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爱,不需要那么勇敢

  文/陈大力

  很久以前,我算得上是“为爱勇敢”的典范。那个时候我爱一个人,只有一个指导哲学:知难而上。说来也怪,我总是喜欢上某些很明确表示不喜欢我的人,为此几乎可以做任何事情:送去精心挑选的礼物,假装听不懂对方回话里的轻蔑……我去找对方约会,被临时放鸽子,他给我的“妥善处理”是让我去他班上看他学习,我在电话里说这是什么解决方案,一个小时后又在他教室门口准时出现。

  18岁时,当时的暧昧对象让我去一个不知道是哪里的农村,帮他去拿一样东西。我从郊区打车到农村,天色已黑,我非常害怕,但我更怕让对方失望,最后一个人下了车,在黑暗的厂房中绕了好几圈找到卖家,拿到了他需要的东西。

  多年以后,我忍不住感叹,当初自己怎么能做到这种地步?怎么就能那么头也不回地爱那种明显爱不到的人,在那种绝望的鞭打中,全数上交自己的心气和自尊?就好像爱是西天取经,要先历经九九八十一难。

  人年轻的时候,很容易觉得爱要经历苦难的考验。好像必须爱得苦一点、难一点,让爱神看见你痛苦中蕴含的那些绝对的真挚,然后泛起恻隐之心,施予你频频祈求的好运。就像很多电影里,女主角总是要努力地去靠近爱,历经八十一难来证明自己的善良,再用八十一难证明自己的真心,最后兜兜转转,两个人才能牵手。

  可是其实,对的爱是很轻松的。

  我回顾和现在男朋友在一起的这些年,最大的感受是这一切都很自然。我们似乎是互相看了对方第一眼就决定要跟对方在一起,这些年工作环境变来变去,我们的收入和社会身份变来变去,都对我们没有任何冲击。生活中,我们依然平等、互助、尽量体谅对方。有时候,我看社交平台上那些因为毕业异地、工作差距等原因分手的伴侣,倒吸一口凉气,原来我们之间踏过了那么多个可能走散的岔路口,但我和他,从来没有想过踏上不同的方向。

  对的爱,明确而又坚定,从一开始到最后都确定是你;对的爱,不需要你“很艰难”“很努力”才能得到,不需要跋山涉水,甚至也不需要你特别勇敢。

  电影《暹罗之恋》里,有一个女孩,喜欢上一个并不喜欢她的男孩,每天翻阅《恋爱宝典》,里面有一条说,你要偷偷地把那个人的鞋放在门口的某个位置,这样他就会爱上你。于是女孩偷偷去挪男孩的鞋,满怀一种自己即将得到梦中情人的假想的欣喜。原本看得很平静的我,突然在这个简单的情节面前暴哭。

  当初没有人告诉我,需要你很努力去得到的关系就是你不会得到的关系。多年以前,刚满18岁的我怀着极致的恐惧,在寒冬坐车前往一个未知的、一片乌黑的方向,为了给某个人拿他需要的东西。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喜欢你的人是不会让你踏上那辆车的。

  那些需要你很勇敢才有可能得到的关系——要赌上自尊,要历经艰难险阻,要逆着人心、流言而上,往往是命运以种种形式暗示你,那是错误选项。

  多年以后的我,不是不会再为爱勇敢,而是我要告别那些孤勇、那些愚勇。在明白爱的真谛后,把我的真心、热情和眼泪,花费在同样会为我这么做的人身上。

  摘自微信公众号“陈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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