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鲜电商食品安全监管瓶颈与突破路径

  •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 关键字:风险交流,食品安全,瓶颈
  • 发布时间:2024-03-09 10:27

  郭益嘉,狄琳娜*,杨玉佳,张艺华,温 博

  (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安全战略与管理研究中心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 300450)

  摘 要:生鲜电商是互联网和食品这两个相互独立的产业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商业模式,具有渗透率逐年提高、线上交易不确定性较强、仓储配送存在隐患等特征,存在着质量控制难度大、消费者监管受限、监管手段数字化程度低、监管制度不完善等监管瓶颈。基于此,本文深度剖析其监管瓶颈及原因,并结合“助推”理论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提出针对性规制策略。

  关键词:生鲜电商;风险交流;食品安全;瓶颈

  在生鲜电商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目前的“审- 查- 罚”监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生鲜电商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要切实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水平,在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治理。与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督相比,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生鲜电商平台的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

  1 生鲜电商平台发展现状与瓶颈

  1.1 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监管定义

  生鲜电商平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对蔬菜、水果、肉类、海产品等生鲜食品进行质量监管的过程。其宗旨是确保电商平台上销售的食品达到卫生、安全、来源可追溯,并符合相关法规。监管的对象主要有网上食品交易平台的第三方供应商、电商食品的生产和加工企业、物流和仓储企业。监督的范围包括产品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仓储和运输环境监控、信息披露和消费者宣传、投诉处理和风险控制。

  1.2 生鲜电商平台发展现状

  (1)购买率、渗透率提高。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12 批不合格产品的检测结果中,8 批次来自生鲜电商平台,占比66.7%。然而中国的生鲜电商市场规模已达5 601.4 亿元,同比增长20.25%,销售网络覆盖范围越来越广,购买率和渗透率都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可见,生鲜电商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正处在消费升级的关键时期,生鲜电商平台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对其加强监管。

  (2)电商平台不确定性高。生鲜电商平台的交易具有虚拟、隐蔽等特点,使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些商家利用互联网的隐蔽性,在网上发布不实的广告,销售“三无”产品,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在电商平台购物时,消费者仅能通过网站上的图片、文字等方式获取食品的相关信息,有的商家甚至会利用这一特点,修改图片中的食品信息,从而误导消费者。

  (3)食品仓储、配送存在隐患。食物类型多种多样,各种食物适宜的贮存温度也各不相同,在运输和储藏上也存在较大差别。而当前的物流系统主要是以混合揽货方式进行的,在大型的操作平台下,尚未建立起基于互联网且能够确保食品安全的多种交通运输过程的监控体系。电商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且生鲜电商平台、网购食品经营者、物流企业等各方经常互相推诿,增加了责任认定的困难程度。

  1.3 生鲜电商平台监管现存瓶颈

  1.3.1 质量控制难度大

  生鲜电商进入市场门槛较低,生鲜电商平台的商家也不断增多。由于平台的不规范和政策的不健全,一些没有资质的企业也加入生鲜电商平台,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质量控制的主动性和规范性不高等问题。

  生鲜电商平台聚集各类商家,食材供应商分布于各地,因此品质标准、品质控制等各方面都存在差异,这就要求生鲜电商平台对供应链的每个环节都进行监管,以保证所有的食物都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平台的标准。再加上一些平台没有完善的质量监管制度,因此,与传统销售模式相比,生鲜电商平台食品质量监管的复杂性更大,难度更大。

  1.3.2 数字化监管程度较低

  生鲜电商平台缺乏数字化的信息实时监管。电商平台以电子和数字技术为基础,以信息和数据为载体,将产品的功能、质量、价格和销售渠道等信息呈现给消费者。而平台上的数据具有虚拟性、开放性、跨地域性和信息量大等特征,部分商家利用电商平台数字信息的特点上传虚假信息,政府在实际食品安全的调查过程中,无法及时掌握并准确分析这些数据,导致监管缺位。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国家共享食品产业监管数据库,监管手段和方式相对滞后,数字化程度较低,无法对生鲜电商平台的商家进行动态实时的监管。

  1.3.3 行业监管制度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都强调平台和经营者的责任,但都没有明确要求第三方物流公司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储存、运输和配送,物流公司的资质会很大程度上影响食品的质量。生鲜电商平台的监管制度缺乏对物流企业的标准化规定和管理,可能会导致物流企业不具有专业的运输工具和贮存设施以及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物流公司内部也没有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

  2 生鲜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监管瓶颈成因分析

  2.1 尚未建立统一溯源系统

  目前,我国生鲜电商食品市场尚未全面建立统一的溯源系统。《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商家要对食品全面负责,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并根据法律建立可追溯体系。该体系包含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涉及的关键信息节点多,追溯程序复杂。我国现行可追溯体系存在着编码、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容易在区域之间产生“信息孤岛”,导致区域溯源“割裂”,影响食品物流有效流通,已成为制约生鲜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瓶颈。

