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行董责险的作用机制、经济后果和对策建议

  • 来源:国际商务财会
  • 关键字:新《证券法》,兜底效应,机会主义
  • 发布时间:2024-04-26 14:56

  青格勒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在新《证券法》实施、集体诉讼制度和注册制推行的背景下,“董责险”作为企业董事和高管人员职业风险防范和控制的重要举措,值得关注和分析。文章分析了董责险的作用机制及其经济后果,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董责险需求不足的原因,并结合瑞幸咖啡财务舞弊事件中的董责险赔付案例,建议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引导和宣传、优化董责险产品设计,政府相关部门应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并推广普及。

  【关键词】董责险;注册制;新《证券法》;兜底效应;机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F842.6

  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了一些由高管行为引发巨额诉讼索赔。例如,康美药业集体诉讼案中5 名因未勤勉尽责、存在过失的独立董事将承担 5% ~ 10% 的连带赔偿责任。瑞幸咖啡财务舞弊事件导致瑞幸咖啡迅速退市,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相关负责人同样面临股东的集体诉讼。可见,企业高管在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也承担着高风险和高成本。因此,董责险作为企业董事和高管防范控制职业风险的重要举措,值得关注和分析。

  一、董责险的作用机制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Directors’ and Officers’Liability Insurance,简称“董责险”),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个人或共同的过失或者工作疏忽导致第三方遭受经济损失而受到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如债权人)指控并追究其个人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费用和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职业责任保险(阮青松, 2022;张瑞刚,2022)。作为可以对冲董监高被诉讼风险的有效措施,董责险不仅有益于减轻公司及其高层对过高违规成本的压力,以更好做出决策,也将成为中国企业转型的催化剂,助力更多中国企业完成跃迁。

  首先,董责险对企业具有风险兜底效应。购买董责险降低了董监高的风险厌恶和规避程度,缓解了履职风险。同时,保险公司为降低自身赔偿风险,会对购买董责险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经营风险等进行专业调查和评估,并对董监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一定程度可以发挥外部监督作用,缓解公司委托代理问题。

  其次,董责险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治理水平。已有研究表明,购买董责险能够增强董监高对于高风险高回报创新研发项目的投资动力(周冬华,2021),特别是能够显著提升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沈飞等,2021),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肖小虹,潘也,2022),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绩效;购买董责险也可以提升董监高履职积极性,显著提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勤勉度(史春玲、孙耀东,2021)。此外,董责险的外部监督效应可以通过改善企业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五要素,显著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高挺等,2021),降低公司违约风险(凌士显,2022);董责险也有助于督促企业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约束高管的自利行为,有效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王岚、顾海荣,2022)。

  最后,购买董责险具有“信号传递”作用。购买董责险能够传递管理者的风险偏好等信息(Gupta 和Prakash,2012),缓解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董责险承保范围和费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治理能力,增加资本市场各参与方获取的公司信息(Boyer,2012)。同时,董责险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企业的财产安全,增加了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的乐观态度,提高企业的外部信用水平,有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约束(邢斐、周泰云,2020)。

  二、董责险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及问题

  (一)董责险在我国实施现状

  2015 年Towers-Watson 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及加拿大上市公司董责险的购买率约为95%,然而2019 年Wind 数据库上股东大会决议披露统计显示,我国 A 股上市公司董责险的购买率仅仅约为5%,与欧美一些国家上市公司购买率存在差距(张瑞纲、潘玥,2022)。可见,董责险在我国的应用和推广仍面临诸多挑战,本文认为,这主要与董责险的自身属性及我国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有关。

  首先,董责险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该负面影响同样源于董责险的风险兜底效应。董责险提高董监高风险容忍度的同时也弱化了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和惩戒力度,降低了董监高实施自利行为的机会成本,容易激发董监高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加剧其自利动机和机会主义行为。同时,购买董责险也可能降低企业对利益相关者诉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最终不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苏昕等,2022)。

