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网剧还精彩的司法考试

  • 来源:视野
  • 关键字:网剧,司法,考试
  • 发布时间:2024-03-01 15:20

  杨奕

  江湖上大大小小多少考试,能担得起这“天下第一考”的怕是非司法考试莫属了,其囊括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

  戏精本精

  司法考试的世界精彩得很嘞,各个案例剧情的精彩程度,绝不亚于时下热播的种种网剧。

  信手拈来举个例子:倘若有人问你老娘和女友同时掉到了水里你会先救谁,你会怎么答?先别急着嗤之以鼻告诉我这是个已经烂大街的梗。讲真,这道题就几乎原封不动地出现在了2016年司法考试的试卷中。在你大跌眼镜左右为难时,刑法人帮你扶起眼镜,一本正经地给出了答案:基于母子的亲属关系,子女对父母有救助义务,而女朋友尚未形成法律关系,尚不具有救助义务,因此应当先救母亲,若在能先救母亲的情况下却先救女友致母亲死亡,则构成对母亲的不作为的故意杀人。以后再遇到女朋友问这样的问题,法律标答已给出,不过您这么答会不会被女朋友打死我可就不负责了哈。

  这还不算完,还有更“戏精”的嘞。比如这边厢甲想毒死乙,误把白糖当毒药;那边厢丙跳楼未死却砸死了路人丁。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要论惨,怕是这世间活得最惨的就是刑法案例题里的甲乙丙丁了。坊间早有考生暗传,说我简直堪称一本“情杀手册”。“求之不得,辗转杀之”的虐恋桥段十年里九年见。甲见乙变心,欲杀乙,趁乙生日从蛋糕店购买了草莓蛋糕,将毒液注入下层蛋糕,送给乙。乙刚吃完上层草莓便呕吐不止。经查草莓已变质,乙是过敏体质,引起过敏休克死亡。甲的行为构成杀人既遂?未遂?蛋糕店的老板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若说内心戏,列位看官和刑法考试的案例题相比,您那点儿内心戏简直小巫见大巫了。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你以为自己是“戏精”,万万没想到司法考试比“戏精”还“戏精”。司法考试的世界“嬉笑怒骂皆成文章”。  

  脑洞无敌

  论套路比脑洞,我也无人能敌,劲爆剧情,出其不意。要是哪个编剧导演没了素材,随手翻翻卷四的案例题就可以了。随便拎出两道感受一下。有一司机甲买了新的玛莎拉蒂带辣妹乙兜风,开车过程中一时兴起要和辣妹乙热吻,乙半推半就但还是同意了,结果甲在热吻过程中神智恍惚,追撞上正常驾驶的车主丙,导致丙当场死亡。甲本人也因事故时舌头在乙口中而被其牙齿咬断被鉴定为重伤,问辣妹乙与车主丙的死亡之间有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与甲构成共犯……有考生不禁大呼,这么有画面感的题目,叫人如何好好分析法律问题嘛。

  还有这样一道案例题:有丑女始终嫁不出去,希望被拐卖,一天夜晚终于梦想成真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太丑,将她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说,走,车不要了!题目是问绑匪构成绑架罪还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犯罪中止?既遂?未遂?绑匪把车钥匙扔给丑女的行为是否构成赠与?丑女是否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若绑匪弃车而去,丑女能否取得该车的所有权?若丑女说:“你若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将车交给丑女,丑女是否构成犯罪?属于抢劫?敲诈勒索?还是其他?

  怎么样,猜得到开头猜不到结局吧?我就是脑洞小公主,叫你怎么琢磨都不可捉摸。

  再比如经常能在卷面上看到这样的题目:甲国发射卫星,飞到乙国天上,和丙国卫星相撞,掉到了丁国地面上,砸伤了正在丁国旅游的戊国游客,问应该如何承担责任。再比如甲国人王老五,因工作长期定居乙国,在丙国拥有大量资产,一日坐上了丁国飞戊国的飞机,结果飞机在己国境内失事,王老五的尸体在庚国边界被发现……问王老五的遗产继承适用哪国法律。一道题聊遍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要想跟上我的脑洞,那可要兜上好几圈。

  据说每一个看似严肃的法学生都有一个无法估量的脑回路,这多半是源于我司考的脑洞。每年一入夏,就是考生与我的热恋期,他们每天十多个小时的光景与我沉浸在一起,眼里、脑里满满的都是我的身影。据说有个考生在家复习,听家人在厨房商量晚上谁煮饭,该生一听到“煮饭”二字冲出房门惊问:“啊?主犯?谁是主犯?”

  还有考生从早学到晚,学到最后走火入魔,听到别人聊“鸡鸭”,满脑子里想“羁押”,听到人家说要“思考”,他想到的是“司考”。别人聊天聊家乡,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美食不是景点,而是这一地方的最新案例。

  (曹操摘自济南出版社《放牧一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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