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司是否有资格发起网络募捐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商业,网络,募捐
  • 发布时间:2024-03-22 16:32

  文|方圆记者 郭洪平

  当个体遭遇困境,除了寻求身边亲朋好友和民政部门的帮助外,如果有相关组织能够伸出援手给予帮助,这对受苦中的人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不过,在没有健全的审核监督机制下,人们对以慈善名义进行的网络募捐存在争议也不是没有道理

  前不久,四川崇州一小区内大型犬扑倒撕咬两岁女孩的事引发网络讨论:一位家长和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罗威纳犬对唐某发起攻击,女孩严重受伤。

  事发后,国内某轻筹平台立即发起为女孩网络募捐活动,短短数天,某轻筹平台筹得200万元。由于来钱太快,质疑的声音随之而起:

  “听说孩子看病只花了五六万元,剩下那么多款项不知会便宜了谁?”

  “听说不止一个平台。某轻筹这个是不合审核流程的,医院都没开具相关资料它就通过了众筹事宜,瞬间筹到200万元。”

  “完全认为都是某轻筹平台工作人员诱导人家筹款的!想赚一笔手续费和其他莫名其妙的收入。”

  “诈捐,非法集资,不只这个平台,还有好几个呢!”

  一时间,网上议论铺天盖地。可能因为无法承受舆论压力,某轻筹出来发声明表示:将对未使用的所有善款全额原路退回,希望网民不要再议论此事。

  但希望归希望,网上质疑的声音依旧热度不退并提出很多质疑:某轻筹、某水筹这样的平台并非慈善机构,作为互联网商业平台,它们有资格发起网络募捐吗?有些网络募捐平台说筹钱就筹钱,说退钱就退钱,为何会那么自由?会不会有什么猫腻?网络募捐有哪些程序,如何运行才能不伤害公众的善意等?为了弄清这些问题,《方圆》记者作了一些采访和梳理。

  以慈善名义进行网络募捐存在争议

  某轻筹、某水筹等类似平台发起网络募捐,出发点是善良的。当个体遭遇困境,除了寻求身边亲朋好友和民政部门的帮助外,如果有相关组织能够伸出援手给予帮助,这对受苦中的人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不过,在没有健全的审核监督机制下,人们对以慈善名义进行的网络募捐存在争议也不是没有道理。

  争议比较多的是,相关网络平台是否具备网络募捐的资格。以某轻筹为例,公开资料显示,某轻筹平台上设置有微爱通道,通过该通道,罹患疾病或者遭遇不幸的用户可以发起求助项目,提交的材料经过平台审核后,可以在微信朋友圈进行传播,为自己遭遇困境的近亲属寻求捐助。

  《方圆》记者搜索了某轻筹平台的相关信息,发现某轻筹平台的运营方为北京某轻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14年9月,初始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16年2月,注册资本增加为5000万元。相关信息还显示,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同时还列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由于有这样的注明,所以,当某轻筹平台发起救助四川被恶犬撕咬女孩网络募捐行动并很快筹得200万元时,不少网友就提出了质疑,认为某轻筹的行为是否具备网络募捐的资格,其为用户提供募捐平台的做法是否与慈善法相冲突等。

  一位网友发表了“某轻筹另类发财手段”多篇网帖,质疑该平台网络募捐另有目的;也有网友怀疑某轻筹的网络募捐可能是有人导演的一场融资骗局;还有的网友认为,以慈善为幌子大量吸引公众捐款,有非法集资的嫌疑。当然,这些看法可能较为偏激,但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网友和社会的某种担忧。

  争议比较多的还有,平台行为是否受到慈善法的规制。对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认为,在某轻筹等类似平台发布个人救助信息,不属于慈善法的规制范畴。慈善法规制的公开募捐是指基于慈善宗旨,针对不特定公众发起的公益捐助行为,如募集善款向某灾区捐款,受益人是灾区不特定的对象。而在某轻筹平台上发起救助的都是特定的、罹患某种疾病的用户或者用户亲属,这是两者最大的不同。所以,公民个人在遇到不幸通过网络向社会寻求救助,是当事人的权利,平台不在慈善法的规范调整范畴内。