  2.2 生鲜电商平台责任缺失

  第三方生鲜电商平台作为互联网食品交易的应用操作平台和中介机构,是网络食品交易的法律责任主体。但是,目前生鲜电商平台对于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查、信息审核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存在着监管缺位的现象。部分第三方生鲜电商平台仍有无证经营、冒名经营的行为。并且数据信息评估系统不合理,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往往会参考商家的口碑和消费者的反馈,造成消费者对食品的信任评估体系过于依赖,而对第三方生鲜电商平台的信用担保关注较少。

  2.3 风险交流机制欠缺

  风险交流强调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然而,我国还没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日常及特殊食品安全风险的交流机制。长期以来,由于缺少有效的日常风险交流机制,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受限。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突发危机事件风险交流机制,食品安全问题缺少科学的事后指导建议,以至于突发事件风险交流压力大、效率低[1]。同时,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风险认知研究多以理论探讨与小范围调查为主,存在社会参与度低、社会认同度低等不足,缺少对公众食品安全风险感知的综合性调查。

  2.4 多方协同联动监管缺失

  生鲜电商平台的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多方协同联合治理,政府、市场与社会等主体一同参加,对食品安全风险及食品质量问题进行整体监督和管理。我国目前的标准化协同联动监管体系存在较大缺陷,各方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都很低[2-3],主要是依靠政府运用行政法规的权力和社会物力、人力资源来进行监管,管制方式单一,电商平台、消费者、媒体等主体的参与程度都较低。因此,应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广泛地参与到电商食品安全的监管中来,从而将单一的政府管理主体转变为社会多方协同联动监管模式。

  3 加强生鲜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措施

  针对以上监管瓶颈成因和调查结果,结合信任决定理论,消费者对政府和生鲜电商平台信任程度高。因此本文主要从政府和生鲜电商平台角度提出建议,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防范潜在风险。

  3.1 完善风险交流机制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指在风险分析全过程中,风险评估者、风险管理者、消费者、产业界、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风险、风险相关因素等的信息和看法。政府应继续推动以政府为主导,有关职能部门执行,生鲜电商平台、行业企业、公众、媒体,专家等主体共同参与的风险交流机制[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对应的科普、政策宣贯等活动,形成系统性、连贯性的常态化交流工作及监督互动,改变我国政府“单一”监管方式,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平台扩大反馈途径。同时,健全电商平台与政府之间建立逆向沟通机制,定期组织风险交流,反映产业发展与政策执行情况。

  3.2 强化抽检问责机制

  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吹哨人”的职能,提高监督管理的靶向性和精准性。通过行政约谈、调高风险等级、提高监管频率、加强跟踪抽检等综合监管手段,对主要的生鲜电商平台进行监督管理,强化其主体责任[1]。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实施问责制,开展一系列的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彰显“监”“管”结合的实际工作效果。依据“助推”理论中的描述性规范和价值信念规范理论,定期根据商户的店铺评价评选“模范商家”,鼓励电商在提高食品品质、改善物流与储存、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等方面做出贡献。

  3.3 加强生鲜电商平台主体责任

  生鲜电商平台既是被监管者,又是监管的重要协同力量,应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电商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主体运营资质的审查,进入电商市场的食品经营和销售主体,要进行实名登记,具备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同时,对其在电商平台上的食品经营活动和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定期进行抽检,以促进经营者履行其法定食品安全义务[5-7]。构建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促进第三方平台客观、真实地反映商家食品及服务的质量。

  3.4 完善电商行业食品监管体系

  中国电商食品行业发展速度较快,但监管制度体系存在漏洞,国家相关部门应根据中国电商食品的行业特点、适用人群情况,完善电商食品行业监管规范和制度。注重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提高监管的数字化程度,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建立国家共享食品产业监督数据库,进行在线动态监控,提高政府对生鲜电商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时效性。

  4 结语

  生鲜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监管对提升电商食品行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与国际上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很大提升空间。相关部门应在不断实践和探索中完善兼具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强化生鲜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形成多方参与监管的“组合拳”,助推电商食品行业行稳致远。

  参考文献

  [1] 蔡淮涛.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体系的多维建构[J]. 社会科学家,2023(9):140-146.

  [2] 黄丹丹.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原则与方法探析[J]. 现代食品,2023,29(13):137-139.

  [3] 陆进宇, 周二磊, 张志清, 等. 食品安全信用监管领域数据治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3(7):56-60.

  [4] 黄玉洁, 谢宜君. 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及对策研究[J]. 企业改革与管理,2023(6):63-64.

  [5] 杨威. 浅谈食品安全问题及解决策略[J]. 中国食品,2023(14):51-53.

  [6] 李佩芸, 郭思培, 张鑫. 新媒体参与下食品电子商务平台动态奖惩机制分析[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2023,57(6):765-776.

  [7] 孙洪安, 于春霞.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J]. 中国质量监管,2023(1):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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