋友佟柏慧也进入公司,担任业务员。后来,经过佟柏慧的介绍,她的朋友胡云丽也成为公司的业务员。

  公司经营期间,沈小鹏负责给员工进行“技术培训”,传授“代理退保”的方法。事实上,“代理退保”业务的核心就是收集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员在向投保人推销保险过程中的违规销售行为,例如没有向投保人介绍犹豫期时长(在犹豫期内投保人退保,保险公司应退还所有保险费)、违规向投保人返现、代替投保人签字等行为。如果在保险销售中不存在以上违规行为,这家“代理退保”公司为了提高退保的成功率,也会编造违规行为。之后,“代理退保”公司会撰写投诉文书,向福建省银保监会投诉保险公司存在违规销售行为。

  实际上,福建省银保监会收到投诉信件后,会将投诉信息反馈至相应的保险公司。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投诉信件的5天内,要对投诉问题协商处理完成。如果没有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在年终考核、评级等方面会受到影响。迫于压力,保险公司会主动与投保人联系,协商解决投诉问题。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考核、评级不受影响,即使保险销售过程中不存在违规行为,也会将保险费退回给投保人。可以说,这家“代理退保”公司正是抓住了保险公司的这一“弱点”开展业务的。

  2021年5月,沈小鹏退出了这家“代理退保”公司。此后,陆宇军、陆建飞作为公司股东分别持有50%的股份。

  渐渐地,公司的运营也“渐入佳境”,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代理退保”流程。陆宇军、陆建飞发展了一些代理人,这些人主要负责在微信朋友圈、抖音、小红书等发布“代理退保”小广告,招揽客户;代理人会将一份调查问卷交给客户,让其填写个人信息及所购买保险的基本信息,并与客户商议好退回保险费的部分金额作为公司的服务费,服务费通常为退回保险费的20%至50%不等;各个代理人将调查问卷汇总给陆建飞,陆建飞将问卷统一发送到工作群中;作为业务员的陆欣、佟柏慧和胡云丽负责根据问卷信息分别联系投保人,沟通具体的退保事宜。此后,陆凡撰写投诉文书等材料,文书材料被邮寄给福建省银保监会。

  最后,若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陆凡负责向客户收取服务费,将钱款统一交给陆宇军,陆宇军给相应的业务员及代理人发放薪资、提成。

  伪造保险销售员违规销售的聊天记录

  实际操作中,这家“代理退保”公司帮助客户退保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取证退保”,另一种则叫“强投退保”。所谓“取证退保”,就是收集保险公司业务员违规销售的证据后进行退保,有时,“代理退保”公司的业务员还会伪造证据。

  60多岁的张莲于2003年至2005年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林梦的介绍下,购买了3份人寿保险,每年共需交纳5700余元的保险费。2021年初,张莲手头比较紧张,因此想要退保。2021年10月,经熟人赵小杭介绍,张莲结识了这家“代理退保”公司的代理人小静。一天晚上,赵小杭带着小静前往张莲家中。小静告诉张莲,她是退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公司配备专业的律师咨询团队,让张莲放心将退保的事交给公司,“能比正常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退回更多的钱”。

  之后,小静向张莲了解了她所购买保险的情况,还问张莲保险公司业务员在销售保险过程中有没有违规的地方。然而,张莲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之前向你推销保险的业务员目前离职了吗?”小静继续向张莲发问。张莲表示,保险销售员林梦已经离职了。听到这个回答,小静觉得事情好办了不少。

  原来,向投保人销售保险的业务员是否离职,是这家“代理退保”公司帮人办理退保业务的关键所在。因为,一旦保险业务员已经离职,即便他在销售保险时没有违规行为,“代理退保”公司的人员也有机会请离职的业务员帮忙制造违规销售的证据。如果保险业务员仍然在职,伪造证据则变得困难多了。

  小静表示,她会带领张莲前往林梦家“取证”。几天后,张莲夫妻俩、小静和赵小杭四人一起来到了林梦家。见到林梦,张莲开口道:“保险销售过程中,很多事情你都没有跟我说,还告诉我这份保险什么病都能保。”张莲按照小静教给她的方法,斥责林梦欺骗她购买保险。面对此情况,林梦当场作出了反驳,表示保险合同上的内容都一一向张莲讲解过。张莲一时语塞,不知怎样应对。见此情形,小静和赵小杭就示意张莲夫妻出去到外面,他们再一起商量一下。

  不一会儿,张莲回到了林梦家中。这一次,她告诉林梦自己手头实在没钱,而且还有贷款要还,所以才想通过这种方式退保,希望林梦能帮助自己。林梦并没有动摇,依旧不肯配合张莲伪造证据,还嘱咐张莲“别被那一男一女骗了”。无奈下,张莲一行人离开了林梦家。

