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广告表述亟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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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7 15:21
刘东辉
如今,市面上的门面很多,招牌广告五花八门,其中不少招牌广告美观醒目,名副其实,但也有一些招牌广告表述不规范,令路人啼笑皆非,莫衷一是。笔者认为,这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汉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对国人特别是刚识字的下一代产生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通过观察,笔者认为,目前市面上的招牌广告不规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别字误导。不写错别字,是每个人从小接受教育就清楚的一件事。可现在的招牌广告上却常常让别字堂而皇之地遍布大街小巷。破坏了汉语言应用的严肃性,对中小学生有明显的误导作用。例如,某蛋糕店的招牌将“步步高升”故意错写成“步步糕升”;某洗衣店的招牌将“依依不舍”有意篡改为“衣衣不舍”……这些错误出现在正式的招牌或广告中,极为不妥。
表意不清。挂招牌是让人看的,目的是提示和招揽顾客,让他们进店来消费。可是,有些商家为了求新求异,别具心裁,故意使人不知所云。例如,有一家叫“喜剪猩”的门店,进店之前你绝对不知道这家店是干什么的,进店以后你才会知道这原来是一家男士理发馆。为什么要取名“喜剪猩”?店主的解释是要让男士喜欢上剪发的猩猩理发馆,使之成为男士的理发“圣地”。这种表意模糊的招牌,离明白晓畅、通俗易懂相距甚远。
篡改成语。成语、俗语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使用并约定俗成的,有固定的语词和结构形式,不能随意拆分甚至篡改。然而,现实生活中,成语、俗语被肆意拆换和篡改。如某帽子公司的广告词是“以帽取人”,某涂料企业的广告词是“好色之徒”等,都是缺乏正能量和积极意义的广告。
言过其实。诚信是商业之本,其体现在招牌、广告中就是要实事求是,不无中生有,不无限夸大。可有些商家的招牌广告语却与此相悖。如某公司的广告词是“走自己的路,让出版商无路可走”,这类主观意识太强、话说得太满的广告词,应予以禁止。
为此,笔者期待:有关部门规范招牌广告的表述,防止不规范、不准确的表述“抛头露面”;各地组织专业队伍,对市面上的招牌广告进行排查、清理;制定规范招牌广告的法规,建立相应的招牌广告审查制度,保障汉语言文字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