  但是也有不同的声音。广东学者陈舒认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公开募捐。她说,尽管在某平台发起的个人救助项目主要在微信朋友圈及短视频平台上传播,但其募集资金的范围已经突破了特定对象,而且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依据慈善法规定,进行公开募捐的只能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且必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否则民政部门可以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

  什么组织有资格发起网络募捐

  我国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事先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同时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要受到法律制裁。这意味着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募捐行为是违法的。网络募捐作为公开募捐的一种形式,什么机构或组织才具备这种资格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剑银说,根据慈善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要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应是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它们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经审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如慈善组织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法律也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那么问题是,什么样的组织或机构才能获得这样的资格呢?像某轻筹、某水筹这些互联网平台,它们能获得网络募捐的资格吗?专家表示,这就要看有没有获得民政部门同意,民政部门认可并批准,就能取得相应资格,就可进行公开网络募捐活动。如果民政部门没有批准,就不具有相应资格,就不能进行公开网络募捐活动。

  现在有很多人不清楚某轻筹、某水筹这样的平台属于什么性质,以为以前它们经常组织相应的慈善募捐活动,就天然地认为这些平台是慈善机构或公益组织,但实际并不是这样。

  《方圆》记者了解到,某轻筹、某水筹这些平台并非慈善法中所规定的慈善组织,它们大多是某公司旗下的一款商业产品,实质上是具有商业属性的互联网平台。比如某轻筹,就是北京某轻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基于社交网络、面向广大网民日常生活内容、针对商业市场的众筹平台,是一个基于技术的回报管理系统,说得直白点,别人以为它是慈善公益平台,实际上它是一个企业。而企业的目标就是赚钱,核心诉求并不是慈善和公益。所以,当人们把它们看作慈善机构或公益组织可能是一种误解。

  专家说,按照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才可以依法接受捐赠。同时,与慈善法配套运行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也规定,在募捐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的资格。所以,现实中如果发现有身份不明的机构或组织在进行公开网络募捐,人们从公开的渠道又查不到它们合法的募捐主体资格时,这种情况就值得怀疑。

  不过,限制性的规定也并非限制一切。虽然有很高门槛,但现实中不少符合条件且能通过审查的相关机构或组织一样可以获得公开募捐的资格,尽管它们的属性有可能是企业或商业公司,但是,这并不影响这些企业或商业公司从事慈善或公益活动。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这些机构或组织,要首先申请公开募捐的资格并最终获得民政部门认可才行。

  记者检索了有关资料,截至2023年12月,民政部共公布过3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累计30个。也就是说,目前全国只有这30个平台是法律允许框架下政府认可的合法的网络募捐平台,它们才有资格为公募慈善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发布募捐信息,其他未被列入的平台则暂时不具有网络募捐资格。

  《方圆》记者注意到,现有30个网络募捐平台中,多数平台的背景是企业和或商业公司。而且,前段被社会热议的某轻筹平台第一批实际就已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该平台能够较早取得资格,说明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要求。恶犬撕咬女孩事件发生后,该平台发起的网络募捐之所以一度被人诟病,专家及业内人员认为,一个重要原因可能与一些网友不了解平台运作或平台对相关问题解释不够有关。

  公众在担心什么

  慈善法第33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人们把善款捐出来后,最关心的就是钱流向了何处?受赠者是否用这些钱解决了自身的问题?如果自己捐出的钱能够用得其所,帮助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人们就比较开心踏实。如果这些钱被用到了与看病无关的方面,甚至被用到购买奢侈品或高消费方面,人们就觉得特别窝心,感觉自己的钱打了水漂,爱心受到了愚弄。

  专家表示,公众一次次自发监督网捐平台并给它们找出这样那样的毛病,主要是担心自己的善心被欺骗,担心善款被用到其他地方,担心有人打着慈善的幌子非法集资或骗财敛财,担心有人借机做局把网捐平台变成某些机构或个人的“提款机”等。

  梳理手边资料,发现近年来很多引起社会争议的网捐事件,其中不乏假借慈善、济困、救助突发事件等慈善公益名义从事非法集资、骗财等违法犯罪的情形。这样的行为,伤害了大众爱心,损害了慈善公益的声誉和形象。所以,国家部门不得不出手干预和打击。2021年3月,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发布提示,提醒公众要防范一些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