  几天后,小静联系张莲表示,那天没有录音到有用的证据,“不好办理退保”。于是,他们四人再次来到了林梦家。这一次,张莲告诉林梦,小静和赵小杭都是律师,专门帮助她办理退保业务。“我是真没法了,希望你能配合我把保险退了。”林梦看到张莲如此恳求自己,同意了张莲的要求。

  于是,张莲和林梦一起将手机交给了小静。小静则利用两部手机,一人分饰两角,制造出了林梦违规销售保险的证据。小静伪造的聊天记录显示,林梦在销售保险过程中,存在未告知投保人保险的现金价值、未介绍清楚保险保障的疾病种类等问题。

  伪造证据后,“代理退保”公司的业务员就撰写投诉文书,将投诉材料邮寄到了福建省银保监会。小静还教授了张莲应对保险公司询问的方法。她告诉张莲:“如果保险公司打来电话,一开始不要接听,银保监会规定的投诉处理期是5天,越往后拖,退保成功的概率越大。”张莲按照小静的说法一一去做,消极、抵抗地应对了保险公司的询问。2021年11月,保险公司退还了张莲6.9万余元。张莲将钱还贷款后,还剩下1.9万余元,她支付了1.5万余元给这家“代理退保”公司。这笔钱再由陆宇军按照比例分配给公司的代理人和业务员。

  张莲使用的“取证退保”方式,成功率一般较高。而“强投退保”指的是在没有任何证据也无法制造伪证的情况下,“代理退保”公司强行撰写投诉文书,对保险公司进行投诉。这种退保方式虽然难度更大,但也有成功的案例。这家“代理退保”公司就通过“强投退保”的方式,帮助客户华娟退回6.7万余元的保险费。

  没有证据就制造伪证,制造不了伪证,就强行投诉。可以说,这家“代理退保”公司所谓的“专业法务团队”不过是吸引客户的噱头,其使用的退保手段是“见不得光”的。

  “代理退保”公司存在诸多风险

  2022年3月,相关保险公司向福建省连江县公安局报案。2022年3月16日,连江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2022年7月5日,陆宇军、陆建飞、陆凡、佟柏慧、陆欣、胡云丽被抓获到案。2022年10月12日,连江县公安局侦查完毕,将此案移送至连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连江县检察院认为,2021年4月至 2022年6月, 受被告人陆宇军、陆建飞指挥,被告人陆欣、佟柏慧、胡云丽谎称有专业的退保团队、有法务专员、可以全额退保等,怂恿、诱导张莲、华娟等8名保险投保人委托该公司进行“代理退保”,教唆保险投保人以消极、对抗的方式应对保险公司关于退保的询问,并伙同陆凡未根据投保人购买保险时的真实情况,以杜撰、虚增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的方式编写投诉信,向福建省银保监会恶意投诉相关保险公司,导致保险公司保险销售员、管理人员受到罚款、扣品质分、降低绩效等处分。保险公司为了公司绩效、声誉、公司发展、社会稳定等,被迫在已支付保险投保人保险现金价值的情况下,使用保险公司专项维稳资金共计补偿人民币13万余元。

  其中,陆宇军、陆建飞、陆凡涉案金额共计13万余元,陆欣涉案金额共计6万余元,佟柏慧涉案金额共计5万余元,胡云丽涉案金额共计1万余元。2023年1月3日至4日,陆欣、佟柏慧、胡云丽退回全案违法所得13万余元。陆宇军、陆建飞、陆凡、陆欣、佟柏慧、胡云丽的行为均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2023年1月6日,连江县检察院将此案向连江县法院提起公诉。4月18日,连江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陆宇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陆建飞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陆凡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陆欣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佟柏慧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胡云丽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陆欣、佟柏慧、胡云丽退回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余元予以返还给各被害保险公司。此外,此案中“代理退保”公司的代理人等人员均被另案处理。

  2023年5月,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合同审核和流程监督机制不健全、投保人信息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教育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连江县检察院邀请福建省银保监会连江监管组负责人到场,向相关保险公司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推动保险公司健全内部管控和投保人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业务账号管理和从业人员身份审核,严格规范销售流程和销售行为,让行业投诉回归正常状态,重塑保险行业良好秩序。

  此外,针对“代理退保”黑产与保险销售人员内外勾结、配合伪造保单违规证据的情况,连江县检察院有针对性地为保险公司业务员开展专题授课,增强保险销售人员合规意识,遏制内外勾结行为。同时,针对保险消费者存在投机心理,利用“代理退保”黑产实现超额退保问题,连江县检察院会同职能部门在“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宣教活动,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渠道,结合案例进行普法,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合法金融行为的认知,引导公众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想退保的投保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退保。

  承办此案的连江县检察院检察官黄燕表示:“‘代理退保’公司人员这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合法经营,不被利益蒙蔽双眼,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同时,‘代理退保’公司在退保过程中,往往会索要投保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投保人的个人信息还面临着被非法使用的风险。此类‘代理退保’公司不能帮人‘无忧退保’,反而存在诸多风险,希望投保人在需要维权时,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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