  其次,董责险可能会影响企业内部发展建设,增加代理冲突。已有研究表明,董责险的出现降低了企业当期及未来几期的企业价值(钱淑琼、陶晓慧,2022),对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常启国、高挺,2022);由于董责险可能转移管理层个人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对董监高过度保护,也会加剧管理层出于自利掏空企业内部资源,增加我国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制缺陷产生的风险(胡国柳、常启国,2022),提高审计费用(袁蓉丽等,2018);董责险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还可能增大商誉泡沫(钱淑琼、陶晓慧,2022)。

  最后,基于“信号传递”理论,企业购买董责险也可能从反面向投资者传递企业董监高管理存在诉讼风险,投资风险增大的信号,从而抑制投资者的热情,董责险并没有激发更多的诉讼,反而使股东诉讼对管理层监督惩戒作用效果下降,可能会降低公司的信息质量,从而增加了融资成本(张晓琳等,2020),使得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二)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的潜在问题

  首先,国内董责险相关规定尚不完备。国内董责险的相关规定和条款较为零散、可操作性不强,使得以中小股东代表为诉讼主体的投资者权益诉讼制度难以真正落地,相应民事赔偿制度也难以落到实处(常启国、高挺,2022)。

  其次,当前我国董责险设计尚不完善。条款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且形式单一,大多简单复制国外董责险产品条款(唐雪松等,2021),且主要采用限额责任制而非比例责任制。企业常采用的集体保险形式,即一张保单、一个保额、多个被保险人的形式也缺乏科学性,这种缺乏标准化和科学性的保单方式,增加了上市公司和保险公司的顾虑(常启国、高挺,2022)。

  最后,上市公司的道德风险加剧了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现有的董责险披露信息大多分布零散,缺乏关键的投保信息,不利于股东和投资者及时了解企业风险程度(刘永丽、崔玉昊,2021)。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董责险的保额大多较高,高昂保额以及企业加剧的道德风险势必会增加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保险公司可能会提高保费,导致保险市场保费攀升,进而抑制企业购买董责险的动机。

  三、瑞幸咖啡财务舞弊事件的董责险赔付案例分析

  自2002 年董责险引进中国以来,尚未有国内上市公司公布过该险种的赔付案例。这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在投保协议中通常要求不得透露企业或董责险赔付情况,以及与董责险产品的“长尾”特征有关:从证监会发出监管函到理赔结束要经历三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司法过程,因此目前相关理赔并没有呈现出来。但当前有不少处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的案件,预计未来三年,会呈现出相应的理赔案件。基于上述概况,本文选取近几年曾引起较大关注的瑞幸咖啡财务舞弊事件,对瑞幸咖啡购买董责险的具体情况及赔付进展进行案例分析。

  (一)事件概述

  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是一家由神州优车集团原COO 钱治亚创建的连锁咖啡品牌。瑞幸咖啡通过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新零售模式,与各领域顶级供应商深度合作,致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高便利性的产品,并创下全球最快IPO 记录,在创办的第一年就在全国开出近三千家门店。

  然而,2020 年4 月2 日美股盘前,瑞幸“自曝” 公司内部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涉及伪造销售总金额约为22 亿元人民币,期间某些成本和费用也因此大幅膨胀,报告显示,瑞幸咖啡存在销售数量、客单品(连带率)、客单价和周边产品销售造假并夸大广告支出。

  事件爆发后,瑞幸咖啡股价盘前一度大跌超过85% 并触发熔断,开盘后,瑞幸因六次盘中熔断而暂停交易,市值一夜缩水近50 亿美元,给广大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随后,瑞幸咖啡陷入多起集体诉讼。最终,瑞幸咖啡与美国证券集体诉讼达成和解,支付1.8 亿美元赔偿,同时受到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及上海、北京市场监管部门6100 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并进行相关整改。

  (二)瑞幸咖啡购买董责险情况及赔付机制

  在承担巨大损失的同时,瑞幸咖啡公布了其在美国上市前曾投保董责险的情况,其购买的董责险保额25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超过1 亿元),并向相关保险公司提出董责险理赔申请。公开信息显示,瑞幸咖啡董责险保单共有4 层,“底层共保体” 由8 家中资公司组成,除中国平安产险外,中国太保产险(承保份额17.5%)、中国人保财险(承保份额15%)、中华联合财险(承保份额15%)、国任财险(承保份额10%)、大地保险(承保份额5%)、锦泰财险(承保份额5%)、前海财险(承保份额2.5%)也在其中。