  的确,人们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有的网捐平台为了盈利,不惜违反慈善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干了一些出格的事。有的网捐平台突出个人求助项目而弱化各类慈善机构的公募项目,这也远离了作为公开募捐平台的基本责任,混淆了个人求助和公开募捐的区别,这也是为法律所禁止的。

  早几年,民政部就曾约谈过一家知名网捐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就其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以及个人求助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对信息真实客观性和完整性甄别不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提出过批评,要求这家网捐平台严肃整顿。但时至今日,仍有网捐平台借机打“擦边球”,在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开募捐的信息发布服务。可见,有的网捐平台对政府部门的约谈还没完全放在心上。

  对此,有网友指出,个别网捐平台借助公开募捐这个牌照在做个人求助的事情,并通过对个人求助项目的夸大渲染,从中收取手续费获取收益赚取流量,这是明显的“挂羊头卖狗肉”。这样的做法,不仅没能履行当时对政府的承诺,而且也是对慈善法、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等和行业规范的不尊重。

  透明合规组织募捐才是正道

  慈善公益需要信任兜底。打造信任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作为平台,需要合规合法,在风控管理、审核管理、规范管理上做到有迹可循、明明白白,信息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让网民看到严谨性和权威性。

  河北时评人郝峻岭认为,网络募捐唯有规范,才能使这种新事物不至于消耗大众爱心,才能被大众信任和接受。从平台来说,前端要严谨,后端要建立权威公正的调查机制以及畅通的追回机制,一旦出现问题,才不至于陷入“自说自话”的尴尬境地。

  仔细剖析那些导致争议的网络募捐事件,主要问题可归结为两点:一点是求助事实的真实性问题:一点是募捐的善款透明问题。郝峻岭认为,网络是虚拟空间,公众是否要捐款,目前判断的依据只能凭借求助人发布于平台的信息。一些平台为了博取同情、拉高流量,故意渲染情绪,背后的真实性却无从考证。一些求助动机不纯的人借机夸大、编造事实,结果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减少了被救助的机会。

  专家说,信任来自透明。如果经常性地不透明、不合规,耗损的是慈善平台的公信力,更伤害公众的公益热情。郝峻岭认为,从最近曝出的网捐事件就可以看出公益与社会的对立困局:一边是公众慈善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提升,另一边是慈善平台透明性的缺席;一边是社会慈善需求的扩大,另一边是公众不信任感的增强。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透明、合规,关系到行业生存,关系到以后还能不能赢得募捐市场。北京学者姜赟认为,只有将善款的募集和使用放到阳光下,骗捐诈捐、暗箱操作等霉变才会消除,捐赠者才会安心,信任才能重建,慈善文化也才能形成。何况,透明、合规操作也是对慈善机构和相关平台的一种自我保护。否则,遮遮掩掩,弄虚作假,最后很可能变成如香港红十字会一位负责人所说的那样,“一次意外,足以致命”。

  专家指出,要实现网捐平台的规范,相应的法律监管要及时跟进,在准入、退出、惩治、操作规范上要有更完善的规定。尤其是要引入惩戒机制,对以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行为要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政部公布的三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截至2023年12月,民政部共公布过3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累计30个。也即,这30个平台是法律允许框架下政府认可的合法的网络募捐平台,它们才有资格为公募慈善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发布募捐信息,其他未被列入的平台则暂时不具有网络募捐资格。

  经查询,第一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是2016年8月公布的,公布时有13个,包括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淘宝公益、蚂蚁金服公益平台、新浪微公益、中国慈善信息平台、京东公益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基金会中心网、百度慈善捐助平台、公益宝、新华公益服务平台、轻松筹、联劝网、广州市慈善会慈善信息平台。之后,中国慈善信息平台、基金会中心网申请退出。目前第一批平台实际为11个。

  第二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于2018年5月公布,有9个,包括美团公益、滴滴公益、善源公益、融e购公益、水滴公益、苏宁公益、帮帮公益、易宝公益、中国社会扶贫网。

  第三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于2021年11月公布,有10个,包括字节跳动公益、小米公益、亲青公益、哔哩哔哩公益、平安公益、360公益、中国移动公益、芒果公益、慈链公益、携程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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