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多赚钱,他往熟食里加入了罂粟壳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熟食,罂粟壳,发财
  • 发布时间:2024-06-12 16:51

  文|卢金增 薛瑞才

  为了留住更多顾客,李阿强在煮熟食的时候加入了罂粟壳提鲜。那段时间,他的肉食店确实回头客增加了不少。李阿强沾沾自喜,自以为找到了一条发财的好路子

  “我们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违法营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对辖区内所有涉食品安全犯罪人员进行了梳理排查,及时掌握‘黑名单’人员信息,并录入‘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禁业库’, 将他们全部纳入从业禁止管理名册,堵塞食品安全监管漏洞,消除百姓餐桌上的安全隐患。”1月12日,山东省莘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对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时,该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整改情况。

  他在熟食里添加了不该加的东西

  从莘县一家民营企业辞职后,李阿强经营起了一家肉食铺,店铺的生意还不错,但为了多赚钱,他在煮的熟食上动起了歪心思。为了留住更多顾客,李阿强在煮熟食的时候加入了罂粟壳提鲜。那段时间,他的肉食店确实回头客增加了不少。李阿强沾沾自喜,自以为找到了一条发财的好路子。

  2018年10月,莘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肉食铺进行抽检。

  工作人员来到李阿强的肉食铺后,普通的例行检查却让李阿强感到十分紧张,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他躲躲闪闪,不敢正面回答。李阿强的反常表现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果不其然,在李阿强厨房里的食材中,经过检验,工作人员发现了罂粟碱和那可丁。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对李阿强的肉食铺进行了进一步检查,并从店铺里查获扣押了部分可疑的熟食和罂粟壳。因涉嫌犯罪,莘县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19年3月,李阿强被莘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同年4月,莘县公安局将李阿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送莘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对全案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审查。经过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李阿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且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考虑到李阿强认罪态度良好,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了判处李阿强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一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2020年8月,李阿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莘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刑满释放,他又干起了老本行

  李阿强刑满释放后,生计问题成为困扰他的难题。为了生活,他干过外卖员,当过快递员……每天起早贪黑,但他觉得这些营生的收入远远不如当初开肉食店。思来想去,李阿强又干起了老本行,继续做熟食,于是,他的肉食铺又开始营业了。

  2023年6月,莘县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在走访到李阿强肉食店时,检察官发现店主李阿强竟然是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员,但是店里手续齐全,食品经营许可证仍处于有效状态。

  返回单位后,办案检察官立即调阅了李阿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卷宗材料,又多次到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调查。

  经调查发现,李阿强被判处刑罚后,行政机关未依法吊销他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未按规定并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以至于李阿强在刑满释放后再次搞起了食品经营,这种状况给社会公共食品安全带来了风险隐患。

  因为我国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让从业禁止落实到位

  这仅仅是个案吗?为精准挖掘类案监督线索,进行溯源治理,2023年8月,莘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近年来该院办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并逐一对案件中所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同时到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阅案件所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证照情况,多途径收集应当给予从业禁止行政处罚的人员数据。

  通过调查,检察官发现当地相关行政部门虽已着手落实食品安全从业禁止规定,但由于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在应当进行从业禁止的人员中仍存在以不同方式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的情况”。

  2023年8月,莘县检察院依法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程序,针对未进行从业禁止、未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向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依法、及时采取从业禁止措施,并做好信息公示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人员的排查工作,共发现18人违反食品从业禁止规定,已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9月20日,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履职情况书面回复莘县检察院。

  为了避免被处罚人员“重操旧业”,确定检察建议是否真正落实到位,2023年9月25日,检察官开展了针对被处罚人员现从业情况的跟进监督工作,对从业禁止是否落实到位进行实地核实,确认行政机关已履职到位。

  溯源治理要做到实处

  “案子虽然已经办结,但食品安全一刻都不能放松,必须防患于未然,持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相关人员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让‘违禁者’不敢再犯,这才是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办案检察官说。

  2023年12月8日,莘县检察院牵头与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黑名单”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信息共享、数据移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要求准确掌握“黑名单”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禁业库”,真正堵塞食品安全监管漏洞,消除餐桌上的隐患,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舌尖上的‘小事’是老百姓的‘大事’。”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残疾人劳服中心初级专技、山东省莘县籍游泳运动员、2021年东京残奥会冠军获得者贾红光表示,“莘县检察院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更重要的是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推动各方解决问题,把持续监督、溯源治理做到实处,为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安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其典型做法值得肯定和称道。”(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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