  据了解,瑞幸咖啡底层保额1000 万美元,以承保底层份额30% 的中国平安产险为例,平安产险承保额是300 万美元,即最高赔付额约为2127 万元人民币。当底层赔偿金额不足,将依次启动第二层赔付……直到第四层赔付,赔付全额为2500 万美元。

  (三)董责险赔付进展及原因分析

  事件发生后不久,国内多家保险公司收到瑞幸咖啡的董责险索赔申请,相关保险公司表示,已收到理赔申请,正在进行审慎再保分出安排,但尚在等待主承公司正式的出险通知。当时有相关人士表示,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引发相关的集体诉讼和赔付或将持续多年。而到目前为止,尚无公开信息显示其是否获得理赔。

  安联全球企业及特殊风险报告显示,董责险索赔案件的驳回或解决都将更为缓慢,这意味着诉讼时间更长、抗辩费用更多。

  董责险最终成功获得赔付的关键在于证明公司或股东的利益损害并非由公司高层集体故意造成。对于瑞幸咖啡自曝财务造假这一事件,相关部门需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细节调查。首先,由于公司COO 造假是瑞幸咖啡自行确认公告的,真实性有待调查。基于调查结论还需进一步判断:如果公司确实存在COO 造假,其行为能否代表公司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如果CEO、CFO 也卷入财务造假,这是否属于公司行为。其次,相关部门还需确认,瑞幸咖啡在中国申请理赔,有没有履行投保前的如实告知义务,这是国内保险公司普遍关注的问题。

  四、对策建议

  作为一项有效的市场化外部治理机制,董责险对于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促进市场良性竞争、稳定发展等具有一定的作用。针对当前我国董责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董责险的引导和宣传

  加强对董责险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认可度,引导上市公司在充分考虑自身治理水平和风险状况的基础上,适当时机购买董责险。企业应根据所处生命周期阶段,谨慎选择是否以及如何购买董责险。

  企业需要主动加强对自身监管和治理机制的完善,从而降低董责险风险兜底作用带来的企业高管机会主义行为。在瑞幸咖啡申请董责险赔付事件中,涉事险企平安产险对董责险规定,如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存在不诚实行为、欺诈行为或重大过失,董责险将可免除理赔责任;企业高管违反法律和保险合约规定的行为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也都不会受到赔付。可以看出董责险的顺利赔付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诚信,董责险并不会为董监高的所有行为兜底。

  因此,企业在谨慎决策的同时,也要不断完善自身的内外部治理水平,完善管理层激励和监管机制,减少董监高的自利机会主义行为,同时降低代理成本,为董责险充分发挥其治理作用提供良好的企业环境。

  (二)保险公司应改进和完善对董责险产品的设计

  保险公司应首先着力推动董责险相关制度和条款内容的“本土化”,修改相关条款,使其更加适合中国市场。保险公司应进一步规范董责险的相关制度设计,细化与员工、供应商、客户、消费者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条款和赔付标准。其次,保险公司也应当培养一支专业的董责险风险管理团队,从而提升保险公司整体的准确判断能力、风控水平与承保能力,为保险公司持续开发和推广董责险提供支持。

  (三)政府部门也应注重推动董责险在国内的普及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首先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完善董责险购买、信息披露等流程相关的法律制度,给予董责险更多鼓励性政策;监管部门加强上市公司对董责险购买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减少投机行为。通过相关部门加快构建董责险的法律应用环境、制度环境和监管机制,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董责险,最大程度发挥其外部治理和风险对冲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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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史春玲, 孙耀东.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研究[J]. 金融监管研究,2021(06):37-52. DOI:10.13490/j.cnki.frr.2021.06.003.

  [5] 高挺, 张雨雪, 许海平.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基于A 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金融监管研究,2021(05):33-48.DOI:10.13490/j.cnki. frr.2021.05.003.

  [6] 袁蓉丽, 李瑞敬, 李百兴.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审计费用[J]. 审计研究,2018(02):55-63.

  责编: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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